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際」幫助別人要不要回報?

不講大道理,只講小故事。

有一個人還未中舉的時候,窮困失意放蕩不羈,常常去妓院。但是妓女都瞧不起他,不願意理睬他。只有一個妓女卻獨欣賞他,曾說:“這個人難道會一直這麼窮嗎?”常常邀請他到家裡做客喝酒,還用她賺的錢供他讀書。等到趕考之時,還拿出錢為他置辦行裝。這個人很感動, 握著此女的手發誓:“如果我真能揚名立業,一定娶你!”此妓女婉言拒絕:“我之所以這麼看重你,是不喜歡姐妹們都只知道巴結有錢人的少爺。我想讓人知道在我們這個行當中,也有獨具慧眼的人。至於你打算娶我的事情,我從來沒有過這種想法。我的性格放蕩,一定不能做好人家的妻子,如果真的成了你的妻子,卻還風流如舊,到那時你該怎麼辦呢?如果讓我一直待在閨閣不出,我就想蹲監獄一樣難受,我又該如何是好呢?與其我們開始時感情濃厚到後來不得不分手,還不如各自都留有一份餘情,以後還可以彼此長久的思念對方。”後來此人真的做到了縣令,多次叫她她都不去。該女中年後生意越來越少,但仍然一次都沒有去過縣衙。她也算是一個奇女子了。

如果韓信能夠明白這個道理,還會有“鳥盡弓藏”的遺憾嗎?

「人際」幫助別人要不要回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