房地產交易將告別“公攤面積” 住建部新規:住宅建築應以套內計

2月18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官方網站發佈《關於等38項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全文強制性工程建設規範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澎湃新聞報道稱,在這38項強制性工程建設規範中,有一份全文3.1萬字的《住宅項目規範(徵求意見稿)》,其中第二部分2.4.6條指出,“住宅建築應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

房地產交易將正式告別“公攤面積”。這是住建部首次在官方文件中明確提出房屋應由套內面積來進行交易。分析人士對澎 湃新聞表示,此次出臺這一規定主要是因為:本條是居民關注的焦點問題,關係到每個住宅用戶的切身利益。目前,我國住宅建築主要以建築面積進行交易,這樣會出現同一項目的建築面積相同而套內使用面積不同的問題,以此加劇“公攤面積傷民”的矛盾。

《住宅項目規範》指出,這一規範是為貫徹執行國家技術經濟政策,保障住宅項目安全、適用、宜居、綠色和耐久,規範住宅項目規模、佈局、功能、性能及技術措施而制定。住宅項目建設、使用和維護必須遵守本規範。

去年一篇《買100平方米的房子只得70平方米,這麼坑的“公攤面積”到底怎麼來的?》的文章火爆,揭露出這個矛盾已久的問題。此後,新華社、人民日報等都發文質疑該制度的不合理。

公用建築面積是指由整棟樓產權人共同所有整棟樓公用部分的建築面積,包括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等,以及為整幢服務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築面積,以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房地產交易將告別“公攤面積” 住建部新規:住宅建築應以套內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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