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中國田徑協會,這樣的“馬”,不踢群,會害群

東方網·縱相新聞記者 宋祖禮 王玲

從“志願者個人行為”到“賽事既定流程不會改變”,此次蘇州馬拉松“國旗事件”讓“吃瓜群眾”看到了公關的“翻車現場”,更讓社會見識到了一個沒有規則意識、不懂競技精神,甚至缺乏起碼同理心的賽事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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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事運營方應是比賽正常秩序的維護者,而非破壞者

“奔跑中國”運營方“智美體育”的最新回應,將給正在衝線的選手遞國旗說成了一件“禮遇”、一種“尊重”、一種“非常震撼的”事情、一種“不會改變”的“規定”,然而偏偏沒有想到這是一件違反田徑賽事規則、違背體育競技初衷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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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拉松賽事有著開放、包容、全民參與的魅力,但不意味著它不需要遵循起碼的田徑賽事規則。

不管是中國田徑協會出臺的相關管理辦法,還是馬拉松賽事的基本原則,哪怕是出於一個正常人的理解,不影響體育比賽的正常秩序,都是最起碼的規則意識及社會道德。作為賽事運營者,更該是此項規則的維護者,而非破壞者。

然而,作為運營方的“智美體育”對妨礙選手比賽的行為不僅不以為恥,其公關論調甚至有反以為“榮”的傾向

選手挑戰極限時任何妨礙之舉都是在犯罪

先有規則,而後人情,這是最起碼的競技精神,更是對運動員最大的人道。而在我們看來,此次蘇馬的運營方,不僅不懂規則,更不通人情。

眾所周知,長達42.195公里的距離,是對人類體能極限的挑戰。或者說,馬拉松賽事本身,就是通過運動員“精神戰勝肉體”的行為來賦予人們以頑強拼搏的力量感。

而為達到這個目標,不得不說,運動員本身是要承受一些高負荷帶來的身體損傷的。這是他們的選擇,也是他們贏得社會尊重與自我滿足的一種方式。作為旁觀者,鼓掌之外,更該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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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披國旗代表著最高的家國情懷,那麼這種對運動員的同理心,就是最基礎的人性關切。

這和選手能否奪冠無關,甚至和選手的成績好壞無關,當他們一次次挑戰自己的極限、分秒必爭地改寫自己的成績時,任何的妨礙之舉,都是在犯罪。這不是一句“運動員知情同意”就能推諉的。

言而總之,不論從規則,還是從人情的角度來看,此次蘇馬的運營方都是不合格的。

一味強調流於形式的“披國旗衝線”,不僅強詞奪理,也是給選手製造道德壓力。而從根本上來說,這種本末倒置的浮誇舉動,不僅不能給國旗增光,反而會增加社會對賽事本身的反感,甚至在外國選手面前有損國格

那麼,這樣的組織該如何處置呢?這恐怕不該是拋給輿論評判的話題,而是主管部門的管理職責所在。

近年來,國內的馬拉松賽事如火如荼,然而繁榮背後是否全無問題?類似此次蘇馬“國旗事件”中不懂賽事規則的賽事運營方,是特例還是亂象之一?這些都值得引起相關部門的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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