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昕:没有刽子手的旧金山

徐昕:没有刽子手的旧金山

电影《圣皮埃尔的寡妇》演绎了一个“没有断头台的小岛”的故事:1849年,圣皮埃尔岛,尼尔•奥古斯特过失杀人被判死刑,依法须有断头台和刽子手来执行死刑,但岛上没有刽子手,也无断头台,故事便在等待死亡的过程中展开……

无独有偶,一个半世纪后,这一虚构的故事在当代美国上演了一个现实版本:没有刽子手的旧金山。

据《环球时报》报道,2006年2月22日,旧金山一位死刑犯因法院找不到行刑的刽子手而逃过一劫。46岁的莫拉雷斯因强奸和谋杀被判死刑,旧金山圣昆汀法院判决:死刑应于2月22日前由持医疗执照的医生或护士注射执行。但法院联系了多名医生和护士,均遭拒绝,被迫宣布暂时取消行刑。莫拉雷斯的律师请求地方法官杰利米•佛戈尔停止该项死刑,理由是法院匆忙找人行刑会给当事人带来过度痛苦,因而违宪。律师及被告家人请求州长施瓦辛格将死刑改判为终身监禁,但州长予以拒绝。

《圣皮埃尔的寡妇》更广泛地关注生命与人性、罪过与惩罚、报应与宽容,而上述报道则更多显示了法治国家死刑执行程序的严格及民众对刽子手职业的厌恶。死刑执行,须严格遵守法律程序,依法定方式,由具备相应资质者施行。若无执行者,死刑便不得不搁置。莫拉雷斯的运气不错,生于法律程序严格的当代。更幸运的是,旧金山无人愿意充当刽子手,以正义之名将其处死。

追古溯源,可以发现,除放逐等极少数间接死刑外,人类发明的各种死刑都需要刽子手,如石砸、落崖、架刑、绞刑、斩首、车刑、四马分尸、肢解、溺死、活埋、火刑、断台头、电椅、毒气室、枪毙、注射等。对死刑的关注,至少自贝卡利亚以来便成为社会热点,百年来也一直被视为人权保障的大问题。但有关刽子手的文献却寥寥无几,仅德国作家布鲁诺•赖德尔《死刑的文化史》、贝纳尔•勒歇尔博尼埃《刽子手世家》等少数作品有所涉猎。

以合法杀人为业的刽子手,大概是自古以来最残酷且最受歧视的职业之一。刽子手面临的压力非同寻常。活人被处死时的无限痛苦与悲惨,必定会化作行刑者记忆中难以磨灭的片断,或出现于梦中,或浮现于眼前。亡灵索命的传说,在心理压力下难免不被编织为“现实”。实际上,许多刽子手自杀而终,也有不少人孤僻厌世,精神失常。这或许源于亡灵的折磨。除内在压力外,刽子手还面临社会的普遍歧视。古希腊,刽子手不得住在城内。古罗马担任执行吏的公共奴隶,不得居住在城市某些区域,不得进入集会场所和神殿,须身着与众不同的服装,走路时不停摇铃以提醒“洁净”的市民不要靠近。在《萨克森明镜》中,执行吏是贱民中最受轻蔑者。中世纪欧洲,刽子手仍受到各种歧视,多数人拒绝从事这一职业。这也导致其成为一种世袭职业,欧洲七代担任“巴黎先生”之职的桑松家族即为最著名的刽子手家族。

为避免鬼魂索命,人类发明了集体执行死刑的方式,以分散压力、转移罪感、寻求安慰。古以色列最常见的处死方式是石砸,法兰克、德意志、斯堪的纳维亚、英格兰、爱尔兰的古代法也规定了石砸刑。石砸是《圣经·旧约》中典型的处刑方式。《申命记》(17:5)载:你就要将行这恶事的男人或女人拉到城门外,用石头将他打死。扔石头时,大家往往站得很远。究竟谁先动手?《圣经》的指引是:见证人要先下手,然后众民也下手将他治死(《申命记》17:7)。

近代甚至现代社会仍有古代石砸刑的残余或类似机制。例如,穆斯林社会针对性过错等犯罪普遍适用石砸刑。现代文明中的集体开枪也可视作分散死刑执行压力的一种体现。克鲁特泡金在《互助论》中提到19世纪中叶军队中执行死刑的习惯,12个士兵中一人拿空弹枪,11人拿实弹枪,一齐射向被判死刑者。他们不知谁拿实弹枪,每个人都以为自己不是刽子手,以此安慰不安的良心。

当代中国,也存在类似的压力分散机制。南方某法院,每逢执行死刑,法院向所有工作人员发放“打靶费”,每人五百。除福利性质外,这多少有些分担杀人罪责的功能。首先,所有人都分钱,意味着都“参与”了死刑执行。其次,不论被执行死刑的人数,也不考虑谁参与实施,见人五百,执行者并不因实际执行而收入更多,这种扯平效应也意味着良心遭受责备的平摊。再次,法院领导要求所有人参与宣判大会,大部分人的确参与。这种集体行动的逻辑大概不是追求早期活人祭祀般的节日效果,而旨在通过群体参与分散法院领导、判他人死刑的法官及死刑执行法警的心理压力。一些法官的言谈证实了此种机制的存在。

在各种死刑执行方法中,注射是迄今最文明的一种。没有斩首的血溅全身,也不必像枪毙那样令死刑犯脑壳开裂,更无需像车刑、分尸、肢解或火刑那样惨不忍睹。注射是安静的催眠,被杀者除心理恐惧外,并无太大痛苦,死得有尊严,故被视为当代世界建构的“人权”概念的一部分。但行刑方法的文明化,却跟不上民众良心的提升。诺大的旧金山就找不出一位刽子手,来充当实现正义之工具。加州也将因莫拉雷斯案而耗费数月举行听证会,重新审视注射死刑的执行程序及可能带给死刑犯的痛苦。

美国似乎进入了文明时代,没有刽子手的旧金山似乎更是文明的象征,没有刽子手没有断头台没有死刑似乎成了人权保护和社会进步的标记。不过,在谨记自古以来“不可杀人”的告诫时,我们也还要想想被莫拉雷斯强奸的女子,被他谋杀的无辜生命,以及这个世界根深蒂固的恶性犯罪;在对执行死刑近乎本能的恐惧和排斥时,也要念及社会成员对于和平与秩序应担负的责任。

加州当局或许应大幅提高酬金,重赏之下或有勇夫。从外地引进“人才”,也不失为一种替代加州民众承担正义之“恶”的对策。

(本文原载《法学家茶座》第16辑,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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