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裡發文件了!關乎淮北一小、二小、局中、四中、五中等各校學生……

重要提醒

這段時間,淮北家長在給孩子

報培訓班的時候一定要注意,

千萬不要去違規培訓機構報名交錢,

否則就會竹籃子打水一場空。

省里发文件了!关乎淮北一小、二小、局中、四中、五中等各校学生……

趕緊看看你家孩子上的培訓班

有沒有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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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

不得在居民住宅內辦學

招小學生的

只能設置在4層及以下

招收中學生的

只能設置在建築的5層及以下

……

近日

省住建廳、省教育廳、省公安廳

省民政廳、省人社廳、省市場監管局

聯合出臺了

《安徽省校外培訓機構設置標準(試行)》

省裡發文件了!關乎淮北一小、二小、局中、四中、五中等各校學生……

安徽省教育廳等六部門關於印發

《安徽省校外培訓機構設置標準(試行)》的通知

各市、省直管縣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場監督管理局: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8〕80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等制定了《安徽省校外培訓機構設置標準(試行)》,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安徽省教育廳

安徽省公安廳

安徽省民政廳

安徽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20日

通州對校外培訓機構的名稱、培訓場地等

作出明確規定

省里发文件了!关乎淮北一小、二小、局中、四中、五中等各校学生……

1

【名稱】

不得冠以“中國”“中華”“國際”等字樣

此前,各地的校外機構名稱沒有統一標準,五花八門。按照最新《標準》,今後,我省各地的校外培訓機構只能使用一個名稱,且不得有損於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及其他組織和公民的合法權益,不得違背社會道德風尚。不得冠以“中國”“中華”“全國”“國際”“世界”“全球”等字樣。

非營利性教育機構一般表述為:XX培訓(課外培訓、課外教育、輔導等)學校或中心。

營利性教育機構名稱依次由行政區劃名稱、字號、行業或者經營特點、組織形式四部分組成。一般表述為:XX培訓(課外培訓、課外教育、輔導等)學校(或中心)有限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且不得使用簡稱。此前名稱不符合有關規定的,應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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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人員】

培訓“語數外理化生”的要有相應教師資格

按照《標準》,校外培訓機構的行政主要負責人應當具有中國國籍,國內定居,一般不超過70週歲;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5年以上相關教育管理經驗。同時,應配備具有專業能力的財務人員,會計和出納不得兼任;配備安全管理人員。

值得一提的是,今後,校外培訓機構應當配備專職教學管理人員,教學管理人員應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3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校外培訓機構應當配備相對穩定的師資隊伍,不得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從事語文、數學、英語及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知識培訓的教師,應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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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場所】

招小學生的只能設置在4層及以下

在辦學地點方面,安全性、穩定性、舒適性都必不可少。此次《標準》明確,校外培訓機構教學用房建築面積不少於辦學場所總建築面積的2/3;同一教學時段內,生均教學用房建築面積不少於3平方米,確保不擁擠、易疏散。招收小學生的校外培訓機構,只能設置在建築的4層及以下;招收中學生的,只能設置在建築的5層及以下。

以租用場所辦學的,應當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賃合同,租賃期限自申請辦學之日起不得少於3年。不得使用居民住宅、地下室、架空層、醫療衛生用房、簡易住房等,作為辦學場所。辦學場所應當避開影響學生身心健康和可能危及學生人身安全的場所,遠離殯儀館、醫院的太平間、傳染病院、監獄和看守所等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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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配套】

培訓機構建築每層分設男、女衛生間

在配套服務方面,最新的《標準》提出,招收寄宿學員的培訓機構,其宿舍生均建築面積應按照培訓對象年齡分別符合國家和省相關建設標準,同時還應當配備與寄宿學員規模相匹配的閱覽、生活與運動場所。

另外,校外培訓機構的建築每層應分設男、女衛生間;培訓規模較小的,男、女衛生間可隔層設置。提供餐飲服務的校外培訓機構,應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食品安全防範措施。供餐單位必須取得相應的食品經營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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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上滑動查看內容)

安徽省校外培訓機構設置標準(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我省校外培訓機構的設置條件及辦學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8〕80號)等規定,制定本標準。

