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足球新政20個要點,你知道嗎?

中国足球新政20个要点,你知道吗?

1、2019年1月12日仍欠薪的俱樂部,撤銷准入資格。

2、申請中超準入的俱樂部須擁有一支女足球隊,並參加女超、女甲或女乙聯賽。女超俱樂部每年俱樂部的投入不得低於1500萬元,不能高於3000萬元。

3、2019年准入審查重點——俱樂部青訓

重點審查方面:(申請中超、中甲、中乙執照的球隊)

(1)球隊名稱。(例如:北京中赫國安U15A\B隊)

(2)參賽情況。(青超聯賽)

(3)實地訓練情況審查。(青訓總監、教練資質)

4、鼓勵申請准入的中超、中甲俱樂部建立國際青訓中心,輸送青少年球員赴國外訓練比賽,更好地進行青少年人才培養。

5、調整U23球員的相關規定(首發1名,出場3人次,徵調減免):

每場比賽,每隊11名首發球員中至少有1名U23球員,比賽中U23球員累計出場人次不能少於3人次。

如俱樂部隊有被各級國家集訓隊徵調的U23球員,出場人次相應遞減,徵調1名減1名,徵調2名減2名,徵調3名(含3名)以上可不執行U23球員政策。

中国足球新政20个要点,你知道吗?

6、決定名次及辦法中,積分相等隊之間,在比相互之間積分、淨勝球、進球數後比較後仍相等的,增加下列比較條件:

積分相等隊之間,將按權重比例計算預備隊成績、U19聯賽成績、U17聯賽成績、U15聯賽成績、U14聯賽成績和U13聯賽成績,排名靠前者,聯賽名次列前。

7、自2019年起,申請中超、中甲准入的俱樂部在報名大名單中,應有本俱樂部培養的U21球員(本俱樂部註冊、培訓並參加比賽至少3年以上)。

8、外援政策與上賽季保持一致。

9、2020年中甲聯賽擴軍至18隊。2019賽季中甲聯賽最後一名直接降級,中乙前三名直接升級。中甲倒數第二、第三與中乙第四、第五進行附加賽。

10、2019賽季中甲聯賽將全面引入視頻助理裁判(VAR)。

中国足球新政20个要点,你知道吗?

11、為解決中超、中甲俱樂部年輕球員培養途徑,提供優質鍛鍊平臺,加快中乙聯賽年輕化發展,中乙聯賽將設立長期租借機制,中超、中甲俱樂部適齡球員租借到中乙俱樂部參賽後返回時可不佔轉會名額。

12、為引導俱樂部理性投入,自2019年起設置俱樂部總支出的最高限額。

2019、2020、2021年分別為:

中超:12億、11億、9億

中甲:2億、2億、2億

中乙:0.35億、0.35億、0.35億

支出限額不包括青訓等支出

13、俱樂部投資人注資限額

為促使俱樂部加強經營開發,做大足球產業,減少對母公司、單一股東的依賴,設置俱樂部投資人注資限額。

2019、2020、2021年分別為:

中超:6.5億、5.6億、3億

中甲:1.1億、1.0億、0.9億

中乙:0.25億、0.22億、0.2億

中甲、中乙俱樂部股東為二個或以上,股東最低持股比例高於20%(含本數)的,俱樂部投資人注資不設置限額。

14、俱樂部投資人虧損限額

為促使俱樂部加大自身經營,提高經營能力,逐年減少虧損,設置虧損限額。

2019、2020、2021年分別為:

中超:3.2億、2.9億、2.7億

中甲:0.7億、0.6億、0.5億

中乙 不設置

根據中乙俱樂部共同決定,考慮到中乙聯賽的實際情況,暫不設置中乙俱樂部虧損限額。

15、俱樂部球員薪酬限額

為降低俱樂部薪酬總額,調整俱樂部人工成本佔總支出比例極高的實際情況,設置俱樂部薪酬限額。

(一)中超俱樂部薪酬比例(包括一線隊外援、國內球員、預備隊球員)

2019、2020、2021年分別為:65%、60%、55%

(二)中超俱樂部國內球員最高限額

國內球員個人薪酬最高(不含獎金)不得超過稅前1000萬元人民幣。

參加2019年亞洲盃、2022年卡塔爾世界盃預選賽的國家隊球員在個人最高薪酬限額基礎上,上浮20%執行。

(三)中超俱樂部相關合同的認定和執行

2019年1月1日起,在中國足協新備案的合同按限額簽訂。

合同尚未到期的球員,待現有合同到期後再按限額重新簽訂。

現有合同期限以2018年註冊期已在中國足協完成合同備案的為準。

16、中甲、中乙俱樂部薪酬比例

2019、2020、2021年分別為:

中甲:70%、65%、55%

中乙:65%、65%、65%

中甲薪酬比例(一線隊外籍球員、國內球員、預備隊球員)

中乙薪酬比例(一線隊球員)

根據中甲、中乙俱樂部共同決定,考慮到中甲、中乙聯賽的實際情況,暫不設置中甲、中乙俱樂部國內球員個人最高薪酬限額。

17、俱樂部獎金限額

設置全年獎金總限額(全年贏球獎金和平球獎金的總額),納入俱樂部總支出限額內。

足協盃比賽獎金可按雙方比賽隊中級別高的聯賽獎金標準執行。

分為贏球獎金和平球獎金:

亞冠:600萬元/場、200萬元/場

中超:300萬元/場、100萬元/場

中甲:100萬元/場、30萬元/場

中乙(預賽階段):30萬元/場、10萬元/場

中乙(決賽階段):100萬元/場、30萬元/場

18、中超、中甲俱樂部繼續執行引援調節費相關政策

19、各俱樂部共同商定,對於未達標的俱樂部,給予一定的限制措施,如警告、限制引援名額、扣除積分等。

20、陰陽合同的治理

中國足協根據自查階段、重點稽查階段等情況,對於被認定為簽署“陰陽合同”的俱樂部、教練員、球員,進行嚴肅處理。發現有偷逃、規避繳納稅款線索的,移交稅務機關等部門進行處理。

中國足協將視違規情節,給予處罰:

(1)俱樂部給予扣除聯賽積分、取消准入資格;

(2)教練員、球員給予一至三年禁賽。

本文系網易新聞·網易號“各有態度”特色內容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