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土資源廳關於加快自治區層面統籌推進重大項目建設用地報批工作的通知

桂國土資發〔2018〕66號

各市、縣國土資源局,廳機關各處(室、局、中心):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實行重大項目建設“五個優化”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發〔2018〕26號)有關規定,為進一步加快自治區層面統籌推進重大項目(以下簡稱“重大項目”)建設用地審查報批工作,切實提高審批效率,加快項目建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改進用地申報方式

重大項目用地可單獨申報。分期實施的,可依據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申請報告或備案表批覆的分期實施方案進行分期申報。跨多個設區市、縣(市、區)的,可根據用地報批組捲進度,以設區市為單位分段報批用地。涉及拆遷回建用地的,可按“拆一補一”的原則,與建設項目用地一併申報。

二、縮減用地審查報批時限

對符合用地報批條件的重大項目,市縣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要在受理之日起14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並上報同級人民政府,市縣人民政府要在5個工作日內上報上一級人民政府。

請各市縣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廳受理重大項目建設用地審查報批流程(詳見附件)執行。

三、實行重大項目“綠色通道”制度

在現行的建設用地審查報批“三級聯審”系統上,增加重大項目審批“綠色通道”。在項目組捲上報時,各市縣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選擇“重大項目”標識,系統將在分崗會審、主辦人彙總、領導審核等環節安排優先審查,有效保障重大項目在14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或提前完成審查。

四、其他要求

(一)嚴把報件質量關。各市縣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大建設用地組卷質量的審核把關,督促徵地調查機構依據土地勘測定界成果,切實做好建設用地報批前的土地權屬、地類、面積的調查工作,確保調查數據準確無誤。運用系統新增加的自檢功能,嚴格把控報件的質量,杜絕材料不完整、圖文表內容不一致的錯誤,為加快建設用地的審查奠定基礎。

(二)加快審查時限。此次改進後,審批各環節、各崗位的時限都有較大幅度的縮減,各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在項目進件後,要嚴格按照14個工作日規定時限完成審查,不得超時辦結。

(三)加大協調力度。市縣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要主動做好向同級人民政府彙報工作,須在5個工作日內出具請示文並報上級人民政府,切實做好重大項目用地保障工作。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附件:廳受理重大項目建設用地審查報批流程圖

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土資源廳

2018年10月19日

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用地报批工作的通知

來源丨廣西國土資源廳

審核丨李欣松 黃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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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國土資源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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