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河北省2014年度省本級預算

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

中有關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

——2015年11月24日在河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上

省政府副省長 姜德果

受省政府委託,現就《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2014年度省本級預算執行及其他財政財務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中有關問題整改情況和處理結果向省人大常委會報告,請予審議。

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了省政府委託省審計廳所作的《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2014年度省本級預算執行及其他財政財務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要求進一步加大整改和處理力度,推動有關部門完善財政管理方面的政策措施,促進經濟社會健康發展。

針對審計中發現的應繳未繳財政收入、挪用專項資金等問題,省審計廳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已責令有關單位及時糾正,並採取了收繳或處罰措施;對財務核算、會計處理方面的問題,已要求相關單位調整賬務,規範管理;對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規範等問題,已建議有關部門採取措施,建章立制,切實加強內部管理;對審計中發現的涉嫌違法違紀的事項,已按照規定移送有關部門處理。

一、省本級預算執行、決算草案審計整改情況

省政府高度重視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工作,省政府主要領導作出批示,要求省財政廳等有關部門認真對待,完善制度,強化管理。從省本級整改的情況看,省財政廳已認真研究整改措施,積極完善制度,不斷促進規範管理,提高預算管理水平。

(一)預算編制不細化問題整改情況

針對年初預算不夠細化的問題,省財政廳已在2015年省級預算編制中進一步加大了細化預算編制推進力度。一是細化科目編制。2015年省級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均細化到項級;省級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基本支出經濟分類科目細化到款級,並按照《預算法》的要求將上述細化編制的2015年省級預算提交省人代會審議,為預算執行和預算公開奠定基礎。二是細化項目編制。部門預算項目嚴格區分省本級支出和對下轉移支付支出。省本級支出項目細化到具體項目和承擔單位,達到預算執行時國庫能夠直接支付程度,沒有明晰支出內容的項目不予編列,預算執行中不再進行細化和調整,年終不能執行的項目將收回總預算。三是壓減預留資金規模。在2015年預算編制中省財政僅預留不超過一般公共預算支出10%的資金,主要是應對中央項目配套資金、年度預算執行中國家或省政府重大政策性增支事項及應急資金需要。

(二)關於未及時下撥中央專項資金問題整改情況

2014年底,未下達中央專項資金共計39689.74萬元。截至2015年8月底,省財政廳已按規定下達33829.8萬元,剩餘資金5859.94萬元,由於涉及項目調整、需待中央批覆等原因仍未下達。省財政廳將進一步加快支出進度,根據中央批覆意見,統籌安排資金的下達或清算扣除。

(三)關於往來賬清理不及時問題整改情況

專用基金專戶暫付世行貸款項目週轉金14000萬元未清理問題,省財政廳已就減少還貸準備金問題和財政部溝通完畢,正在提出資金歸還使用意見,目前已完成所有資金核對和各項賬務處理準備工作,待歸還使用意見批准後,即可按程序進行後續賬務處理工作。暫付下花園煤礦的1450萬元借款,由於煤炭工業局已撤銷,下花園煤礦已不存在,省財政廳已報請省政府批准核銷該項借款,並獲得批准,正在按程序辦理轉列核銷手續,現已完成所有資金核對和各項賬務處理準備工作,待專列核銷手續辦結後,即可完成後續賬務處理工作;暫付支援新疆的34110萬元資金,省財政廳已於2015年5月按程序全部辦理轉列支出。暫付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紅軍路相關項目建設資金7186萬元,省財政廳與省發改委已聯合行文,報請省政府批准,由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申請調整項目概算後,根據項目概算批覆情況,再按程序辦理相關事項;省教育廳河北師大建設資金7000萬元,已編入2016年預算,整改完畢。

(四)關於支出經濟分類中其他支出劃分不規範問題整改情況

2015年,為規範支出經濟分類的劃分,省財政廳進一步加強了項目預算的編審管理。一是編實編細項目預算。把項目預算細化到經濟分類末級科目,達到能夠直接支出的程度;項目安排分解落實到基層單位和具體用途,沒有明晰支出內容的項目不予立項;除同一項目需在不同區域分散實施或由若干緊密相關的具體項目組成外,不得將零星散碎項目“包裝”成大項目。二是科學準確適用經濟分類科目。除預留資金外,預算單位項目支出經濟分類原則上不允許列“其他支出”科目。

