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開股份關聯交易公告

股票代碼:600376 股票簡稱:首開股份編號:臨 2016—036

北京首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關聯交易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1、本公司向大股東北京首都開發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支付擔保費。

2、過去 12個月,本公司向北京首都開發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支付的擔保費金額為壹億元人民幣。

一、關聯交易概述

北京首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股份公司”、“本公司”或“公司”)於 2016 年 4 月 25 日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九次,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向控股股東北京首都開發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支付擔保費的議案》。

北京首都開發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首開集團”)是公司的控股股東,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本次交易構成了公司的關聯交易。

為滿足項目建設資金需求,公司擬向中國建設銀行北京城建支行分別申請柒億元、捌億元融資提供擔保,期限均為 3年,由公司控股股東首開集團提供連帶責任擔保。由於首開集團提供擔保,同意公司向首開集團支付擔保費。擔保費率

為 0.5%,同意公司向北京首都開發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支付擔保費。擔保費

率為 0.5%,本次擔保費標準為 350萬元/年及 400萬元/年。

本次關聯交易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

在過去 12個月,本公司向首開集團支付的擔保費金額為壹億元人民幣。

二、關聯方介紹

首開集團成立於 2005年 11月,註冊資本 133,000萬元,法定代表人:潘利群,公司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國有獨資),公司主營業務為房地產開發。實際控制人為北京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首開集團為公司控股股東,擁有本公司 1,142,254,054 股股權,佔本公司股權總額的 50.94%。

三、關聯交易標的基本情況

(一)交易標的

公司擬向中國建設銀行北京城建支行分別申請柒億元、捌億元融資提供擔保,期限均為 3年,由公司控股股東首開集團提供連帶責任擔保。由於首開集團提供擔保,同意公司向首開集團支付擔保費。擔保費率為 0.5%,同意公司向北京首都開發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支付擔保費。擔保費率為 0.5%,本次擔保費標準為 350萬元/年及 400萬元/年。

(二)價格確定的方法

擔保費率參考市場化定價原則並進行了一定的下浮,公司按 0.5%的費率向首開集團支付擔保費。

四、關聯交易合同的主要內容

合同雙方:本公司與首開集團。

交易標的:因公司擬申請貸款所需向首開集團支付的擔保費:公司擬向中國

建設銀行北京城建支行分別申請柒億元、捌億元融資,期限均為 3年;

交易價格:按擔保金額的 0.5%收取,即 350萬元/年及 400萬元/年。

擔保期限:與貸款期限相同。

支付方式:按年度支付當年的擔保費。

五、進行本次關聯交易的目的和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關聯交易的目的是為了保證公司順利取得貸款,首開集團承擔到期還款付息的連帶責任擔保。依據公平、合理原則,公司向首開集團支付擔保費,費用標準合理,不會損害其它股東利益。

六、本次關聯交易履行的審議程序

股份公司三名獨立董事已按照相關規定,對本次關聯交易進行了事前審核,均同意此項關聯交易,並認為此關聯交易的表決程序符合有關規定,符合公平原則和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對關聯方以外的股東無不利影響。獨立董事同意此次關聯交易並同意將此關聯交易提交股份公司八屆九次董事會審議。

2016年 4月 25 日,股份公司召開八屆九次董事會,對上述交易進行了審議,關聯董事潘利群先生、楊文侃先生、潘文先生、阮慶革先生迴避表決,非關聯董事戴德明先生、劉守豹先生、梁積江先生均就此項議案進行了表決並同意此項議案,同時參與表決的獨立董事就此項關聯交易的公允性發表了獨立意見。

本次關聯交易不需要經過國家其他管理部門批准。

七、上網公告附件

1.公司八屆九次董事會決議公告;

2.獨立董事意見。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6 年 4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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