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金」的人,通常愛工作愛自己

看亦舒的女孩,和看瓊瑤的女孩,長大後註定會成為不一樣的人。

我的中學時代兩者都看,瓊瑤文筆優美,她讓我覺得純粹的愛情轟轟烈烈,但挺麻煩的。亦舒則讓我明白人生需要很多很多的愛,但再偉大的愛情也需要物質的支撐。

亦舒是一個可以影響作家的作家,她筆下所描繪的生活形態總是那麼先鋒、體面,彷彿讓當年的內地讀者打開了一扇新世界的大門,這讓我對中上層生活充滿了蜜汁幻想。

“拜金”的人,通常愛工作愛自己

亦舒作品的影響力還在於她的價值觀。她對人生的態度毫無疑問是現實的、果敢的,有人會覺得亦舒拜金,但我想說,年輕、驕傲、挑剔又期待美好生活的都市動物,看上去就是“拜金”的啊。

“拜金”的人,工作很勤奮,也會很愛自己。總是不安現狀,拎得起放得下。就像《喜寶》裡有這麼一句話:“我要很多很多的愛。如果沒有愛,那麼就要很多很多的錢,如果兩件都沒有,有健康也是好的。”

有朋友評價過我,好像瘦小的身軀總有一股勁,工作起來像野獸。因為我一直記得亦舒的一句話,我寧願“在事業上吃苦,在情感上釋放”,如果可以的話,我還想補充多一句——在生活中享受。

今天的文章想和你分享——那些亦舒的文字教會我的奢侈理念。

在《圓舞》中,周承鈺第一次見到馬佩霞:“她高大白皙,挽著一隻嘉莉斯姬麗式手袋,開司米羊毛衫,窄腳管褲子,一條大大的喧默斯絲巾搭在肩膀上”

在《我的前半生》原著裡面,唐晶幫子君打潑婦用的是一款“喧默斯”鱷魚皮手袋,她說——“他媽的,虎落平陽被犬欺。我這隻皮包還是喧默斯的,時值一萬八千元,用來打街市婆,真正暴殄天物。

一萬八千元哦!不貴是不是?但請注意,這本書首次出版的年份是1982年。後來才知道,喧默斯和嘉莉斯姬麗式手袋說的是Hermès(愛馬仕)這個牌子,說的則是每個女人一生都想擁有的Kelly。(所以愛馬仕在每一個時代都是遙不可及的價格啊)

“拜金”的人,通常愛工作愛自己

大概是得益於亦舒的啟蒙,我也發自內心中意Kelly的硬朗與低調。去年,女友珺問我,她在太古匯的愛馬仕有個訂包名額,可以分享給我,問我想要個什麼樣的包?在Birkin和Kelly之間,我果斷選擇了Kelly。

“拜金”的人,通常愛工作愛自己

是多麼扛把子的交情,才會和閨蜜分享訂包的配額啊。

愛馬仕之所以吸睛,就是因為它真的很難得到!那些衝進門店問“你現在有什麼包啊”的生面孔朋友,愛馬仕真的不是這樣買的,導購們壓根兒不會把好包拿出來給你選。

在愛馬仕買包有這樣一個不成文的規矩——你得配貨,包的配額也是要消費到一定額度才能申請,所以一個8萬的包,為它付出的金額可能要達到20幾萬。從包本身的價格來說,絕對是貴的。但亦舒這樣形容它:“貨真價實,足可用三分一世紀,越看越大方。”如果放在時間的維度來看,貴不貴呢?