二、省本級財政管理審計情況

(一)關於多年結餘、結轉事項未及時清理問題整改情況

1.專用基金專戶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名義結存歷年結餘294066萬元問題。按照財政部盤活存量資金的要求,省財政廳已對專用基金專戶結存資金進行了清理盤活,按程序報批後結合年度預算安排進行了統籌使用,已全部支出,整改完畢。主要安排用於償還到期債務本息、地下水超採綜合治理、大氣汙染治理、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及其他公益性基建和重點建設項目等。

2.省本級上年結轉事項連續結轉兩年以上,仍未安排使用問題。截至2014年底,省本級連續結轉兩年以上未安排支出事項共計36012.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結轉14413.7萬元,為中央專項轉移支付資金,按規定待財政部明確上繳方式後再上繳中央財政;政府性基金結轉21598.5萬元,其中21566.7萬元已按規定收回總預算統籌使用,1.8萬元為歸還收費公路建設貸款資金繼續安排還貸支出,剩餘30萬元為中央轉移支付資金,待財政部明確上繳方式後上繳中央財政。

(二)關於財政專戶清理不及時問題整改情況

省財政廳已於2015年7月27日撤銷省級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專戶,專戶利息收入繳入省級國庫。根據財政部《關於核准河北省存量地方財政專戶的通知》(財辦庫〔2014〕95號),目前仍保留的省級專用基金專戶、省級津補貼資金專戶、住房資金專戶、國企改革資金專戶、對口援疆援藏資金專戶核准意見為“待定”,不在財政部明確撤銷範圍之內。截止2015年7月底,5個專戶結存資金33.15億元。為加快消化財政專戶沉澱資金,經省政府批准省財政廳已統籌安排財政專戶結餘資金24.76億元用於2015年項目支出,目前存量資金規模正在逐步縮小,按照國務院、財政部政策要求確保在2016年底前完成財政專戶清理任務。

(三)關於政府外債項目管理有待規範問題整改情況

截至2015年9月20日,我省外債項目貸款配套資金已基本到位,有個別項目因當地財政資金短缺未配套到位;未辦理建築工程施工手續的項目已將需辦理相關施工申報材料報送地方有關部門;進一步規範了工程變更報批環節的管理制度,後續按照制度規定對部分未變更報批的工程履行了變更報批手續;未開工的項目,現正準備開工建設,貸款項目和贈款項目諮詢專家的諮詢內容和招募方案已於今年初報亞洲開發銀行審批。

(四)關於稅收徵管有待進一步加強問題整改情況

截至2015年9月底,省、市、縣區各級地稅局對全省地稅系統2014年度稅收徵管情況審計中存在的問題已整改,情況如下:一是延緩徵稅1221.27萬元已全部入庫,提前徵稅16113.15萬元,辦理了退庫或抵交下期稅款,已整改完畢;二是徵繳稅費不及時,現已整改入庫15966.62萬元,未入庫的2405.5萬元,稅務機關已按徵管法規定辦理了催繳稅款通知書,正在按程序整改;三是審批減免稅不規範,涉及金額443.72萬元,已補充完各種減免稅資料,整改完畢;四是石家莊市對建築勞務分包業務稅收徵管政策執行有誤,導致少徵稅費,省地稅局已責令石家莊市地稅局,展開全面清查工作,認真落實有關政策,對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

三、省直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整改情況

今年共審計了16個省直部門,對部門預算執行、專項資金管理使用以及“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支出等情況進行了重點檢查。相關部門高度重視審計結果,建章立制,認真落實審計決定和審計建議,積極整改,促進提升了部門預算和財務管理水平。審計發現的管理不規範及違規問題已基本整改完畢。

(一)部分單位和項目預算編制不細化、不完整問題整改情況

針對省審計廳提出的省科學院及所屬生物研究所等單位關於年初結轉項目資金和年初事業基金餘額未編入部門預算、省古代建築保護研究所等單位事業收入未納入預算管理、省商務廳等部門部分項目編制不科學的問題,認真分析原因,查找不足,相關單位組織系統財務人員加強學習新的《預算法》、《河北省省級預算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在編制2016年部門預算時,按照新預算法的相關規定,做到科學預測,合理編制預算,確保預算編制準確、完整,避免類似問題發生。

