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長沙想要被評選為名校長、名師、骨幹教師,是教師個人申報?還是由單位申報?需要滿足什麼條件?審批程序是什麼?
辦理地點: 長沙市教育局
諮詢電話: 0731-84899723
承諾期限: 30個工作日
審批條件:
達到市教育局下發的名校長、名師、骨幹教師認定標準,經專家評審,在指標數內確認。
申請材料:
1、長沙市中小學市級骨幹教師評審推薦表。2、長沙市中小學市級骨幹教師評審材料。
審批程序:
(一)受理:市教育局向區縣(市)教育局和市屬學校下達推薦指標,教師個人向單位申報,單位和區縣(市)教育局審核、公示後向市教育局推薦申報。時限:5個工作日
(二)審核:組織專家對申報材料進行評審。時限:10個工作日
(三)決定:確定符合條件的人員後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後,市教育局發文確認。時限:10個工作日
(四)告知:告知結果。時限:5個工作日
審批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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