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浙江法院綜合配套改革案例第1期丨推進繁簡分流改革 實現案件提質增效

「司法改革」浙江法院綜合配套改革案例第1期丨推進繁簡分流改革 實現案件提質增效

黨的十九大以來,浙江法院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總目標,堅定不移地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形成了一批改革先進經驗和做法。浙江高院將結合各地報送的經驗材料,不定期在本公眾號中推送全省法院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案例,充分發揮改革的示範引導作用,為各地改革實踐提供參考。

本期選編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推進繁簡分流改革的創新經驗。近年來,台州法院針對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難題,積極探索審判組織、審判流程與審判模式再造,實現提速增效,同時推動審判輔助事務市場化運作,不斷創新“互聯網+審判”方式,向改革要活力,向科技要效率,經過近三年的探索實踐,繁簡分流工作已取得明顯成效,該案例已入選最高人民法院司改辦發佈的《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選編(二)》

推進繁簡分流改革 實現案件提質增效

「司法改革」浙江法院綜合配套改革案例第1期丨推進繁簡分流改革 實現案件提質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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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堅持問題導向,採取多元矛盾化解、分類審判、集約化辦理、科技減負等措施多管齊下,打好繁簡分流“組合拳”。 2017年,台州全市法院新收各類案件222370件,辦結218472件,分別上升27.09%和26.54%,台州全市一線法官人均結案382.6件,上升26.5%。2018年1-8月,台州全市法院結案137153件,同比上升9%。

一、再造審判流程

打造多元化解和繁簡分流新模式

一是創建“1+N+X”訴調銜接模式。整合鄉鎮街道綜治調解、行業特色調解以及特殊主體特邀調解等調解組織資源,對接台州全市6000餘家調解組織和20000多名調解員,構建“1+N+X”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將大量簡單矛盾糾紛通過訴調銜接分流化解,鼓勵引導當事人選擇非訴方式解決糾紛,減輕審判壓力。

二是創建調審銜接模式。

建立調審銜接工作機制,選派未入額法官擔任調解法官,組建“調解法官+調解員+書記員”的調解團隊派駐訴訟服務中心。適宜調解的案件先交給調解團隊調解,調解不成及時裁判,為司改後法院人力資源科學配置和案件合理分流疏通了渠道。

三是推進民商事案件分類審判。在臺州全市範圍實行民商事案件繁簡分流,出臺《民商事案件適用簡易程序快速審指引》等“三個指引”,在臺州全市範圍推行推行“簡案快審”,要求案件流轉上要快,並嚴格控制“轉普”關,簡化庭審程序,充分運用庭審錄音錄像改革成果,對簡單案件無需人工記錄,推行表格式、令狀式、要素式等簡式裁判文書。2016年推行之初,台州全市法院累計“快審”簡案42558件,平均審限22.2天,“簡審”繁案6714件,平均審限54.5天;製作簡式裁判文書28290件,佔50.7%。2018年1-8月,簡易程序適用率達93.64%,當庭宣判率達61.11%。

四是推進刑事案件繁簡分流。建立輕微刑事案件速裁機制,將17種適用簡易程序且刑期一年以下的案件納入速裁範圍;建立集中訴審模式,加快案件流轉,提高偵查、起訴、審判各環節效率;簡化庭前送達、訴訟權利告知、庭審等程序,加快辦案節奏;推行認罪認罰從寬程序、開展遠程視頻開庭提訊、出臺簡化審案件裁判文書簡化辦法等四項配套改革舉措,對多數無爭議或爭議較小的案件進行分流。自2016年6月份試點以來,成效顯著。

2018年1-8月臺州全市基層法院審結一審刑事案件5169件,適用簡易程序分流3806件,佔73.62%;適用簡易程序中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案件的平均審限為5.69天;其中適用速裁程序1165件,佔23.54%,平均審限為3.3天,極大提速審判效率。

二、科學分類審輔事務

創新集約化模式

一是類型化案件集約化審理。推行簡易案件集中審理,對速裁案件尤其同原告案件實行集約化管理,集中立案、送達、排期、開庭、宣判,由同一審判組織在同一時段內對多個簡易案件連續審理。每次集中訴審案件5-8件,庭審時間由30分鐘壓縮到10分鐘。

二是民事送達集約化管理。探索新型送達模式,設立兩級法院集中送達管理中心,實現台州全市法院訴訟文書送達信息化、集約化管理。台州全市法院自推行集中送達改革以來,日均有效送達量從改革前的313件提升至1346件,平均送達天數從原來的9.25天下降至2.78天。

截至2018年8月底,台州全市法院公告送達率從2017年的14.5%下降至3.8%,其中溫嶺、路橋法院公告送達率分別為2.79%和3.04%,已接近初定2%目標。

三是訴訟服務事項集約化辦理。建設集訴訟服務大廳、訴訟服務網、“12368訴訟服務熱線”三位一體的新型訴訟服務中心,實現線上線下訴訟服務功能互通,從原先單一的立案信訪功能升級到現在的42項功能、100餘項服務內容,並引入調解員、志願者、郵政、銀行人員入駐集約化辦理,讓群眾“一站式”辦理庭審之外的一切訴訟事宜。

三、藉助科技手段

促進案件辦理提速增效

一是開展庭審記錄改革。探索以庭審錄音錄像代替傳統書面記錄改革,簡化庭審程序、提高審判效率。2016年以來,台州全市法院積極開展庭審記錄改革,促進案件以無書記員模式開庭,讓書記員更多投入到輔助性事務,有效緩解司法輔助人員緊缺問題。

2018年1-8月,台州全市法院庭審錄像率為100%,庭審記錄改革適用率、庭審直播率分別達到98.57%、64.99%,均位居全省第一。

二是開展輕微刑事案件遠程視頻庭審。對輕微刑事案件實行遠程視頻庭審、提訊,有效縮短了案件辦理平均用時,緩解了人案矛盾,節約了司法成本。

三是推動“互聯網+”司法服務建設。推進網上立案、閱卷、送達、信訪及收退費,著力打造全方位、立體式的“互聯網+”訴訟服務,方便當事人通過互聯網辦理訴訟事務。台州市黃巖區法院成功受理遠在福建泉州的當事人提起的全國首例跨省網上立案,並通過該院自主研發的法律文書網上送達軟件向被告同步送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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