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林州市各類市場主體報送2018年度報告的公告

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暫行辦法》、《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公示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現就我市各類市場主體報送2018年度報告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年度報告的主體

凡2018年12月31日前在林州市工商管理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登記註冊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均應當報送2018年度報告。

二、年度報告的時間

2019年1月1日0時至6月30日24時

三、年度報告的內容

(一)企業年度報告內容

1.企業通信地址、郵政編碼、聯繫電話、電子郵箱等信息;2.企業開業、歇業、清算等存續狀態信息;3.企業投資設立企業、購買股權信息;4.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東或者發起人認繳和實繳的出資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等信息;5.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股權轉讓等股權變更信息;6.企業網站以及從事網絡經營的網店的名稱、網址等信息;7.企業從業人數、資產總額、負債總額、對外提供保證擔保、所有者權益合計、營業總收入、主營業務收入、利潤總額、淨利潤、納稅總額信息。8.社保事項:參保險種類型、單位參保人數、單位繳費基數、本期實際繳費金額、單位累計欠繳金額。9.統計事項:主營業務活動、女性從業人員、企業控股情況(分支機構不填報,私營企業年報中的“企業控股情況”固定為“私營企業”)、分支機構隸屬母公司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僅分支機構填報)

(二)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內容

1.行政許可取得和變動信息;2.生產經營信息;3.開設的網站或者從事網絡經營的網店的名稱、網址等信息;4.聯繫方式等信息;5.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要求報送的其他信息。

(三)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內容

1.行政許可取得和變動信息;2.生產經營信息;3資產狀況信息;4.開設的網站或者從事網絡經營的網店的名稱、網址等信息;5.聯繫方式信息;6.社保事項:參保險種類型、單位參保人數、單位繳費基數、本期實際繳費金額、單位累計欠繳金額;7.統計事項:主營業務活動、女性從業人員、通信地址、從業人數;8.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要求公示的其他信息。

四、年度報告報送並公示的方式

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應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河南)報送2018年度報告並公示。

個體工商戶可以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河南)或者以紙質方式報送2018年度報告,並自主選擇其年度報告內容是否公示。選擇公示年度報告內容的個體工商戶,應當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河南)報送年度報告並公示;決定不公示年度報告內容的個體工商戶,應當向負責其登記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送紙質年度報告。

五、年度報告報送並公示流程

第一步:登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河南)”(http://gsxt.haaic.gov.cn)後,點擊“企業信息填報”

第二步:選擇登錄方式。一是用聯絡員手機短信驗證登錄。首次報送企業信息時,需由企業確定一名企業聯絡員,並通過公示系統中“企業聯絡員註冊”後方可登錄。註冊時,需依次填寫“企業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註冊號”、“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姓名”、“法定代表(負責)人證件號碼”、“聯絡員姓名”、“聯絡員身份證號碼”、“聯絡員手機號”進行驗證。二是用電子營業執照驗證登錄。取得電子營業執照的企業可以通過讀取電子營業執照的方式登錄。

第三步:登錄後,按要求填寫公示內容後,保存並公示。

企業報送並公示完成後,可進行自主查詢是否已完成公示。具體查詢步驟為:登陸“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河南)”,填寫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進行查詢,點擊企業名稱後查找“企業公示信息”,以及“年報信息”進行查詢。

農民專業合作社和選擇公示年度報告內容的個體工商戶,登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河南)的步驟與企業相同。

六、法律責任

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對其年度報告內容的真實性、及時性負責。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未按照本通告期限報送年度報告,以及在年度報告中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工商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將按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暫行辦法》、《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公示暫行辦法》、《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將其依法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標記為經營異常狀態。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將在政府採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授予榮譽稱號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尚未報送公示2017年度報告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和農民專業合作社,須與2018年度報告一併完成。

報送年報是企業的法定義務,也是企業積累信用狀況的過程,望廣大市場主體依法、及時、如實報送年度報告。

聯繫電話:0372-6808939

林州市工商管理和質量技術監督局

2019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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