(二)部分單位截留應當上繳的財政收入、虛列支出問題整改情況

省地勘礦產開發局第四地質大隊等單位探礦權轉讓價款1080萬元已全額上繳財政;省殘聯、省司法廳、省科學院等單位就業保證金、房屋出租等收入1620.04萬元,已全額上繳財政;河北地質職工大學、省科學院、省煤田地質局第四地質隊等單位虛列支出問題已調整有關會計賬目、按規定支出。

(三)擠佔挪用專項資金、超預算支出問題整改情況

河北藝術職業學院、省殘聯等單位挪用專項經費,用於取暖費、物業費等日常開支303.90萬元的問題,已調整有關賬目,並制定了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等制度。省殘疾人體育運動管理中心、省黨派團體機關事務辦公室等單位超預算列支殘疾人體育場館運轉費、人員經費、公務經費等343.73萬元的問題,省殘疾人體育運動管理中心現正在積極協調省財政廳,在2016年預算中增加運轉費用,並從託養培訓中心租金中安排資金用於彌補該“中心”公用經費不足;省黨派團體機關事務辦公室、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等單位制定了相應的管理辦法並提出了操作性強、切實可行的對策,按照審計決定進行調賬處理;中國民主同盟河北省委員會超預算支出為正常公用經費支出,根據省財政清理歷年結餘的精神,此超預算支出部分用歷年滾存結餘進行彌補,該結餘剩餘資金現已被財政全部收回。

(四)部分單位無預算列支,擴大開支範圍問題整改情況

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等單位無預算列支裝修費、會議費問題,是對有關政策學習掌握不深不透、執行不嚴格造成的。今後將嚴格按照《預算法》和有關規定執行,嚴格預算、項目管理,杜絕此類情況的發生。省文物局4家所屬單位擴大開支範圍問題資金已全部收回,並調整了會計賬目;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已責成6家所屬單位對擴大開支範圍問題,加強對預算資金的管理,認真、嚴格執行預算支出。

(五)部分單位違規收費、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整改情況

省司法警官職業學院無依據收取服裝費、公寓用品費470.93萬元,該筆費用為應付廠家的貨款和應退學生的餘款,支付後無餘款。多收取的學生書費是2008年各分校合併以前年度,多年形成的書款餘額,學院將用於貧困學生書費、困難補助、勤工儉學等支出項目,今後杜絕此類現象發生;省保定戒毒所無依據收取尿檢費、外出探視費8.29萬元,已全部退還並自審計結束日起不再收取。省強制隔離戒毒所等單位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正與上級有關部門協調,制定符合本系統實際的解決方案,在方案出臺前,所有不符合規定或超過標準的補助一律停止發放。

(六)部分單位未辦理公開招投標和政府採購手續問題整改情況

省煤田地質局第二地質隊和物測地質隊對採購大額設備、購買服務等未招投標問題高度重視,現正在整改中。省執業資格註冊中心現已將未執行政府採購問題的另文送達省政府採購辦,請其提出規範意見後繼續整改。

(七)部分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粗放問題整改情況

省圖書館、河北藝術職業學院等單位固定資產未入賬問題,部門印發了《關於清理在固定資產管理上存在部分問題的通知》,各單位均成立了清理小組,目前清理工作正在有序進行中;省商務廳廣州辦、深圳辦2個所屬單位部分房屋資產已按規定辦理手續,記入固定資產賬,其餘部分因涉及到債務與法律糾紛,現正在積極整改中;省煤田地質局第二地質大隊等單位固定資產賬實不符問題是長年積累而成,為了強化國有資產的管理,省煤田地質局制定了管理辦法,並配備一名專職副處長分管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現正在抓緊整改中;省科學院針對資產管理和經營不善問題出臺了相關的管理辦法並監督所屬各單位嚴格遵照執行,今後杜絕此類問題發生。

(八)出借施工資質,串通投標問題整改情況

省文物保護中心向嘉峪關市恆興商貿有限責任公司違規出借資質、收取服務費問題,現已移交國家文物局處理;省司法警官職業學院邯鄲校區公租房建設項目施工單位江蘇省江建集團有限公司與邯鄲市龍泰建築公司等三家單位串通投標問題,建設部門已經立案,正在查處。

