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的“小而美”的P2P平臺被勒令清退,該怎麼辦?

出借的“小而美”的P2P平臺被勒令清退,該怎麼辦?

在過去的一個月,清退儼然成為了行業主旋律。一方面,各地監管加緊制定網貸機構的退出方案,另一方面,雖沒有正式文件公佈,但陸續傳出有地方監管在合規檢查工作中清退小平臺的動作。

彷彿頭頂懸著一把達摩克利斯之劍,隨時可能從半空中掉落。在被勒令清退的那一瞬,不僅擁有在投資金的投資人內心焦灼,P2P老闆恐怕也是非常崩潰的——不但要響應監管要求,還要面臨諸多投資者投資資金的兌付,另外還得催促借款人提前還款——這一波系列操作的難度顯得相當之大。

如果你是一家被勒令清退的P2P小老闆,你會怎麼辦? 今天與大家分享下,結合現有的一些做法,從P2P老闆的角度出發,談談怎麼操作,才能夠最大程度全身而退。

一、機構接盤

機構接盤根據機構行為,又可以分為主動接盤和被動接盤。當然,接盤只是個口語化的講法,稍顯書面一些的是兼併、收購等。

主動接盤

是指具有一定實力的大平臺出於戰略需要,主動尋求小平臺實施接盤。通常為擁有龐大體量的大平臺為合規備案,試圖找到一個乾乾淨淨的“殼”裝入資產,這種關係就好比紅嶺創投跟億錢貸。

被動接盤,從意願方面來講不如主動接盤那麼積極,通常存在監管等部門的強制介入,最近的典型案例是四大AMC參與化解網貸風險,某省金融機構與P2P平臺的結對幫扶等。背後的機構公信力及措施的強制力是實施接盤行為的有力保障。

機構接盤風險在數種退出策略中風險最小,對投資人來說的保障最為充分,而且這也被監管機構所推崇,從各地《退出指引》所提到的市場化處置等表述中可見一斑。當然,這對被接盤P2P平臺的要求也相當之高——作為殼子,你需要從事真正的P2P業務、資產清晰且相對優質。

二、投資人催收

雷潮以來,最早提出自行催收的是車貸平臺圖騰貸。 那為什麼平臺不親自上陣?

一來平臺人手不夠,一旦決定退出,那麼多標的——到期的、沒到期的,都得一塊兒處理,工作量加大的同時,平臺員工還存在離職的可能性,這會加劇人手的不足。

二來一些老賴態度強硬,稍稍頻繁一點,他們就要抱怨甚至投訴“暴力催收”,平臺分支機構的催收人員由此“進局子”的例子也發生過不止一次。

總之,平臺催收收效甚微,由此輪到投資人親自上陣。前段時間,P2P平臺愛投資自行催收引起了業內熱議,據說取得了不錯的效果。

如果你是P2P老闆,老老實實從事信息中介但資產質量沒有達到機構接盤的層級要求,不妨考慮一下投資人催收的方式,把逾期借款人姓名、地址等全部向投資人披露出來,為投資人自行催收儘可能提供更多便利——這不僅會減輕平臺催收的負擔,而且可洗刷平臺非法集資的嫌疑,畢竟,真標才是投資人開展上門催收的大前提。

三、以物兌付

以物兌付的辦法在P2P行業由來已久,各種類型的資產層出不窮,酒、樹木、機票、酒店、野山參等。

理論上,P2P平臺只是作為信息中介,並不承擔借款項目的風險,那為什麼還要P2P平臺來兌付呢?

因為此類平臺多少存在業務上的瑕疵,甚至有的已經構成了犯罪行為。比如以酒兌付的P2P平臺徽融通,實質上構成了自融;又比如某民營巨頭旗下幾家P2P全部逾期,提出用機票兌付。由此可見,自融平臺、假標平臺,根本沒有辦法讓投資人自行上門催收——即便上門,也催不出什麼效果,因為自融和假標導致資金風險高度集中,這也是為什麼監管反覆強調,P2P要多做小額分散業務。

四、分期兌付

分期兌付是一個平臺常用且都可以用的方法。

總共分36期,每月X日兌付——只要動動嘴皮子,先拖上一陣子,後續等租用的辦公場地清空,員工都遣散或另謀出路之後,能否兌付就聽天由命了。

這種兌付沒有任何保障——如果有財產,至少還能夠採取以物兌付,來緩解投資人的焦慮情緒。然而,一些平臺的賬上早已虧空,投資人才不會相信空口無憑的花言巧語。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們能夠看到一些平臺前期號稱N期兌付,過不了多久平臺老闆就給抓進去了。

結束語

如果你投入的“小而美的”平臺,其實還是有希望的,畢竟老闆也不願意為了千八百萬經受牢獄之災。

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良性並不是所有平臺能夠做到的,一來良性退出需要良心之人實施,二來有些老闆有心無力,也是沒有辦法挽回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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