祈禱無不得著的三件事

“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我們若照他的旨意求什麼,他就聽我們,這是我們向他所存坦然無懼的心。既然知道他聽我們一切所求的,就知道我們所求於他的,無不得著。”

(約一5:13-15)

這處經文表明瞭祈禱無不得著的三件事: 第一,祈禱的人;第二,祈禱的原則;第三,祈禱的保證。

首先,祈禱的人必須是一個“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是一個有基督生命的人。這話也包括祈禱對神的兒子有信心。

第二,他的禱告必須是對的。只有 “照他的旨意求”才是對的。

“我們若照他的旨意求什麼”,“若”是個不定詞,說明人禱告的“求”,可能不按原則;但神聽人禱告,卻不是沒有原則,而是有原則的。神的旨意就是原則。如果神做事不是按自己的旨意,而是照各種不同人的不同心願和要求,試想世界將會是什麼樣子?

所以,人所求的,必須是照著神的旨意,神才“就聽我們”。我們也不能求神做不符合他自己旨意的事。人不顧神的旨意,只求神成就出於人自己的“旨意”,那是妄求。“你們求也得不著,是因為你們妄求。”(雅4:3a)

我們本來一個罪人,神並沒有義務聽我們什麼。他聽我們的禱告,不是因他欠我們什麼,而是因耶穌基督的名,是因他的慈愛和無限的恩典,阿們!如果神不聽禱告,肯定有不聽的原因。我們要尋找原因,調整禱告,使我們摸著神的心意。我們禱告的過程,應該是一種靈命長進的過程,是心意更新而變化的過程,是不斷棄絕自己、以主的心為心、不斷更加與主聯合、以至完全聯合的過程。

第三,祈禱的保證。就是“我們若照他的旨意求什麼,他就聽我們,這是我們向他所存坦然無懼的心。既然知道他聽我們一切所求的,就知道我們所求於他的無不得著。”

——王三元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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