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喜歡我嗎?你只是想結婚了吧


你喜歡我嗎?你只是想結婚了吧

文|阿疾

我踩著時光的枯枝一步一步往前走,我以為我得到了很多,我的生活很圓滿。回頭看時,碎了一地的落葉無一不在提醒我,我什麼也沒有。

01

全世界都知道紫霞仙子喜歡孫悟空。

江直樹喜歡袁湘琴。

江辰喜歡陳小希。

沒有人知道,我喜歡江慕。只有他本人知道。

他比任何人都清楚我的心思。我那少女般的情懷都展現在他的眼前。

江慕是我的校友,我喜歡他,用一句很老套的話來說是,始於顏值,陷於才華,忠於人品。

那天,我去小賣部買礦泉水,他從對面向我走來,每一步都走地如此緩慢,就像是踏在了我的心尖上。江慕的背很直,皮膚白。在經過我的身旁時,我彷彿看見了他耳朵上細小的絨毛。

我以為我的初戀會一直處於暗戀當中。

直到學校舉辦了作文比賽,我去湊熱鬧時看見他的名字寫了上去,我想都沒想,直接寫上林聞曉三個字。

比賽時,他坐在我的前面,藍白相間的外套,純白的短袖。我看著他的脊背微微出神。這樣美好的少年,不知道以後會便宜了誰。

他很快就落筆了,站起身來,椅子發出輕微的聲響,他挺直了脊揹走出教室。

我寫上最後的句號,忙收起中性筆。

出門往右看,空蕩蕩的走廊,沒有人,心底有點失落。

轉頭時,眼底撞入了一抹藍白相間的顏色。

心跳忽地漏掉了一拍。

我捏緊了手中的筆,邁著步子向他走近,深呼吸幾次,我說,還記得我嗎,我坐你後面。

江慕溫軟的目光看著我,我正覺得尷尬時,他忽然眉目生花。他說,怎麼會不記得,才女林聞曉嘛,以前就聽說你在新概念比賽中獲過獎。沒想到學校裡的作文比賽你都有興趣參加。

我的眼差點被他晃花,只好將視線對著外面的籃球場。

我說,彼此彼此。你寫得也很好,你只是沒有投稿而已。

這是我們第一次的對話。我曾在腦海裡回憶過千千萬萬遍。印象最深刻的竟然是他說他要去食堂吃飯了。

02

我有了江慕的QQ後,老是喜歡找他聊天,只有在他那裡,我才能找到那種獨特的心跳。

我想他應該是知道我喜歡他的。

我想他應該也是喜歡我的。

全世界沒人能比我們更相配了。

我每天都要跟他說晚安,我才能安然入睡。

我以為這種是我們之間心照不宣的默契。我們不把喜歡說出口,只是因為時間不對,我們都在唸高中。怎麼能夠明目張膽地喜歡一個人呢。

在學校裡碰見他時,我都會開心地和他打招呼,以至於他認為我這人大大咧咧,很愛笑。其實我多安靜啊,我每天只和文字打交道,對著其他的人和物愛不起來。

高三畢業的那個暑假,我鼓起很大的勇氣發短信給江慕。

我說,我喜歡你,和我在一起好不好。

他回,不好。

為什麼我會自信滿滿地向他告白呢,是因為我總是有錯覺,覺得他喜歡我啊。

他不喜歡我的話,為什麼我說我不會打遊戲,他說要教我。我說我想成為作家,他一個勁地給我加油。

我們大學分別讀了不同的學校,他去了復旦大學中文系,我留在了本地。

別人問我,為什麼不出去闖一闖,我說想離家近一些。其實都是因為高考考砸了,被迫待在本地念大學。

大學三年,我沒有和江慕聯繫過。可能習慣了在他面前做一個出色的姑娘,不想讓他看見我落魄的時候。

大一到大三,我拼命地寫故事,投稿,有了一批真心愛我的粉絲。終於能夠再次站在他的面前了。

03

我去找過他,他不知道,當時他正和一個漂亮的姑娘大手拉小手走在校園裡,我的胳膊拖行李箱拖地生疼。

我拿出手機發消息給他,我說,江慕,你在幹什麼?

很久以後,他說,看電影。

他確實是在看電影啊,只不過沒有告訴我的是他和一個女生一起看電影,兩人的臉在漆黑的電影院都快貼在一起了,彼此的呼吸都能聽得一清二楚吧。

當我決心要放下的時候,江慕卻找上了我。

那時大四剛畢業。我回家陪我媽媽過生日。許是江慕看見了我在空間發的地址,他主動找我聊天,約我出去見面。

那晚,他坐在我家小區裡的亭子中,拿著煙一根一根地抽。

這是我第一次見江慕吸菸。

我問他,找我幹什麼?

江慕扔掉菸頭,一把將我摟進懷裡。

當時我想,我這麼多年的喜歡終於有迴響了。

我和江慕在一起了。他所有的表現都像是一個男朋友的樣子。

他會送我玫瑰花,會在下雨時給我撐傘,會在我下班後來接我。

整整兩個月,我覺得我就像是做了一場春秋大夢。

我忘不了他摟我入懷時髮梢的香;我忘不了他笑起來眉目生花的模樣;我忘不了他跪在我面前向我求婚的神情。

如果,他的眼睛裡含有情愫的話,那麼,我是會相信的。

04

春節時,江慕提出要帶我見他的父母,然後就把婚禮提上日程。

我說,你不覺得太快了嗎?

他翻著書的手停頓了下來,而後看著我,他說你不是喜歡我嗎?我們結婚你應該高興才對。

我說,我確實很高興啊,如果你喜歡我的話。

我說完這句話,眼淚霎時就奪眶而出。

江慕把書合上,我想他應該是看到了結局。

他從沙發上起來,一步步向我過來,就像一個世紀那麼遙遠。他的聲音溫淡又柔軟,一如當年。他說,對不起,林聞曉。我真的想結婚了。

江慕說,他和相戀四年的女友分手,各自面臨著找工作,奔前程。他的女友很快就和一個有錢人結婚,儘管那個男人大她十二歲,她也心甘情願。

他的父母想早點抱孫子,他和心愛的女友分手後,覺得和誰在一起都可以將就,一輩子將就一下也就過去了。他覺得,我溫柔,上進,工作穩定,很適合做他的老婆。

於是。他就來找我了。

我不知道是該哭還是該笑。

想了想,我其實應該是要笑,畢竟我喜歡了多年的少年在兜兜轉轉之後再次站在我的面前,餘生也想和我一起度過。

不過,我卻哭了。

江慕,你這個王八蛋。

我把江慕推出門外,關門前拋下一句,我以後不會再喜歡你了,你也別來找我。

和不喜歡的人結婚,以後的生活沒有期待,連柴米油鹽醬醋茶都變得討厭。

我才二十四歲。我還會遇見讓我喜歡並且也喜歡我的人,我在等,我相信他會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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