四、重大民生項目審計整改情況

(一)資金籌集、使用和管理方面問題整改情況

1.針對擠佔挪用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問題,責成有關部門單位將套取挪用的資金歸還原渠道。截至6月底,已歸還原渠道資金44351.78萬元。

2.針對資金閒置、滯撥問題,市、縣政府責成相關部門及時進行撥付,或將閒置資金統籌使用,專項用於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相關的資金支出。截至6月底,已經撥付到位15463.42萬元。

3.針對少安排或少提取保障性住房資金等資金籌集不到位問題,政府責成相關部門足額進行補提。截至6月底,已經安排或補提資金48473.55萬元。

(二)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和使用方面的問題整改情況

1.針對違規享受保障問題,對不符合條件的家庭予以清退,追繳違規享受的補貼。截至6月底,虛報家庭收入、住房等資料騙取保障性住房待遇問題,已整改160戶,取消保障資格或調整享受待遇144戶,追回補貼10.12萬元,騰退收回保障性住房28套,通過提高租金、補繳差價等方式整改保障性住房5套;違規擴大範圍進行住房保障資格審批和待遇分配問題,已全部整改到位,取消保障資格或調整享受待遇3戶,追回住房補貼0.68萬元,騰退收回保障性住房1套。

2.保障性住房退出機制不完善,家庭收入、住房等條件發生變化,按規定應退出而未退出問題,截至6月底,已整改238戶,已取消保障資格或調整享受待遇130戶,追回住房補貼13.79萬元,騰退收回保障性住房28套,通過提高租金、補繳差價等方式整改的保障性住房9套,以其他方式進行整改的81戶。

3.保障性住房後續管理方面的問題,截至6月底,已將空置未用超過一年的保障性住房投入使用177套,其餘空置的保障性住房,已納入分配計劃或待審核工作完成後進行分配。

(三)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和建設方面問題整改情況

1.土地供應和使用不合規問題,截至6月底,已有13個項目進行了整改,其中:10個項目補辦了土地手續,涉及土地面積367017.62平方米,補繳土地出讓金109萬元;3個項目以其他方式進行了整改,涉及土地面積73783平方米。

2.違法違規招投標問題,截至6月底,已有30個項目以補辦手續或罰款等方式進行了整改,其中有16個項目補辦完善基本建設審批手續,其餘建設項目正在整改過程中。

3.項目未批先建問題,截至6月底,已有32個項目補辦完善了基本建設審批手續共60個,其餘項目正在補辦各種手續過程中。

五、金融審計整改情況

對審計發現的各項問題,各縣級農村信用聯社能夠高度重視,在審計期間及審計結束時對照問題認真整改。一是對於部分違規發放貸款問題,各縣級聯社提前收回貸款13060.5萬元,不能提前收回的,農聯社積極進行催收,並制定還款計劃。二是針對其他違規、不規範問題,各縣級聯社及時完善手續,調整賬務,降低經營風險。三是各縣級聯社在整改期間將問題落實到人,農聯社對所發現問題的相關責任人進行了嚴肅問責,共計對20餘人給予警告或記過處分,並給予相應處罰。

六、企業審計整改情況

截至2015年6月底,39家國有企業對審計查出的問題積極整改,並根據審計建議,對財務系統進行了全面整頓,降低了企業財務風險。同時,進一步建立健全企業管理制度,強化內部控制體系,提高企業管理運作水平,杜絕了下屬公司在未立項、未審批的情況下,私自開工建設項目情況的發生。

七、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跟蹤審計整改情況

省政府辦公廳就穩增長跟蹤審計中發現的問題專門下發督查通知,督促各市進行整改。通過積極整改,各地區各部門進一步完善了相關制度和政策,資金撥付進度進一步加快,簡政放權和其他重大政策措施落實力度進一步加大,有關體制機制進一步完善。截至目前,審計工作報告中反映的125個正在整改中的問題,已整改完畢。尚未整改到位的25個問題中有14個已整改完畢,有6個問題由於地方政府財政困難、國家政策調整、項目規劃等原因,導致目前未整改到位。其餘5個問題正在積極整改中。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在省委的正確領導和省人大的監督支持下,省政府高度重視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工作,要求各預算部門不斷增強依法理財意識,及時解決預算執行和專項資金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省政府將進一步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的各項決策部署和省人大的各項決議,繼續依法加強審計監督,為推進法治、維護民生、懲治腐敗、推動改革、促進發展,作出更大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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