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6 關注|“免費”師範生變“公費”師範生!“服役”年限從10年調整為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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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師範生公費教育實施辦法》施行

《辦法》將“師範生免費教育政策”

調整為“師範生公費教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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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速讀

《辦法》的主要政策內容有哪些?來看看——

1、《辦法》所稱師範生公費教育是指國家在北京師範大學、華東師範大學、東北師範大學、華中師範大學、陝西師範大學和西南大學六所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面向師範專業本科生實行的,由中央財政承擔其在校期間學費、住宿費並給予生活費補助的培養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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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照《辦法》,國家公費師範生享受免繳學費、住宿費和補助生活費政策,通過雙向選擇等方式切實為每位畢業的公費師範生落實任教學校和崗位。

3、公費師範生畢業後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學任教,並承諾從事中小學教育工作6年以上。到城鎮學校工作的公費師範生,應到農村義務教育學校任教服務至少1年。國家鼓勵公費師範生長期從教、終身從教。

4、《辦法》對於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特別是公費師範生因特殊原因跨省就業、工作調動、協議中止或終止、違約處理等方面做了政策調整和補充規定。

從“免”到“公”一字之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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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10年轉變為6年

此前,免費師範生承諾畢業後從事中小學教育十年以上。

據2007年印發的《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師範生免費教育實施辦法(試行)》,從2007年秋季入學的新生起,在六所部屬師範大學實行師範生免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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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費教育師範生在校學習期間免除學費,免繳住宿費,並補助生活費。所需經費由中央財政安排。免費師範生入學前與學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協議,承諾畢業後從事中小學教育十年以上。到城鎮學校工作的免費師範畢業生,應先到農村義務教育學校任教服務二年。國家鼓勵免費師範畢業生長期從教、終身從教。

教育部有關負責人介紹,截至2017年,已累計招收免費師範生10.1萬人,在校就讀3.1萬人,畢業履約7萬人,其中90%到中西部省份中小學任教,許多中西部地區中小學實現了接收北京師範大學、華東師範大學等高校畢業生“零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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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套能增強“自豪感”的《辦法》

教育部有關負責人認為,將“師範生免費教育政策”調整為“師範生公費教育政策”,國家公費師範生享受免繳學費、住宿費和補助生活費“兩免一補”公費培養,以及畢業後安排就業並保證入編入崗等優惠政策,增強師範生就讀師範、畢業後當老師的自豪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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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激發師範生作為國家公費培養教師的使命感和榮譽感。

這位負責人表示,將公費師範生履約任教服務年限調整為6年以上,任教6年剛好能完成小學6年、初中或高中3年的完整教學週期,也為公費師範生營造更大發展空間,進一步煥發政策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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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確保《辦法》順利實施、落實到位?

為確保師範生公費教育政策順利實施、落實到位,吸引優秀人才加入公費師範生隊伍,推進公費師範生嚴格按照協議履約任教,《辦法》提出了以下重點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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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保證入編入崗

教育部加強招生工作指導,做好招生培養與教師崗位需求的有效銜接,充分考慮自然減員等因素,測算當地中小學教師隊伍空編情況,合理制定年度公費師範生招生計劃,避免招生與崗位需求脫節而造成無法入編的情況。要求各地統籌調劑使用省內事業編制,動態調整,週轉使用,採取優先利用空編接收等方法,解決公費師範生到中小學任教所需編制。實行公費師範生專項招聘,組織用人學校與公費師範生雙向選擇,為每一位畢業的公費師範生落實任教學校並確保有編有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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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加強履約管理

《辦法》要求,公費師範生、部屬師範大學和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三方須簽訂《師範生公費教育協議》,明確各方權利和義務。公費師範生要嚴格履行協議,未按協議從事中小學教育工作的,須退還已享受的公費教育費用並繳納違約金。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統籌負責公費師範生落實崗位、專項招聘、跨省就業、履約跟蹤管理、協議中止或終止、違約處理等具體管理工作,為每一位公費師範生建立誠信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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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明確部門職責分工

細化和明確各級政府、相關部門的職責分工,教育部門牽頭負責公費師範生招生培養、就業指導、落實崗位、辦理派遣、履約管理等工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落實公費師範生專項招聘政策等工作;機構編制部門負責在核定的中小學教職工編制總額內落實公費師範生到中小學任教的編制;財政部門負責落實相關經費保障。要求各地人民政府、各部門和有關學校切實加強協調,建立分工明確的責任管理體系,完善公費師範生工作協同推進機制,把公費師範生招生培養、招聘就業、入編入崗、經費保障等工作環節抓緊抓實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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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集中優質資源培養

通過建立教師教育改革創新實驗區、國家教師教育基地等舉措,完善師範院校與地方政府、中小學協同培養機制,支持優秀公費師範生參加國(境)外交流學習、技能競賽,打造公費師範生教育教學技能實訓平臺,落實“雙導師”制度和教育實踐不少於一個學期制度,集中最優質資源進行培養,切實提高公費師範生培養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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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落實經費與待遇保障

國家公費師範生享受免繳學費、住宿費和補助生活費“兩免一補”公費培養,以及畢業後安排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學就業並保證入編入崗等優惠政策,進一步激發師範生作為國家公費培養教師的使命感和榮譽感。通過適時調整公費師範生的生活補助標準、享受非義務性獎學金、設立專項獎學金、免試推薦攻讀碩士學位、引導社會各界出資獎勵等方面措施,鼓勵支持公費師範生長期從教、終身從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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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是加強督導檢查與落實

《辦法》要求,各級教育督導部門要將師範生公費教育工作納入督導內容,及時通報督導情況並適時公佈。對在推進師範生公費教育工作方面成績突出的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表彰,並及時總結推廣成功經驗。教育部將會同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央編辦等部門研製配套文件,舉辦地方教育行政部門、部屬師範大學管理人員專題培訓,進行相關政策解讀,規範政策執行,確保政策落地見效。

《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再見,免費師範生!

你好,公費師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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