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項稅額轉出”這一詞彙,對於每個財務工作者來說並不陌生。經常有小夥伴來諮詢,進項稅額轉出,申報表要填哪裡,怎麼填?
今天,小編就通過幾個案例,跟大家一起來學習一下吧!
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
填表說明
進項稅額轉出的填列於《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第13至23欄“二、進項稅額轉出額”各欄:
分別反映納稅人已經抵扣但按規定應在本期轉出的進項稅額明細情況。
一、辦公場所改變用途用於職工福利的進項稅額轉出
例:甲公司為一般納稅人,適用於一般計稅方法。2018年9月租入辦公樓一層並已支付三個月租金,租期為9月、10月、11月,並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列明的增值稅額3萬元,當月認證抵扣。2018年10月為豐富職工生活,將辦公樓改建成健身房。
解析: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一)用於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
甲公司將已抵扣進項稅額的租入的不動產用於集體福利的,應於發生的當月將已抵扣的屬於10-11月租金進項稅額2萬元進行轉出。申報增值稅時,應將申報表進項稅額轉出填寫於《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第15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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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正常損失的進項稅額轉出
例:乙企業為提供設計服務的一般納稅人,適用一般計稅方法。2018年5月購進複印紙張,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列明的進項稅額1萬元,並於當月認證抵扣。2018年7月,由於管理不善造成上述複印紙張全部丟失。
解析: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538號)第十條規定:“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第50號令)第二十四條規定:“條例第十條第(二)項所稱非正常損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盜、丟失、黴爛變質的損失。”
乙企業的情況,屬於非正常損失,相應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應於發生的當月將已抵扣的貨物及運輸服務的進項稅額進行轉出,填寫於《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第16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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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購貨方發生銷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的進項稅額轉出
例:丙企業為一般納稅人,2018年5月購置一批器材,當月支付全部貨款,已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進項稅額3萬元,於當月認證抵扣。2018年6月因器材質量問題取消合作,收到退回貨款,並填開了《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
解析:《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納稅人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因銷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而退還給購買方的增值稅額,應當從當期的銷項稅額中扣減;因銷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而收回的增值稅額,應當從當期的進項稅額中扣減。”
因此丙企業銷售中止而收到退還的貨款,應於填開《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的當月轉出進項稅額3萬元,填寫於《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第20欄“紅字專用發票信息表註明的進項稅額”(正常情況下,進項稅額轉出數據網上申報系統會自動體現,納稅人無需手動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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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哦,若銷售方開具專用發票尚未交付購買方,以及購買方未用於申報抵扣並將發票聯及抵扣聯退回的,銷售方可在新系統中填開並上傳《信息表》。銷售方填開《信息表》時應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購買方不需要做進項轉出。
四、庫存商品轉用在建工程的進項稅額轉出
例:一般納稅人丁企業於2018年6月購進了一批水泥用於銷售,購進時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進項稅額16萬元,企業已於當期認證抵扣;2018年7月,將該批水泥用於正在修建的辦公樓。
解析:根據《不動產進項稅額分期抵扣暫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15號)第五條規定:“購進時已全額抵扣進項稅額的貨物和服務,轉用於不動產在建工程的,其已抵扣進項稅額的40%部分,應於轉用的當期從進項稅額中扣減,計入待抵扣進項稅額,並於轉用的當月起第13個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因此案例中,該批水泥已抵扣的進項稅額16萬元的40%,即6.4萬元,應在申報所屬期做進項稅額轉出,填寫於《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第23欄“其他應作進項稅額轉出的情形”。並將該筆轉出的進項稅額,計入待抵扣進項稅額,通過填寫增值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五)第四列“本期轉入的待抵扣不動產進項稅額”,並於轉用的當月起第13個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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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通過以上幾個案例,
小夥伴們可以掌握
進項稅額轉出的申報表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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