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越第一夫人被譽為越南“宋美齡”,晚年在備受爭議中孤獨終老


陳麗春是南越第一共和吳廷琰政府時期的南越第一夫人,由於當時南越吳廷琰總統未婚,所以讓吳廷琰弟弟吳廷瑈的妻子陳麗春擔任第一夫人。陳麗春與丈夫全力輔佐哥哥吳廷琰事業,先後參與安置北越難民,推進越南女權運動。但是一方面由於信天主教,陳麗春不喜佛教,甚至輕蔑之,終成為南越民眾眼中的惡人,也間接導致吳氏兄弟敗亡。圖為陳麗春身穿越式“旗袍”奧黛安置北越難民。

陳麗春出生於河內名門,她的祖母是阮朝皇室公主,父親陳文章是越南第一位拿到法國法學博士的人。自小學習越法知識,她自小喜愛芭蕾與鋼琴,在河內貴族中學就學時成績平平後來輟學。圖為年輕時身穿皇室服飾平領衣的陳麗春。

19歲時陳麗春同吳廷瑈成婚,吳廷瑈是首任越南共和國總統吳廷琰的五弟兼總統顧問。婚後陳麗春放棄了原本的佛教改信吳家的天主教,兩人育有四名子女。

由於當時南越吳廷琰總統未婚,所以做為第一家庭成員之一的陳麗春成為南越第一夫人。第一夫人期間期間,陳麗春曾試圖將自己塑造成“當代徵氏”,提倡改進越南婦女的權利。1957年10月她在國會提出《家庭法》,禁止一夫多妻、通姦、墮胎、避孕等,並關閉了妓院、舞廳和鴉片館,獲得了一些民眾的支持。

陳麗春曾組織了婦女兵團,發起領導了婦權運動,在越南乃至國際都有影響,曾上了美國《時代週刊》、《新聞週刊》和《生活》雜誌封面,曝光度甚至高於亞洲另一位著名的第一夫人宋美齡。不過由於其對待佛教的態度惡劣,被人所憎恨。當時她得知釋廣德澆汽油油在街頭自殺時說:“他們不過是在燒烤而已,搞不好還喝醉了”甚至說“讓他們去,拍手叫好就是”“如果他們想要另一次燒烤,我倒是很樂意提供汽油“,使吳廷琰政府顏面掃地。


1963年南越社會因吳廷琰宗教問題矛盾日益尖銳,最終在當年11月1日南越軍方少壯派在美國同意下發動政變,將吳廷琰兄弟殺害。當時陳麗春與女兒遠在海外訪問,得知噩耗後陳麗春難過不已,隨後譴責美國殺害了自己的丈夫和哥哥。

丈夫死後,陳麗春和家人在歐洲居住,她堅持終身不二嫁,含辛茹苦把孩子們撫養成人。圖為陳麗春和自己的小女兒吳廷麗朝。

陳麗春晚年生活平淡,睡硬地板,不再為世俗瑣屑事縈懷。外界對她的負面傳言,她都保持沉默不予解釋,後在2011年去世,享年87歲。圖為1970年代南越滅亡時陳麗春接受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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