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名校長、名師、骨幹教師認定的審批條件是什麼?怎麼申報?

如果在長沙想要被評選為名校長、名師、骨幹教師,是教師個人申報?還是由單位申報?需要滿足什麼條件?審批程序是什麼?

辦理地點: 長沙市教育局

諮詢電話: 0731-84899723

承諾期限: 30個工作日

審批條件

達到市教育局下發的名校長、名師、骨幹教師認定標準,經專家評審,在指標數內確認。

申請材料

1、長沙市中小學市級骨幹教師評審推薦表。2、長沙市中小學市級骨幹教師評審材料。

審批程序

(一)受理:市教育局向區縣(市)教育局和市屬學校下達推薦指標,教師個人向單位申報,單位和區縣(市)教育局審核、公示後向市教育局推薦申報。時限:5個工作日

(二)審核:組織專家對申報材料進行評審。時限:10個工作日

(三)決定:確定符合條件的人員後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後,市教育局發文確認。時限:10個工作日

(四)告知:告知結果。時限:5個工作日

審批流程圖:

长沙名校长、名师、骨干教师认定的审批条件是什么?怎么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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