“拜金”的人,通常愛工作愛自己

迷迷糊糊買了個Kelly,對別人來說可能是一個普通的奢侈品,但對我來說,美物一直激勵我不妨把各種目標設得更高一些,“伸手摘星,即使徒勞無功,亦不致一手汙泥”,最重要的是,感受到自己距離亦舒女郎又近了一步。

我保證拎足三十年。

少女只看款式,只有中年人才看材質。但我很早就知道,凱絲咪是冬天一定要有的單品。亦舒教我買的第二樣東西就是Cashmere,純羊絨。

《流金歲月》中她描寫鎖鎖:“開頭認為貂皮最矜貴,做了黑嘉瑪穿,後來又覺得土,扔在櫥角,穿意大利皮革,最後宣佈最佳品位是凱絲咪大衣,讓南孫陪她去挑。”

《風滿樓》中許綺年描寫初次見到眉豆:“看到一個清麗的只比她小几歲的女孩子,穿著一身粉紅色凱絲咪衣裙出來打招呼,言語間全然不知民間疾苦。”

這些描寫對我這樣的貧民窟女孩的啟發就是——寧可減少買幾件有的沒的冬衣,也要得到一件羊絨,因為有種堅持叫做寧缺毋濫。

“拜金”的人,通常愛工作愛自己

在任何年代,一件輕盈柔軟的Cashmere羊絨衫都是品質的象徵,且永不過時。現在的羊絨也不十分貴,可以穿過一個戒指環的DIOR羊絨小開衫當然是價格不菲,但鄂爾多斯乃至優衣庫都有款式經典的羊絨開衫和高領套頭衫,三位數也有買賣。

6月份到德國參加活動,用一件黑色羊絨小開衫作為披肩搭配白色襯衣,背上幹練輕便的Chanel woc鏈條包,我覺得這是我覺得舒服的樣子。

“拜金”的人,通常愛工作愛自己

亦舒筆下的華服不易模仿,價格高且清洗難,日常並不實用。但她有一個終極審美怎麼怎麼買買買都不會錯,就是白襯衫。有人統計過,在亦舒小說300部作品裡,“襯衫”一共出現了965次,到後期作品,女主角酷愛白色襯衣搭配卡其色下裝。

“拜金”的人,通常愛工作愛自己

今年冬天,我已經準備好了一堆駝色和白色的單品了。

“拜金”的人,通常愛工作愛自己

在亦舒的300本書裡,她普及了無數的穿搭牌子,是一代人的“時尚聖經”。有關這一點,已經有無數文章做了掃盲、普及的工作。我認為亦舒最厲害的就是在於眼光毒辣,能被亦舒寫過的牌子都生命悠長,而且越來越貴。

“拜金”的人,通常愛工作愛自己

多年後,我還是沒能將亦舒所說的品牌都收入囊中,但已經感到滿足,至少可以在她的品位薰陶下,做出能力之內最好的選擇,這樣的“拜金”,讓我不斷追求品質、超越自我,無論是生活上還是工作上。

亦舒還教會我最矜貴的一個價值觀——不負當下,是珍惜時光,是集中精力去做你擅長的事情,然後掌握自己的命運。亦舒筆下的男人女人,意氣風發的、潦倒不堪的,大抵來說只要不是條件太差的人,都會有他們代步的工具——轎車。

哪怕是捨得用愛馬仕打潑婦的唐晶,也開著一輛並不昂貴的三廂轎車。對她來說,衣物行頭要匹配上自己驕傲的工作能力,但對於座駕的要求則更是偏重在實用性,反正方向盤在手,自己的人生自己決定。

“拜金”的人,通常愛工作愛自己

最近我有個朋友終於搖到了車牌,下手買車了,之前她有很多顧慮,買了車會不會反而堵在路上、停車費會不會很貴、保養是不是老不便宜……

但當她開始自駕出門後,說——太爽了。

不用排隊過地鐵安檢,不用為網約車沒車而煩惱,週末可以約上朋友到郊區吃農家菜,車後廂放著兩雙高跟鞋,她把更多時間和精力留給了工作和休息。尤其是炎炎夏日,上車就能享受涼爽的冷氣,舒服得不是一星半點。

“拜金”也沒什麼不好,誰叫這世上只有你最“金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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