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為何我國部分人還有重男輕女的思想觀念

「原創」為何我國部分人還有重男輕女的思想觀念

自19世紀末西方啟蒙思想傳入後,中國便逐步開始了多次急風暴雨式的猛烈抨擊重男輕女、男尊女卑,力倡男女平等的思想啟蒙和洗禮的政治運動。但在時下的中國,具有重男輕女思想觀念的人和現象還依然大量存在著,越是經濟文化落後的地區越嚴重,這究竟是為什麼呢?下面,筆者試從歷史的必然性和現實的可能性兩大方面來加以簡要分析。

一、歷史的必然性

從歷史的角度看,重男輕女思想的產生、發展和演變,與人類自母系氏族逐步過渡到父系氏族乃至後來的男權社會直至當今,都是同步相伴的。它在古代產生並能長期延續存在幾千年,與那個時代主要靠體力勞動(男性較女性更具有體力優勢)、以家庭(男性較女性更具有保障家庭安全的優勢)為單位經營的農耕經濟發展水平是基本相適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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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人類逐步進入近現代社會,特別是工業化、機械化、自動化、信息化和智能化的推進,繁重的體力勞動逐漸被輕巧的手工操作和腦力勞動所取代,加上文化教育的發展,重男輕女的思想觀念不得不因逐步失去其生存的根基而漸漸走向瓦解。

重男輕女的思想畢竟是一種延續了幾千年的傳統思想觀念,要想徹底根除人們對某種事物或現象的認識,除了改天換地的革命式政治事件之外,從根本上還必須仰仗經濟和文化科學的發展,那可就不是短短几十百來年或三四代人就能夠完成的使命。

二、現實的可能性

1.從根本上看,無論城鄉,目前我國的經濟和文化科學的發展水平並不很高,在大多數行業領域仍然是男性比女性更具有明顯的職業優勢,這就直接導致男性的就業機會比女性更多、更廣和經濟收入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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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絕對不是歧視女性,由於男女性別和生理特點的差異,可以說男性除了不能懷孕生娃哺乳外,女性能從事的職業男性幾乎都能,且不一定比女性幹得遜色,如婦產科醫生、護士,以及當今的小學和初中教育、超市收銀員等職業,只是基於中國的傳統觀念或收入偏低等原因,大多數男性不願選擇而已。然而很多職業因為生理特點的原因女性卻天然性的不具備優勢,如最典型的就是重體力活。對於無權無勢的普通老百姓來說,經濟收入就直接決定了經濟地位,而經濟地位基本上是與家庭和社會地位成正比例關係的。

2.我國經濟和文化科學水平發展最低的地區是農村,特別是偏遠的山區,所以那裡自然也就是重男輕女思想最嚴重的地方。因為那裡古代社會的痕跡和影子最濃厚,而近現代的色彩最淡然。在創造物質財富和保障家庭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方面,男性比女性具有更大、更多的優勢,什麼養兒防老、延續香火(傳宗接代、祭祀祖先、姓氏問題)、財產繼承等等,只是表面的託詞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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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城市,重男輕女的思想要輕得多。一方面是由於城市相對來說更文明,糾紛的解決方式一般多采用說理或尋求法律,而拳頭時常只能一時得逞;另一方面,城市裡,腦力勞動和輕巧的手工操作比體力勞動多得多,在很多工作崗位上,女性完全可以和男性一較高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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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當今中國女性在社會(並非家庭)中的地位仍然明顯普遍低於男性的事實,讓部分人很容易直觀地產生男性似乎比女性更具有適合社會需要的優勢的錯覺。

儘管我國現在實現了男女同工同酬,並制定了婦女權益保障法,但由於多重因素的疊加,男人仍居於這個社會的主導地位。從中央到省、市級的主要政府要員(注意是“要員”而不是隻負責執行和辦事的普通“公務員”),再到基層單位的一把手,以及各企事業單位的具有一定決策權的大小領導者中,婦女佔的比重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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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種“男權社會”的大氛圍下,很容易形成一些不利於女性參與平等競爭的社會風氣,比如典型的菸酒文化。從而導致人們普遍對女性晉升為高一級領導職務特別是機關或企事業單位一把手不很支持、不很信任或持懷疑態度。

4.當今中國的部分女性及其父母自身仍在時不時地、無意識和不自覺地不斷強化重男輕女的思想觀念,但遺憾的是她(他)都自我認為是在極力爭取、維護和擴大女權。

如在擇偶時,與男性攀高枝側重於追求自身未來發展平臺明顯不同的是,部分女性的最大願望是能夠實現攀“富”,奉信“幹得好不如嫁得好”,實則是渴求被包養、不勞而獲、坐享其成,而寧願在物質上“下嫁”者寥寥無幾。又如,部分女性懷孕生子哺乳期間即辭職不工作,有的甚至自此不想再找工作,非常樂意成為全職家庭主婦,經濟上完全依賴於男性及其父母,甚至還要求丈夫另行“開工資”。再如,婚前主動拋棄男女平等觀念,根本不明白“拿人的手短,吃人的嘴短”的道理,非要男方出多少彩禮,還“振振有詞”地搬出一些“理所當然”甚至完全是自己都瞧不起自己(如“我嫁過去就成了他家的人,就託付給他了,為他家傳宗接代……”)的荒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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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還有部分女性只想憑感覺,即使非常冷靜時也不願理性地去看待某些問題(也可能是受了一些毒雞湯的影響),把一些完全錯誤的認識當作經典的公理。諸如,“你連多少多少萬的彩禮都不願出,說明你根本不愛我”(好像誰願出此彩誰就在骨子裡愛她?);“家不是講理的地方,而是講情和愛的地方”(道理連在親人之間都不允許講還能指望在外人或陌生人群中去講得通?),等等。這種我弱我有理,企圖追求一些特權予以照顧補償的理念,本身就是一種不願自強、自立、自信的邏輯,只會讓他人更加瞧不起,也只會降低自己的層次而絕不能拔高,還怎麼去尋求與男人平等?

部分女性的這種把追求“特權”當作追求“平權”的理念,不但會自降層次,而且長此下去還會自我腐朽墮落,歷史上魏晉南北朝時期的士族(世代把持享有朝廷文武高官厚祿的特權)、清朝的旗人(寄生特權),就是明證。

可以說,女性除了在懷孕後期、生子、哺乳初期(產後3~6月)、流產、重體力勞動、少數特別行業等,需要給予特殊政策照顧外,都應該與男人平等地履行義務和享有權利。

5.由於女性懷孕產子需要請孕產假的原因,部分用工單位特別是民營企業出於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考慮,對女性入職就業很不積極主動,故意設置一些門檻儘量減少招聘女性,導致重男輕女思想觀念的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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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當今我國距離法治社會建成的目標還任重而道遠。

結語:由母系氏族逐漸演變到父系氏族的歷史可知,隨著生產力、經濟和文化的不斷髮展,當男女在各個領域的從業標準要求和收入基本持平的時候,重男輕女的思想觀念自然會基本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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