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術途中要求加價1.5萬 患者無奈繳費後獲賠償

今日,來自雲南省的姚先生在蘭州做手術時遭遇了一件令人震驚的事情,在他做一個費用1000左右及其簡單的手術時,醫生告知需要繳納1.5萬元的手術費,因為需要做手術的地方伴有淋巴管炎要清理,還有神經暴露在外面需要及時修復,要是不趕緊做手術的話以後會遺留很多問題。告知完姚先生之後,醫生就停止了手術。

手術途中要求加價1.5萬 患者無奈繳費後獲賠償

姚先生提供的收費收據

姚先生沒有辦法,只得繳費,醫生把他的傷口簡單地包紮完後,讓姚先生拖著傷口下樓去繳費,當時他在局部麻醉狀態下和極度害怕情況下繳費12000元,術後又網上借貸3300元繳了費。”在手術過後,姚先生認為醫生這樣的做法很不合理,在去各大醫院瞭解了這樣的情況後,姚先生多次向蘭州市城關區衛計局醫政科投訴了此事,但一直沒有處理結果。

手術途中要求加價1.5萬 患者無奈繳費後獲賠償

蘭州市城關區衛計局醫政科受理此事的工作人員告訴我們,按照相關的規定,他在醫患之間調解過很多次,卻一直沒有調解成功。因為患者舉報醫院欺詐,醫院卻又有自己的解釋。

手術途中要求加價1.5萬 患者無奈繳費後獲賠償

今天下午4時許,在城關區衛計局醫政科辦公室,患者姚先生和蘭州現代男科醫院負責人就此事的協商處理達成一致,並在《關於患者姚先生與蘭州現代男科醫院醫療爭議行政處理申請的答覆》上簽字。該文件指出,姚先生於2018年10月25日在蘭州現代男科醫院因包皮過長做手術,手術過程中患者認為醫院存在“術中加價”行為,由此而發生爭議,醫患雙方經過多次協商均未達成一致。2018年11月22日我局再次對醫患雙方進行調解,最終經自主協商一致後達成如下協議:蘭州現代男科醫院同意一次性補償患者姚先生41450元;本協議自此次簽字起生效;在醫院按照協議約定支付全部款項後,雙方因此次醫療引起的爭議即告終結,患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醫院主張權利,否則患方應無條件返還醫院已支付的全部款項及其利息,且不得以本協議作為其主張權利的依據;本協議一式三份,醫患雙方各執一份,城關區衛計局存留一份。

就在賠償姚先生之後,城關區衛計局醫政科又對蘭州現代男科醫院進行了徹底檢查,發現了很多問題,根據國家的相關法規,城關區衛計局向該醫院下發了《停業整頓告知文書》,要求該醫院按照要求進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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