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助學貸款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本專科生(含高職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和研究生,通過戶籍所在縣 ( 市、區 ) 的學生資助管理機構申請辦理(有的地區直接到相關金融機構申請)的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和家長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1、申請條件

(1)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實守信,遵紀守法;

(3)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佈的為準)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的本專科學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和研究生;

(4)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縣(市、區);

(5)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2、辦理程序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和發放。學生在新學期開始前,向家庭所在縣 ( 市、區 ) 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貸款申請(有的地區直接到相關金融機構申請)。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對學生提交的申請進行資格初審。金融機構負責最終審批併發放貸款。

3、貸款金額

借款人每學年申請的貸款金額原則上不超過6000元。

4、貸款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公佈的同檔次基準利率,不上浮。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由財政全部補貼,畢業後的利息由學生和家長 ( 或其他法定監護入) 共同負擔。

5、還款期限和還款方式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全日制本專科學制加 10 年確定,最長不超過 14 年,其中,在校生按剩餘學習年限加10年確定。學制超過4年或繼續攻讀研究生學位、第二學士學位的,相應縮短學生畢業後的還貸期限。學生在校及畢業後兩年期間為寬限期,寬限期後由學生和家長( 或其他法定監護人 ) 按借款合同約定,按年度分期償還貸款本息。

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


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專科生(含高職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和研究生,通過本校學生資助部門向經辦銀行申請辦理的國家助學貸款。

1、申請條件

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專科生(含高職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和研究生,具備以下條件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1)家庭經濟困難;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滿 16 週歲的需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須由其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

(4)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5)學習努力,能夠正常完成學業。

2、申請材料

學生在新學年開學後通過學校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

(2)本人學生證和居民身份證複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的證明);

(3)本人對家庭經濟困難情況的說明;

(4)學生家庭所在地有關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

3、申請金額

原則上每人每學年最高不超過 6000 元。

4、貸款審批

學校學生資助等部門負責對學生提交的國家助學貸款申請進行資格審查,並核查學生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銀行負責最終審批學生的貸款申請。

5、貸款發放

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一次申請、一次授信、分期發放的方式,即學生可以與銀行一次簽訂多個學年的貸款合同,但銀行要分年發放。一個學年內的學費、住宿費貸款,銀行應一次性發放。

6、貸款利息

國家助學貸款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公佈的同檔次基準利率。貸款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畢業後的利息由貸款學生本人全額支付。

7、還款期限

學生根據個人畢業後的就業和收入情況,在畢業後的 1-2 年內選擇開始償還本金的時間,六年內還清貸款本息。

8、違約後果

(1)國家助學貸款的借款學生如未按照與經辦銀行簽訂的還款協議約定的期限、數額償還貸款,經辦銀行將對其違約還款金額計收罰息;

(2)經辦銀行將違約情況錄入中國人民銀行的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供全國各金融機構依法查詢。對惡意拖欠貸款的違約借款人採取限制措施,不予提供住房貸款、汽車貸款等金融服務;

(3)對於連續拖欠還款行為嚴重的借款人,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和銀行將通過新聞媒體和網絡等信息渠道公佈其姓名、公民身份號碼、畢業學校及具體違約行為等信息。

什麼人可以享受國家助學貸款代償?

1.中央部門所屬普通高等學校中的全日制本專科生(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應屆畢業生。

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學習期間已享受免除學費政策的學生除外。

2.畢業後自願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服務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

如何申請代償?

1.高校畢業生本人在辦理離校手續時向學校遞交《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表》和畢業生本人、就業單位與學校三方簽署的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服務3年以上的就業協議。

2.在校學習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高校畢業生,在與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簽訂畢業後的還款計劃書時,應註明已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如果獲得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格,不需自行向銀行還款。

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標準是什麼?

1.本專科學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

2.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

3.本科、專科(高職)、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國家助學貸款的年限,分別按照國家規定的相應學制計算。

4.需要特別提醒的是,服務期滿後符合代償條件但超過兩年仍未按規定辦理代償手續的服務基層人員,視為自動放棄代償資格。

申請代償資格流程

1.申請代償的高校畢業生應登錄各省、直轄市高校學生資助業務信息管理系統在線填寫個人信息,準確填寫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表。

2.縣(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對學生個人信息進行初審,初審通過後方可打印申請表格。

3.初審通過人員須完整提供表中所需證明材料並按要求加蓋印章和簽名,表內指定蓋章處須加蓋單位公章,指定簽名處須由當事人手寫簽名。

國家助學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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