第二條 本標準所稱的校外培訓機構,是指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利用非國家財政經費舉辦,取得教育行政部門許可,在民政部門或市場監管部門登記,面向中小學生實施的,與學校文化課程相關或者升學考試相關的輔導活動的非學歷教育機構。

第三條 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應根據本地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統籌和監督本行政區域內的校外培訓工作,形成校內外協同育人的良好局面。

第四條 校外培訓機構應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的根本任務,發展素質教育,堅持教育公益性。

第二章 舉辦者

第五條 舉辦校外培訓機構的社會組織,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人資格。

(二)信用狀況良好,未被列入經營(活動)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無不良記錄。

(三)法定代表人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在中國境內定居,信用狀況良好,無犯罪記錄,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六條 舉辦校外培訓機構的個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在中國境內定居。

(二)信用狀況良好,無犯罪記錄。

(三)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七條 兩個以上社會組織或個人聯合舉辦校外培訓機構的,應當簽訂聯合辦學協議,明確培訓宗旨、業務範圍、出資比例以及各自權利義務和爭議解決辦法等內容。

第八條 中小學校不得舉辦或參與舉辦校外培訓機構,不得為校外培訓機構提供場所。

第三章 名稱

第九條 校外培訓機構只能使用一個名稱。

第十條 校外培訓機構名稱應當符合《工商總局教育部關於營利性民辦學校名稱登記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7〕156號)或民政部《民辦非企業單位名稱管理暫行規定》(民發〔1999〕129號)有關規定,不得有損於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及其他組織和公民的合法權益,不得違背社會道德風尚。

第十一條 校外培訓機構名稱的行政區劃、行業表述應當與機構辦學所在地、類別等相符合,不得冠以“中國”“中華”“全國”“國際”“世界”“全球”等字樣。

第十二條 非營利性教育機構一般表述為:XX培訓(課外培訓、課外教育、輔導等)學校或中心。

營利性教育機構名稱依次由行政區劃名稱、字號、行業或者經營特點、組織形式四部分組成。一般表述為:XX培訓(課外培訓、課外教育、輔導等)學校(或中心)有限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且不得使用簡稱。

第十三條 校外培訓機構的外文名稱應當與核准登記的中文名稱一致。

第十四條 本標準實施前設立的校外培訓機構,其名稱符合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的,可以繼續沿用;不符合的,應按規定變更。

第四章 章程

第十五條 校外培訓機構應當依法制定章程。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名稱、地址;

(二)培訓宗旨、業務範圍;

(三)保障條件和服務承諾;

(四)資產來源及資金管理使用原則;

(五)組織管理制度;

(六)決策機構及監事(會)的產生辦法、人員構成及議事決策機制;

(七)法定代表人的產生及罷免程序;

(八)黨組織負責人進入決策機構和監督機構的程序;

(九)機構終止程序及終止後資產的處理辦法;

(十)章程修改程序;

(十一)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 校外培訓機構應當制定並完善教學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員工管理制度、學生管理制度、檔案管理制度、資產和財務管理制度、收費和退費管理制度、設施設備管理制度、教師培訓和考核制度、課程備案和公示制度等規章制度。

第五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七條 校外培訓機構應當加強黨的建設,做到黨的建設同步謀劃、黨的組織同步設置、黨的工作同步開展。

第十八條 校外培訓機構應當設立理事會、董事會或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決策機構成員由舉辦者或其代表、行政主要負責人、黨組織負責人和教職工代表等組成。

決策機構負責人應當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十九條 校外培訓機構應當建立執行機構,執行(行政)機構主要負責人依法行使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權。

行政主要負責人應當具有中國國籍,在中國境內定居;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信用狀況良好;身體健康,年齡一般不超過70週歲;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5年以上相關教育管理經驗。

第二十條 校外培訓機構的法定代表人由理事長、董事長或者行政主要負責人擔任,並在章程中予以明確。

第二十一條 校外培訓機構應當依法建立監事(會)。

第二十二條 校外培訓機構應當配備專職教學管理人員,教學管理人員應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3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

第二十三條 校外培訓機構應配備具有專業能力的財務人員,會計和出納不得兼任。

第二十四條 校外培訓機構應當按照相關規定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履行安全管理職責,落實安全防範措施。

