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智力型罪犯-張子強

上期講述葉繼歡人生經典實例,本期讓小編帶大家瞭解一下智力型罪犯

張子強

張子強(1955年—1998年),男,綽號“大富豪”,廣西玉林人。4歲時隨父母去香港定居,是香港一個犯罪集團首腦。

張子強曾策劃綁架著名香港富豪李嘉誠的長子李澤鉅和香港富豪郭炳湘,獲得數億港元贖金,還策劃綁架澳門著名富豪何鴻燊(但被警方識破,未遂),他犯罪所得金額之高曾錄入吉尼斯世界紀錄大全。電視劇《插翅難逃》就是以他的犯罪團伙為原型的。

香港智力型罪犯-張子強

涉黑開始:

張子強先在父親的“涼茶鋪”做幫手,後來父親見他不學好,又把他送到一間專做西裝的裁縫店當學徒。早年張子強的父親對兒子的教育是嚴厲的,以至後來張子強進了看守所還經常回憶起父親當年打他的情景。但是父親的良苦用心和拳頭,都沒有把他引上正道,反而使他對父親產生了一種逆反心理。他至死都說,對父親沒有什麼感情。

張子強很快開始涉入黑社會,併成為小頭目,人稱“一哥”。在外面混黑社會的白玉山曾經是他的馬仔,後來改做正業;張子強12歲就開始進警察局,16歲第一次坐牢,在香港作案無數,多次被抓,在警方留下了厚厚的記錄。成年以後的張子強,儘管已結婚、成家、生子,但並沒有“金盆洗手”。

犯罪記錄:

1991年以葉繼歡為首的一夥匪徒,連續搶劫了香港觀塘協和街及深水埠大埔道的7間金鋪,劫得金飾價值達750多萬元。

1991年7月12日,搶劫啟德機場裝甲運鈔車1億6000萬港元,張子強後來被捕

香港智力型罪犯-張子強

,但法庭以證據不足為理由,將他無罪釋放。港英當局當時還賠償給張子強一大筆錢,使張子強愈發張狂。張子強於此時在獄中結識葉繼歡,兩人一拍即合,開始合作。

1995年11月,在深圳槍殺香港居民蔡志雄。

1996年5月,與葉繼歡集團合謀綁架香港第一富豪李嘉誠的長子李澤鉅,勒索港幣10億3千8百萬元。張子強分得4億3千8百萬。葉繼歡在作案前10天攜帶軍火返港,意外與警方交火,重傷被捕,但葉的部下仍參與了綁架案。

1997年9月,綁架香港第二富豪郭炳湘,勒索港幣6億元。張子強獨得3億元。 [1]

1997年10月,又策劃綁架澳門第一富豪何鴻燊,被警方識破,未遂。

1997年底,從內地非法購買800公斤烈性炸藥,2000多枚雷管,並偷運到香港,圖謀製造更大的恐怖事件。據炸藥專家說,800公斤烈性炸藥如果集中爆炸,足以炸平一座十幾層的大廈。正是這800公斤炸藥,敲響了大富豪犯罪集團的喪鐘

香港法律沒有死刑。對於張子強,他沒有在大陸殺人綁架,大陸司法機關自己管也可以,交給香港管也行。但張子強得罪的人來頭很大,所以他必須死。

疑問解答:為什麼當年香港政府拿張子強沒有辦法

由於當時張子強綁架的是李嘉誠的兒子,如果他回香港,沒有判死刑,到時候仍然會被放出來。李嘉誠擔心他出獄後會對家人進行報復,所以與大陸方面溝通好,要求大陸管轄該案子。最後,按照大陸的法律,張子強被判死刑,徹底了結了李嘉誠的擔心。

如果大陸把案件交香港處理,李嘉誠肯定會請殺手把張子強殺掉。對於一個這樣兇悍的匪徒,不殺掉,李嘉誠日子會很難過的。

後續:

1998年1月7日,張子強指使錢漢壽購買炸藥818公斤,後於17日被港警查獲,張子強於15日到達大陸廣州白雲機場接從泰國回來的團伙2號人物“蝠鼠”胡濟舒,2人於1998年1月25日在江門外海大橋檢查站被抓;張子強等32名疑犯於7月22日被批捕

香港智力型罪犯-張子強

最終處理結果:

1998年他與多名同夥在中國大陸被捕,案件於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審,他與其中4名同黨被判處死刑,於12月被處決。外間傳言:張子強曾以“身為香港居民,而且犯案地點在香港”為理由向香港政府求助,要求引渡返回香港受審,以圖得以避過死刑,但為香港政府所拒絕。當時港府向外間公佈的理由為:“因為內地公安以他曾在內地犯案為理由,所以享有司法管轄權”,而在案件審理期間,亦積極向內地法院提供證供。事件引起了有關罪犯於內地被捕受審而應否引渡回港受審問題的爭議,並延續至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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