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在奧運會上,有人敢給馬拉松運動員遞國旗嗎?

先來回顧一下事情的經過:2018年11月18日,在蘇州太湖馬拉松比賽中,中國選手何引麗在最後的奪冠衝刺中與一位非洲選手陷入膠著。突然,幾位“志願者”從人群中衝出,強行將國旗遞給何引麗,這意外的場面打亂了何引麗的節奏,最終痛失金牌。事情發生後,主辦方在強大的輿論譴責聲中道歉,但有關這些“志願者”行為的討論並沒有結束,究竟是誰給了這些人權力,去幹涉比賽中的運動員呢?

如果是在奧運會上,有人敢給馬拉松運動員遞國旗嗎?


從現場的畫面中,我們不難看到:奮力奪金的何引麗並沒有對國旗很感興趣,這和是否愛國毫無關係,因為作為一名運動員,能否站在最高領獎臺上,讓國旗飄揚在會場上空才是真正的為國爭光,不然,就算是天天蓋著國旗睡覺也充其量屌絲一個!何引麗本有機會和非洲強敵一較雌雄,最後卻因為遞國旗事件分了心,不僅沒有奪冠,連國旗也不小心掉在地上,實在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如果是在奧運會上,有人敢給馬拉松運動員遞國旗嗎?


我們也看到:這些志願者分明是“有組織、有預謀的”,一個人遞旗不成,下一個接著上,甚至追著何引麗狂奔,看上去十分不友好!不難看出:這些人只是在完成遞旗的任務,至於遞國旗的意義、讓國旗飛揚的意義都與他們無關!他們之所以敢於這麼做,與主辦方的默許和縱容密切相關,也與主辦方安保的不嚴密脫不了干係!試想在奧運會馬拉松比賽上,誰敢衝出去打擾運動員比賽?

如果是在奧運會上,有人敢給馬拉松運動員遞國旗嗎?


在對主辦方事後責任的辯解中,很多人指出了在其他很多城市的馬拉松比賽中,都有類似志願者給運動員遞國旗的情況,但因為運動員之間成績懸殊,並沒有造成什麼後果,這次事情能夠發酵,只能算是偶然中的必然!而根據國際田聯的規定:終點只允許有兩名工作人員拉橫帶等待冠軍,連裁判長都不能踏入賽道!但在蘇州的這次馬拉松賽場,似乎賽道成了公共區域,任何人都可以進入,只要他願意!

如果是在奧運會上,有人敢給馬拉松運動員遞國旗嗎?


現在不僅是我們追責的時候,更是我們應該反思的時候了!不管是體育比賽,還是演出活動,既然會有背後獲益的主辦方,那麼他們就必須為自己的錯誤承擔責任,即便是我們在商場被固定設施扭傷了腳,商場管理者也難辭其咎,因此,我希望看到馬拉松主辦方能有一個負責任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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