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屆生“被裁”,怎麼辦?

應屆生“被裁”,怎麼辦?

剛剛看到新聞,說隨著地產“遇冷”,往年風光無限的房企,也逐漸沒落。曾經校招的火爆場面,也變得冷清。

問了一下身邊專業做招校的小夥伴,沒有精準回覆校招降溫,只說有實力的企業還在做招校。當然,我完全能理解校招對於企業的重要性。企業只有不斷招成本更低的新人,才能逐漸替換成本較高的老人。

校招這個概念,大約源自多年前與臺灣同行的交流。大約十幾年前,一次培訓,同桌有臺灣的同行。他們介紹說,臺灣的招聘激烈,已經蔓延到了大學校園。我驚訝於如何在校園做招聘時,他們給出了一個驚人的回覆。說臺灣知名的大企業,會在大二,大三時就深入校園招聘“實習生”,利用寒暑假的時間,讓實習生來公司實習,瞭解企業的運營和文化。同時,也在實習中,對學生加深瞭解,評估適合企業的“未來員工”。從大二開始,不斷雙方不斷加深瞭解,到畢業時,雙方也有了比較清晰的認識。可以馬上籤約入職。當時這樣的理念還是非常新鮮的,因為彼時,校招在內地未火爆,只有一些央企會有每年固定的招聘。沒過幾年,內地校招市場開始火爆,無論公司大小,不開校招好像都不好意思提自己是開公司的。

進過境遷,隨著經濟進入“新常態”,很多企業都減少壓縮了招聘需求,只能靠降低成本扛過“寒冬”。但校招的場面卻沒有少,新聞中依然可以看到很多企業的招聘廣告,其中不乏地產公司。但隨之而來的卻是一些應屆生的“求助”

新聞中提到,某985應屆碩,原與一家房企簽約,卻被突然告知,立即走人,給兩個月賠償。應屆生欲哭無淚,求助某行業HR。

應屆生在沒正式拿到畢業證時,與企業簽訂的可能是“實習協議”,一般不會簽訂“勞動合同”。所以,解約也容易很多,沒有勞動法限制的誅多條件。多數是企業,學校與個人的“三方籤議”。很多同行問我,這個東西能籤嗎?我說,需要明確告知學生,如:企業是否能解決戶口?因為一旦簽訂了三方協議,意味著學校完成了學生就業工作,計算進入了“就業率”。而如果本企業不能解決應屆生的戶口,而學生自己又找到了另一家可以“解決戶口”的企業時,三方協議無法更換。此時學生可能會與公司發生各種爭吵。這類事件,每年都見。我一直提醒同行,千萬謹慎籤三方。

部分實習生,會要求未畢業前,就籤勞動合同,為啥?為了連續五年社保記錄,好買房買車啊。很多同行也來求助我,問我是否“合法“。我統一回復一下:未畢業的大學生,可以籤勞動合同嗎?回答是肯定的——可以。那為啥以前多數企業不籤呢?沒有強制要求企業籤勞動合同。為啥企業不願意籤勞動合同呢?一方面是員工穩定性不確定,畢竟還未畢業,考慮問題可能還不夠成熟,也許實習一段時間後,並不願意在企業繼續工作。另一方面才是重點,不籤勞動合同,不需要繳納社保,企業肯定要從成本考慮問題。所以,應屆生辭退,應該只有“解約”一說,談不到“解除”。給不給賠償,真的憑良心。像這樣的企業算是良心企業,還能給兩個月賠償,算是不錯。這就是很多年輕朋友問我,一個大企業的基層工作,另一個創業公司的高管工作,選哪個?我說,毫不猶豫把創業公司拉黑吧。也許你沒到之前,資金鍊就斷了,你到哪兒哭去?即使大企業,也可能遇到這樣的事兒,起碼還能拿一點兒賠償。

如果真遇到企業裁員,應屆生該怎麼辦呢?實話說,大企業能給賠償算是不錯,不給賠償,也只能走法院起訴的方向。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不屬於勞動關係。在校大學生到企業實習,是國家允許的,但不屬於勞動關係,不在勞動法調整範圍裡。也就是說,沒有機會走勞動仲裁,一裁終局。時間成本較早,只能走法院流程。

因此,各位馬上就畢業的同學們,擦亮眼睛,找準工作,僅防被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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