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如做鬼《獄中雜記》

那樣實在而不失帥氣的男人,拆開來看,眼睛,鼻子,嘴唇,其實也無特別之處。而合起來看,也能算是個英俊瀟灑,風流倜儻的男人。別人看他和女人的分分合合,合合分分那麼怡然自得,他應該算是個幸運的男人。

而他終久獨自遠去,八卦講,他現在身在牢房,想著要讀書,補上人生路上缺少的有些功課。其實,讀書或者不讀書,原本也不是重要的,他不過是對現在的生活生了厭倦。其實,時間長了的戀愛也會使人生厭倦的,在戀情中是他自己,終歸不是別人。鬼使神差,他開始吸毒了,在白色的煙霧瀰漫尋找解脫,如果沒有這玄幻的白色,想來這前前後後的幾個女人都不會傾心,而他是否就會過的好一些?

他最適合的角色,還是做一個孤魂野鬼,鬼魂長袖善舞,有悠長的歌聲響起,衣裳要是白色的,袖子一揮,悠得有數丈。在林間穿越,留一截斷袖給路過的女人,女人的眼睛就痴了。穿紅衣服的鬼新娘,那樣美豔,往水裡撲時,水都是香豔的,他就糊里糊塗的愛上了,無辜地跟到陰曹地府,還能有什麼選擇?

在夜裡戀愛,在天亮別離,無助的走在這世界上,啃的饅頭硬如石頭,他卻依然心地純正,傻氣而可愛。頭頂的傘,那麼多的洞,撐開來,傘上的雨和傘下的雨都流成了淚。他無法不招那女鬼愛,要是他風流倜儻,說盡甜言蜜語,蜜語甜言,想來女鬼肯定不會愛上他了。閱盡人世和鬼世的滄桑,無意中邂逅一個傻傻的微笑,就此成就了一段人鬼情緣。

重溫往事,不堪回首,想著他跟女人之間的輾轉曲折和最終分離,心中不由感嘆,莫如成為厲鬼,看中了誰,不要命地撲上去,終然魂飛魄散,也勝過數十年空對鏡水花的人間好景。

不如做鬼《獄中雜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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