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繼承的親屬範圍有哪些?

房屋贈與指一方(贈與人)自願把自己所有的房屋無償贈與他人(受贈人),他人願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為。在房產交易中,直系親屬一般指配偶、父母及子女。贈與的親屬則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贈與、繼承的親屬範圍有哪些?

一、直系親屬有哪些?

法律意義上的親屬,即狹義的親屬,是指法律承認並規定其權利義務的親屬,僅包括一定範圍的生物學意義上的親屬,其範圍不可能無限擴張,故其在血緣上的範圍較之生物學意義上的親屬要窄。

在房產交易中,直系親屬一般指配偶、父母及子女。過戶時如果業主本人不能到場,委託給直系親屬,需提供親屬關係證明;再如公積金貸款最多隻允許2人同時申請借款,且借款人之間必須為直系親屬(需提供親屬關係證明)。上述直系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和子女。

二、贈與、繼承的親屬範圍有哪些?

1、贈與

贈與分親屬間贈與和非親屬間贈與,親屬間贈與契稅、個稅有減免。

贈與的稅費

受贈人:契稅:4%(親屬間過戶,提供證明後,計稅值減免一半,稅率不變)個稅:20%(親屬間贈與,免)土地出讓金:1%(劃撥土地徵收,出讓土地免徵)

注:三代以內直系血親房產贈與房產,免徵稅費。

三代以內直系血親包括:爺爺奶奶、姥姥姥爺、爸爸媽媽、兒子女兒、孫子孫女、外孫外孫女(不包括兄弟姐妹)。

贈與、繼承的親屬範圍有哪些?

2、繼承

法定繼承的繼承順序如下: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第一順序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第一順序中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第二順序中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三、房產繼承和贈與有哪些區別?

1、房產繼承:費用較少風險較高

繼承意味著繼承人不需要支付房屋本身的價格而獲得房產。另外根據規定子女以繼承的方式獲得父母的房屋,不需要繳納契稅,只需要支付公證費和工本費。但是由於繼承需要遺產人去世之後才能辦理產權過戶,並且存在遺囑繼承和法律繼承兩種情況,相對過戶手續辦理較為複雜。

2、贈與過戶:出售成本較高

贈與需要繳納契稅、個稅等。如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免徵個人所得稅,契稅計稅值減半。

另外,在贈與房屋進行再次交易時仍會再次收取各類稅費。如此加和計算,成本較高。

贈與房屋進行再次交易

贈與的住宅出售繳納的稅:契稅:全額×稅率(1%、2%、3%、4%)個人所得稅:非直系親屬贈與:個人稅,全額×20%;無個稅,免徵收直系親屬贈與:滿足“滿五唯一”條件,免徵個人所得稅;滿五不唯一,可選擇核定或查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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