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師範生」變「公費」!免學費

“免費師範生”變“公費”!免學費/發補助/有編制/還保研!

再見,免費師範生!

你好,公費師範生!

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通知,轉發教育部等部門《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師範生公費教育實施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教育部:“師範生免費教育政策”調整為“師範生公費教育政策”

“免費師範生”變“公費”!免學費/發補助/有編制/還保研!

師範生公費教育簡介

“免費師範生”變“公費”!免學費/發補助/有編制/還保研!

非師範生也可轉入

通過其他途徑考進這6所部屬師範大學的並符合條件的非師範專業優秀學生。入學2年內,可按公費師範生招生計劃內轉入師範專業,簽訂協議並由所在學校按相關標準返還學費、住宿費,補發生活費補助。

公費師範生選拔錄取

“免費師範生”變“公費”!免學費/發補助/有編制/還保研!

教育部根據各地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實際需要和部屬師範大學培養能力,統籌制定每年公費師範生招生計劃,確定分專業招生數量,確保招生培養與教師崗位需求有效銜接。

履約年限10年變6年

“免費師範生”變“公費”!免學費/發補助/有編制/還保研!

此前,免費師範生承諾畢業後從事中小學教育十年以上。

現在,公費師範生需承諾畢業後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學任教6年以上。

到城鎮學校工作的公費師範生,應到農村義務教育學校任教服務至少1年。

履約任教6年時間剛好能完成小學6年、初中或高中3年的完整教學週期,也為公費師範生營造更大發展空間,進一步煥發政策的“生命力”。

違約處罰

未按協議從事中小學教育工作的,須退還已享受的公費教育費用並繳納違約金。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建立公費師範生誠信檔案。

除特殊原因辦理休學無法正常畢業等情形以外,公費師範生未按規定時間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書的,按違約處理。

任教一年後可免試讀研

公費師範生按協議履約任教滿一學期後,可免試攻讀非全日制教育碩士專業學位。

公費師範生激勵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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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優秀公費師範生可享受其他非義務性獎學金。
  • 鼓勵設立公費師範生專項獎學金。
  • 支持部屬師範大學遴選優秀公費師範生參加國內外交流學習、教學技能比賽等活動。
  • 各地和農村學校要為公費師範生到農村任教提供辦公場所、週轉宿舍等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

公費師範生條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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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要加強組織領導和制度保障,通過優先利用空編接收等辦法,在現有事業編制總量內,妥善解決公費師範生到中小學任教所需編制。

增強使命感和榮譽感

“免費師範生”變“公費”!免學費/發補助/有編制/還保研!

國家公費師範生享受免繳學費、住宿費和補助生活費“兩免一補”公費培養,以及入編入崗等優惠政策,可以增強老師的自豪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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