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每年我家都養一頭小豬,養到年底就殺豬吃肉了。有一年開春家裡又買了一頭小豬,每天我們會在早上把它拉出去,拴在屋外河堤樹林下,晚上放回院子裡過夜。當它長到幾個月半大時,己經膘肥體壯了。有次家裡人偷了點懶,沒把豬放回院中過夜,結果早上發現豬不見了。我們全家人找了很久,也沒找到。
半年多的辛苦白費了,家人很生氣也很無奈。爺爺跑到公安局報案…,總之當時也沒受理這個案子,說價值不夠立案,我們也就放棄了
爺爺回來後,奶奶還對丟豬為啥不能立案百思不解。父親等人卻覺著丟豬報警有點可笑,不現實。想一幫警察去給你找一頭豬,想著也不可能。但當年一頭豬對家庭來說還是相當重要。
豬再也沒找回來,肯定是被人偷走了,繩子斷口一看就是刀割的。爺爺順著豬蹄印追了很遠…。奶奶很氣大,說以後再不養了。但隔了一年,又買了一頭小豬,我們看的可小心了。儘量放在院子裡,平時豬在河堤,看見陌生人靠近豬,我和弟弟都會跑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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