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租房市場可不太平,一不小心就入坑。。。
有個房東自曝房源被租房平臺高價囤積壟斷,提高市場上的房租來 “ 吸乾年輕人的血 ” 。
你要是懶得看上面的圖,差評君給你總結一下也成:
有個房主想出租一套房子,聯繫了自如和蛋殼兩家租房中介。
這雙方互相競爭幫房主提高租金,最後比房主預期租金高出了 3000 元。
但這個房主非常善良,他覺得
這種不正當競爭會導致年輕人租不起房,就發帖曝光了。這兩天一來一回,租房中介算是消停了。
然而,年輕人租房子需要擔心的又何止是漲租?
最近黑貓投訴上,出現了一些關於租房貸款的投訴。
相對於漲房租這種明目張膽的坑人,很多租房中介還做了一些不太明顯的事兒,就是第三方租房貸款。
差評君得先給大家說說第三方租房貸款的流程。
有的時候,租房子走個押一付三,比如 1500 元一個月的房子,籤合同的時候要一次交 6000 元。
這筆錢對於收入不高的年輕租客來說,有些難以承受。
於是就有了租房貸,租客和中介公司尋思著找家金融機構,籤個低息的分期合同,中介公司直接拿整個合同的錢,比如說一年,讓租客按月還貸款。
這麼一搞,中介公司的風險就被降低了,可以只要求押一付一,交個 3000 元。
本身這種模式也沒啥錯,不願承擔風險的轉移了風險,租不起的也能租起來了,金融機構還能做起一波投資 ~
在雙方自願的前提下,不失為一種互利的模式。
但是,最近黑貓投訴上的幾起針對蛋殼公寓的曝光,卻表示租房公司在辦理貸款過程中,沒有盡到告知義務。
其實差評君查了查,這個月付的合約上是寫了第三方金融分期簽約的。
不過網友不滿意的點在於,銷售人員沒有點明這件事情。
換位思考一下,同樣是月租房,如果你
突然得知自己需要背上一筆貸款,是不是也得三思而後行,猶豫一下?因為貸款是需要涉及個人徵信的,辦理過程中也需要把個人信息透露給第三方金融機構,這足以讓有的人打退堂鼓了。
雖然合同上是寫了,但銷售人員沒有點明,合同裡的這個 “ 服務費 ” ,也很有可能是被包裝過的利息。
年輕人手頭存款不多,經濟能力有限只能選擇月租。。。
但這不代表這些人自願地交出自己的信息,去背上一筆網絡貸款,於是租房公司們靈機一動,稍稍包裝了一下,做起了本來難做的生意。
與此同時,讓人投訴的點還在於 “ 霸王條款 ”:
“ 定金支付後三天內完成簽約,否則定金作廢 ”。
據租客提供的資料,付定金在先,閱讀合同在後。
付定金
閱讀合同
假設涉世未深的年輕人還是長了個心眼,願意仔細讀一讀合同,發現 “ 月租 ” 實際上是還貸而選擇拒絕合同。。。
那根據定金規則,這 500 元定金就作廢了。
這說實話,差評君覺得有些耍流氓了:有點推著你去辦貸款的感覺。。。
其實,這是變相的用年輕人的個人徵信資料,來給中介公司貸款。
不過這筆貸款不用還給銀行或者金融機構,按月還給房東就好,房東不會要利息的,利息讓租客去還給金融機構了,這操作簡直完美!
合著這前後的時間差,中介公司白白拿了一大筆無息貸款,風險還被轉移了?
這筆錢再拿去運作一下,這有點兒 P2P 的味道啊。。。
果然,一家叫做 “ 鼎家 ” 的地產公司,就暴雷了。
這家公司還不上房東的錢了。。。
房東房子租出去了拿不到錢,找租客要?
租客就更懵逼了,很多人根本不知道合同的貓膩,這麼一搞才發現他們的月付沒進房東口袋,其實是還貸,現在中介吐不出錢來了,他們一邊得被房東趕走,一邊還得按月給錢。。。
差評君雖然前文提到了租房貸款這種模式的可圈可點之處,但是這裡不得不提出一些疑問:
中介公司在辦理第三方貸款的過程中,手上拿著房東的資產,又把貸款風險分散到了租客身上。。。
中介公司這錢這麼輕鬆就能拿在手上了。。。嗎?這感覺像無本的買賣啊。
差評君的一位朋友投資了一家 P2P ,專門借錢給房租貸款的人,他可以輕易地獲取貸款人信息。
他說估摸著借款人很可能都不知道自己貸了這樣一筆錢,而且一部分個人信息就這麼被透露了。
租個房而已,個人信息就這麼被濫用合理嗎?
最後,選擇月租的往往是經濟實力有限的年輕人,中介公司讓他們貸款來拿到整筆租金,說是規避風險,道理上這麼講沒錯。
但連哄帶騙地忽悠,人家長了個心眼就用霸王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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