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之前做好這些細節,錢不會“打水漂”,借條不會“變白紙”

中國人借錢有個特點,喜歡找朋友,不願找銀行。雖說現在網貸機構很多,但大多數人在需要“救急”時,都會選擇找親友幫忙。一是還期可以商量,二是利息可以不約定。

借錢之前做好這些細節,錢不會“打水漂”,借條不會“變白紙”

但現實生活中,因借貸糾紛反目成仇的親友不在少數,主要原因還是因為事前細節沒做好。建議我們在借錢前,不妨多留個心眼。注意以下幾個問題,以避免糾紛、防範風險。

一、訂立書面協議,注意妥善保存。

民間借貸多數發生在親朋好友之間,由於平時關係比較密切,出於信任或者礙於情面,往往是以口頭協議的形式,無任何書面證據。在這種情況下,一旦一方予以否認,對方就會因為拿不出證據而陷入“空口無憑”的境地,即使訴至法院,出借人也會因舉證不能而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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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四條的規定:人民法院審查借貸案件時,應要求原告提供書面證據;無書面證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證據。對於不具備上述條件的起訴,裁定不予受理。

由此可見,出、借方訂立書面協議是大有必要的。另外為了保護出借人的合法權益,出借人必須注意妥善保存書面協議等證據,以便日後發生糾紛時有所依據。

二、書面協議內容要全面合法

出借雙方訂立書面協議應註明出借人和借款人姓名、幣種、數額、用途、期限、利率、還款方式和違約責任等內容

借錢之前做好這些細節,錢不會“打水漂”,借條不會“變白紙”

對於他人提出的借款要求,出借人務必要問明對方的借款用途,這點很重要。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賭博、走私、詐騙、買賣毒品等非法活動而仍借款的,則屬於違法借貸,其借貸關係不受法律保護。

三、利息約定明確。

民間借貸中,借貸雙方最容易發生矛盾的是利息。法律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這裡要注意,公民之間的借款,出借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複利的,不受法律保護。這種“利滾利”的方式是法律明文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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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約定利息,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利息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所以如果要主張利息,請務必在借條中明確,否則法院不會支持。

四、到了還款期限,記得要主張債權。

《民法通則》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2年,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民間借貸糾紛案件適用2年訴訟時效期間,有的出借人不知道這一規定或是因礙於情面不想傷和氣,在有效的期間內未及時有效地催要欠款,最終導致債權無法實現。故當事人要加強自我保護,在還款期限到了之後注意催要,及時起訴,以保護自己的合法債權得以實現。


關於借錢要注意的細節,你都明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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