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座城市都有名人故居,作为名人文化的物质载体,这类建筑反映了时代的思想、文化、精神等信息,
是城市文化发展的历史缩影。针对这些宁波市名人故居,市规划局委托第三方设计了保护利用规划,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规划范围
由于名人故居数量较多且分布分散,规划将分两个层次对名人故居进行研究——
☞市域:重点对市域范围内已公布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建筑以及三普登记不可移动文物中,对名人出生地、故居、祖居、旧居、暂住、借住、租赁或购买的房屋等居住类建筑进行相关文献检索和资料分析整理。
☞中心城市:对原中心城市(原海曙区、鄞州区、江东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范围内的名人故居进行实地踏勘,了解建筑特色、保存情况、现状使用情况,梳理存在的问题。
名人类型
具有多元性兼容并蓄、交融互补的个性是宁波地域文化的精神根基。
宁波名人主要包括文化、教育、商帮、院士科学家、政治家、革命志士等领域。
分等级保护
宁波市域现存名人故居(旧居、祖居)约有172处。其中——全国重点4处,省级11处,市级1处,区县级62处。
☞中心城市名人故居(旧居、祖居):100处;(详情看下图↓)
☞文物保护单位25处:全国重点3处、省级9处、市级1处、区级12处;
☞文物保护点37处:市级15处、区级22处;
☞历史建筑:4处(第一批);
☞三普等级不可移动文物:34处。
已修缮的故居
目前,结合历史文化街区更新,文物建筑修缮工程等项目,已修缮41处。如孙传哲故居、杨坊故居、蒋介卿故居、邵逸夫故居、包玉刚故居、冯孟颛故居、冯骥才祖居等。
已修缮的名人故居,大部分是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保护点,产权大部分为公有,且均为在宁波具有共识的名人影响力较大、知名度较高的名人。
分级保护措施
☞文物保护单位——
●保持传统院落格局,拆除院落内搭建;控制院落主体空间,前院部分禁止建设,保留主入口-前院-前厅主要流线;
●建筑结构修缮加固,修缮建筑立面与室内隔墙,按原貌原工艺采用相同材料修缮;
●建筑细部和特色要素按原貌原工艺、相同材料修复。
利用建议
●优先调整文化博览功能;
●建筑以修复历史原貌、恢复历史使用空间为主;
●用于商业服务与配套设施空间比例较少。
☞文物保护点—— 同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措施。
利用建议
●引导文化博览和体现历史使用情况的商业服务功能(如民宿);
●建筑主体结构、重要立面修复历史风貌,内部空间可根据功能需要进行合理重组;
●用于商业服务与配套设施的空间可适当增加。
☞历史建筑——
●在同文物保护单位基本保护措施的技术上,除禁止建设空间以外,其他空间可根据再利用需要进行改建;
●建筑结构修缮加固。修缮重要建筑立面,采用传统材料修缮、恢复;
●复建建筑不得超过原建筑高度,新建建筑不得超过正堂建筑高度,新建建筑风格以地方传统风格为主,或体现传统元素的现代风格。
利用建议
●引导具有文化性的商业功能;
●建筑重要立面保持历史风貌,内部空间可根据功能需要进行合理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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