第六章 師資隊伍

第二十五條 校外培訓機構應當配備相對穩定的師資隊伍。

校外培訓機構不得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

第二十六條 所聘從事培訓工作的人員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相應的培訓能力。

第二十七條 從事語文、數學、英語及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知識培訓的教師應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

第二十八條 培訓機構聘任外籍教師,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第七章 辦學投入

第二十九條 舉辦者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相應的出資義務。聯合舉辦者出資計入培訓機構註冊資本的,應當明確各自計入註冊資本的出資數額、方式以及相應比例。

第三十條 舉辦者應有相對穩定的資金來源,確保培訓活動正常運行。開辦資金數額應與辦學規模相適應,單體培訓機構開辦資金一般不少於人民幣30萬元,每增設1個教學點增資數額一般不少於人民幣10萬元。開辦資金應當存入培訓機構開戶銀行的基本賬戶,並出具有效證明。

第三十一條 舉辦者的辦學投入應當履行法定出資驗資程序。其中,舉辦者以貨幣資產出資的,應當提供具有資質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舉辦者以自有土地使用權以及房屋產權、教育教學設施設備以及圖書資料等實物、知識產權和商標商譽等無形資產作為辦學出資的,應由具有資質的資產評估機構評估並出具評估報告。

舉辦者應當將貨幣、土地使用權、房屋及知識產權等所有辦學投入,及時過戶到培訓機構名下,落實法人財產權。

第八章 辦學場所

第三十二條 設立校外培訓機構,應有與辦學內容和辦學規模相適應的辦學場所。辦學場所的設置應參照《中小學校設計規範》標準。

第三十三條 校外培訓機構教學用房建築面積不少於辦學場所總建築面積的2/3;同一教學時段內生均教學用房建築面積不少於3平方米,確保不擁擠、易疏散。

第三十四條 舉辦者應提供與培訓項目和規模相適應的固定場所(含辦公用房、教學培訓用房和其他必備場地)。以自有場所辦學的,應當提供辦學場所的房屋產權證明材料;以租用場所辦學的,應當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賃合同,租賃期限自申請辦學之日起不得少於3年。

不得使用居民住宅、地下室、架空層、醫療衛生用房、簡易住房等作為辦學場所。

第三十五條 辦學場所應當避開影響學生身心健康和可能危及學生人身安全的場所,遠離殯儀館、醫院的太平間、傳染病院、監獄和看守所等建築。辦學場所必須符合國家和省關於消防、環保、衛生、食品經營等管理規定要求。

計算機、美術、書法、語言、音樂、舞蹈等其他教學用房,還應參照執行《中小學校設計規範》對專業教學的相關要求。

第三十六條 招收小學生的校外培訓機構,只能設置在建築的4層及以下;招收中學生的校外培訓機構,只能設置在建築的5層及以下。

第三十七條 校外培訓機構的建築每層應分設男、女衛生間;培訓規模較小的,男、女衛生間可隔層設置。

第三十八條 招收寄宿學員的培訓機構,其宿舍生均建築面積應按照培訓對象年齡分別符合國家和省相關建設標準,同時還應當配備與寄宿學員規模相匹配的閱覽、生活與運動場所。

第三十九條 提供餐飲服務的校外培訓機構,應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食品安全防範措施。供餐單位必須取得相應的食品經營許可。

第四十條 校外培訓機構應當通過為參訓對象購買人身安全保險等必要方式,防範和化解安全事故風險。

第九章 附則

第四十一條 本標準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第四十二條 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可會同當地有關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當地的標準,並報省教育廳及有關部門備案。

第四十三條 本標準由安徽省教育廳、安徽省公安廳、安徽省民政廳、安徽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安徽省教育廳辦公室

2018年11月22日印發

省里发文件了!关乎淮北一小、二小、局中、四中、五中等各校学生……

淮北已經在開始整治了

省里发文件了!关乎淮北一小、二小、局中、四中、五中等各校学生……

你家孩子上的培訓機構

符合規定嗎?

對於此次出臺的政策

你是怎麼看呢?

歡迎在留言區暢所欲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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