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日,有朋友問,有過病毒性心肌炎還能不能買保險了。
心肌炎根據發病原因分為 原發性心肌炎 和 繼發性心肌炎
原發性心肌病是指 原因未明的以心肌病變為主的心臟疾病
繼發性心肌病是指 由已知原因引起或發生於其他疾病的心肌病變 (比如病毒性心肌炎)
原發和繼發的區別就在於前者是由未知原因導致的心肌病變,後者是已知疾病導致的心肌病變.
心肌病又有三種常見形式:分別為 肥厚型心肌病,擴張型心肌病,限制型心肌病
肥厚型心肌病:以心肌肥厚為特徵.肥厚的心肌佔據了原本正常的腔室。心臟內壁增厚,導致心臟輸送血液的能力下降。
擴張型心肌病:是一側或雙側心腔擴大並伴有心肌肥厚心肌收縮期泵血功能障礙,產生充血性心力衰竭
限制型心肌病:以心臟心肌細胞舒張功能異常為特徵。其心臟的心肌細胞活動能力減弱。表現為限制性充盈障礙的心肌病.
如果原來的心肌細胞泵血能力為100. 那麼限制型心肌病患者的心肌細胞泵血能力可能只有30左右。
美國紐約心臟病學會將心功能狀態分4級,最高為Ⅳ級
I級:病人患有心臟病但體力活動不受限制。平時一般活動不引起疲乏、心悸、呼吸困難、心絞痛等症狀。
II級(輕度心衰):體力活動輕度受限。休息時無自覺症狀,一般的活動可出現上述症狀,休息後很快緩解。
III級(中度心衰):體力活動明顯受限。休息時無症狀,輕於平時一般的活動即引起上述症狀,休息較長時間後方可緩解。
IV級(重度心衰):不能從事任何體力活動。休息時亦有心衰的症狀,體力活動後加重。
對於重大保險當中的 嚴重心肌病 各家對於該重疾的理賠標準是不一樣的。
先放一個理賠最嚴格的條款
我把條款複製上來,如果看不清楚圖片,可以看看該複製出來的條款
26.嚴重心肌病(嚴重原發性心肌病)(A7):
指不明原因引起的一類心肌病變,包括原發性擴張型心肌病、原發性肥厚型
心肌病及原發性限制型心肌病三種,病變須已造成事實上心室功能障礙而出
現明顯的心功能衰竭(達到美國紐約心臟病學會心功能狀態分級Ⅳ級),且
有相關住院醫療記錄顯示Ⅳ級心功能衰竭狀態持續至少 180 天。
繼發於全身性疾病或其它器官系統疾病造成的心肌病變不在保障範圍內。
美國紐約心臟病學會心功能狀態分級Ⅳ級是指有醫院的醫療記錄顯示病人不
能進行任何活動,休息時仍有心悸、呼吸困難等心力衰竭表現
上面的條款可以看到,想理賠必須滿足5個條件
- 1不明原因引起的
- 2限於擴張型,肥厚型,限制型三種
- 3心功能為Ⅳ級
- 4心衰Ⅳ級持續180天
- 5繼發性心肌病不保
再看看另一個保險條款 對於 嚴重心肌病 的保險條款理賠條件是什麼
同樣,我把條款內容複製上來
31. 嚴重心肌病 指被保險人因心肌病導致慢性心功能損害造成永久不可逆性的心功能衰竭。心功能衰竭程度達到紐約心臟病學會的心功能分級標準之心功能Ⅳ級。被保險人永久不可逆性的體力活動能力受限,不能從事任何體力活動
上面的條款可以看到,想理賠必須滿足個條件
- 1心肌病導致心功能受損
- 2心功能為Ⅳ級
- 3不可逆的體力活動受限
在該條款的第三條,不可逆的體力活動受限,某些時候,可以理解為原發性心肌病。原發性心肌病是不可逆的.
上下兩個條款,就可以看出二者的差別,一個是要求必須持續IV級心衰180天,另一個還限定了三種心肌病的種類。
對於被保險人來說,當然限制條件越少越好。
回到最開始的病毒性心肌炎。 該病是指病毒感染引起的心肌侷限性或瀰漫性的急性或慢性炎症病變.
大多數患者經適當治療後痊癒,極少數患者在急性期因嚴重心律失常、急性心力衰竭和心源性休克死亡。部分患者可演變為擴張型心肌病。
因此 該疾病還是有著較大的後期風險
對於該疾病的核保,需要經過超聲檢查,心電圖檢查,都沒有任何異常,且沒有留下後遺症和心臟病的情況下才能標體承保。
否則都是需要個案人工核保。如果未治癒,通常都是延期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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