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金從業機構將統一接入“雙反”融資網絡監測平臺

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以下簡稱“協會”)1月11日發佈公告,要求2019年1月31日前,依法從事網絡借貸、網絡借貸信息中介、股權眾籌融資、互聯網基金銷售、互聯網保險、互聯網信託和互聯網消費金融的機構按照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的相關規定,接入已上線試運行的互聯網金融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網絡監測平臺(以下簡稱“網絡監測平臺”),向中國人民銀行進行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履職登記。從事互聯網金融業務的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可根據反洗錢工作需要接入網絡監測平臺,參與基於該平臺的工作信息交流、技術設施共享、風險評估等工作。

《金融時報》記者瞭解到,2018年9月29日,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聯合印發《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管理辦法(試行)》,其中要求人民銀行設立網絡監測平臺,完善線上反洗錢監管機制、加強信息共享。協會按照人民銀行和國務院有關金融監督管理機構的要求,負責建設、運行和維護網絡監測平臺,確保網絡監測平臺及相關信息、數據和資料的安全、保密、完整。人民銀行分支機構、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在職責範圍內使用網絡監測平臺。

據悉,協會將在有關部門的指導下,分三期推進網絡監測平臺的開發建設工作。一期實現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協會與從業機構的反洗錢工作連接;二期接收除金融機構和網絡支付機構以外的其他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的大額和可疑交易報告數據;三期建立健全與互聯網金融反洗錢有關的監管科技、合規科技設施。

目前,網絡監測平臺一期暫只開放從業機構總部的接入,從業機構分支機構可待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或者從業機構總部為其創建用戶後接入。另外,二期、三期建設規劃將在2019 年內啟動,由此協助配合人民銀行等部門逐步實現反洗錢工作的數據化、智能化。

本文源自金融時報-中國金融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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