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人迴應長葛“頂替學籍事件”調查結果:不服


舉報人回應長葛“頂替學籍事件”調查結果:不服

黃海霞

河南長葛黃海霞舉報堂姐黃風玲頂替自己上師範一事有了官方調查結果:1993年中招考試中,黃風玲頂替黃海霞學籍參加考試,但黃風玲中招成績系本人考試取得,目前,教育部門已對黃風玲冒用學籍一事作停職處理。

對於這一結果,舉報者黃海霞並不滿意。11月30日,黃海霞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稱,她對這一結果“不服”,也不接受,“這個結果不對,她1992年就和我姐姐一起畢業了,她根本沒有參加考試,哪裡會有成績呢。我們可以當場對質,或者調出卷子對筆記,根本不是她說的那樣的。”

黃海霞仍然堅持“1993年我考試了”。她表示接下來會繼續追究,會要求繼續調查下去。

對於此事的調查過程,長葛市教體局紀檢組長段記11月29日回應澎湃採訪時稱,走訪了當時的老師、學生、村民以及黃海霞、黃風玲家族的一些人。“卷子沒找到,沒有可以做筆跡鑑定的物證。”段記還表示,還要走訪原來二人就讀的學校。

此事連日來持續發酵,涉事雙方說法針鋒相對。

先是黃海霞接受媒體採訪時稱,1993年參加中招考試時,以498分的成績考取許昌師範,卻沒有接到錄取通知書。數十年後,她才得知自己被錄取,而上師範的名額被大伯家的堂姐黃風玲頂替。目前,黃風玲任教於長葛市第一小學,現用名“黃海霞”。

黃海霞向媒體提供的“初中畢業生登記表”顯示,其中登記的姓名為黃海霞,照片是黃海霞本人,而在“考生體格檢查表”裡,照片已經變為了黃風玲的照片,姓名仍為黃海霞。

黃風玲的丈夫張寶成提供了彼時一起參加考試的同學及帶隊老師手寫的“證明”,其中提及參加1993年考試者為黃風玲。同時提供同村親戚證明,稱1992年下半年黃海霞便已輟學隨父親和姐姐前往鄭州崗河市場賣豬肉。

對此,黃海霞接受媒體採訪時稱,自己是參加完1993年考試,“以為自己落榜了,1993年10月才去賣豬肉的”,並有介紹人表哥出面作證。

11月29日,黃風玲首次接受媒體採訪,她告訴澎湃新聞,學籍是借用黃海霞的,但1993年的考試確實是自己考的。並對當年參加考試時的地點、考試科目、帶隊老師、住宿賓館等細節,一一進行了回憶。還回憶起當初物理考得不好,只考了58分,影響了後面的考試發揮。她稱“被誣告頂替堂妹上學”一事給自己帶來極大的心理壓力和痛苦,請假在家休息。

同日,黃海霞接受澎湃新聞採訪,對於1993年中招考試的時間、科目、地點、住宿賓館等,黃海霞均表示記不清。對於初三讀書時的同班同學名字、老師姓氏、複習的科目等,也都“記不起來了”。

此外,她表示,和當年相關的證人也因為時間久遠而無法聯繫,只能提供此前關於“登記表”、“體檢表”的證明。但黃海霞仍堅持“498分是我考的”,並要求找到當年考試的卷子核對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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