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公公結婚」是教育發展不能與城市同步之痛

一個“和公公結婚從而讓子女獲得公辦小學第一批錄取資格”的話題又引發新一輪關注。(06月14日澎湃新聞)

和公公結婚從倫理上雖然讓人大跌眼鏡,但從其目的性來看,規避“不能入學風險”。我們又不得不為這樣的舉動讚歎:捨身就學大義之舉,敢於挑戰“倫理”,不拘泥與常規,狹路相逢智者勝。

“和公公結婚”是教育發展不能與城市同步之痛

但無論如何評價,我們不得不承認這都是無奈之舉,是教育發展不能與城市同步生出的怪胎,是教育之痛、社會之痛。

加快城鎮化建設速度的時候,我們沒少提隨遷子女受教育權的問題,雖然各地“戶籍政策”有所鬆動,雖然異地就讀不斷有新的政策出臺;然而,當真正“有朋自遠方來”的時候,城市並沒有感到不亦說乎,不僅隨之而來的是房價上漲,道路交通負荷增加,感覺最為明顯的是給學校教育帶來了難以承受之重,“大班額”出現了。

近幾年隨著消滅“大班額”的呼聲越來越高,各地除了在擴建增建學校上做著不懈的努力,但各種“限制政策”也隨之出爐,因為擴建增建的速度,遠遠低於一座座高樓拔地而起的速度,尤其在城市寸土寸金的情境下,擴建學校受土地限制已經到了極限。應該說這一切的不適都是教育沒能和城市發展同步造成的。

江蘇省社科院社會學副所長、區域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徐琴研究員在分析“同城不同權”推高房價時表示,如果哪天,一個人憑著合法的租房合同,或只要在這座城市穩定就業、照章納稅,就該享受同城同權,孩子就可以就近入讀家門口的公立學校的時候,不僅房價可以得到緩解,而且也實現了真正意義上的尊重農民工。

李克強總理在提出“決不能讓留守兒童成為家庭之痛社會之殤”時表示,解決留守兒童問題需採取“兩條腿走路”的方針,第一各地政府需擔當起責任;第二推進農民工市民化、引導扶持返鄉創業就業,從源頭上減少留守兒童問題。

如果和公公結婚能夠規避“不能入學風險”,那麼,那些在城市“長安居,大不易”,收入微薄,遊離於城市的邊緣,無資格做“房奴”,享受不到“戶籍政策”附帶的一系列紅利的外來務工人員,又該如何規避“不能入學風險”,哪來哪去?這不是從源頭上增加“留守兒童”嗎?筆者認為,這不是“爺們做的事”。

當風雨無阻的快遞員、建築工地的工人、蹬人力三輪的車伕、擺攤設點的小販、走門串戶的修理工、車間裡的工人、飯店服務員、搬家公司的搬運工……這些髒、重、險、累的體力活,需要外來務工人員做的時候,我們向他們伸出了橄欖枝;當他們的子女隨遷就讀,跟城市人的子女爭奪學位的時候,我們又對他們推三阻四層層設卡,甚至將他們的子女趕回“老家去”,這就有點不夠仁義了。

海納百川有容乃大,歡迎農民工進城,就該一同解決他們的後顧之憂,就應該對他們的吃喝拉散負責,而不應該捉襟見肘,頭疼醫頭腳痛醫腳,這才是社會穩定之本,是百年大計,而不應該為了規避“不能入學風險”,使出“和公公結婚”這樣的招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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