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安機關領導幹部 “十個嚴禁”規定解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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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湖南省公安廳黨委下發了《湖南省公安機關領導幹部“十個嚴禁”規定》(以下簡稱“十個嚴禁”)。為便於全省公安機關組織深入學習,省紀委省監委駐省公安廳紀檢監察組對“十個嚴禁”進行深度解讀,湖南公安新媒體平臺將陸續推出。

湖南省公安机关领导干部 “十个严禁”规定解读(一)

一個核心目標

根據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結合湖南公安政治建警實際,廳黨委制定 “十個嚴禁”,進一步樹牢 “四個意識”,提高政治站位,嚴明黨紀黨規。全省各級公安機關、廣大民警特別是領導幹部要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始終堅持黨對公安工作的絕對領導,把“兩個維護”作為根本政治任務,嚴格貫徹落實《條例》和“十個嚴禁”,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與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兩大制定背景

“十個嚴禁”是貫徹黨內條規的重要舉措。此次中央對《條例》所作修訂中,不僅將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寫入指導思想,而且對“兩個維護”“四個意識”作出明確規定;不僅對黨章及系列重要黨內法規要求作了細化具體化,而且對管黨治黨中新出現的突出問題作出相應規定。作為湖南公安機關學習貫徹《條例》的重要舉措,廳黨委制定“十個嚴禁”,對《條例》修訂主要內容進一步提煉,突出強調各級公安機關領導幹部應該遵循的行為準則。 “十個嚴禁”正式施行日期與《條例》一致,都是今年10月1日。

“十個嚴禁”是深化政治建警的重要內容。政治建警“1+5”文件中,重點對規範民警交往行為“二十個不準”作出規定,這是面向全警的鐵規鐵紀。“十個嚴禁”重點針對各級公安機關領導幹部,對“新增負面清單"明確禁止規範、劃定行為底線,充分體現了治警先治長、嚴下先嚴上的鮮明導向。“十個嚴禁”與“二十個不準”有機結合、一體執行,共同維護良好警營政治生態,以政治建警實效推動全省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

三項學習舉措

各市州、縣市區公安局黨委(組)會議要專題研究《條例》、“十個嚴禁”規定的貫徹落實。各級公安政工部門、派駐紀檢監察機構要協助同級黨委(組)抓好本地區本單位的學習宣傳教育和貫徹實施,迅速掀起宣傳學習《條例》活動高潮。

一是列入各級公安機關黨委(組)理論學習中心組的學習內容。

二是作為2018年度黨委(組)班子民主生活會、黨支部組織生活會的對照檢查內容。

三是通過專題研討、培訓講座、警示教育、新媒體推送等多種形式,組織全省各級公安機關廣大公安民警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深入學習。

湖南省公安机关领导干部 “十个严禁”规定解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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