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苦難重重,需要用意義澆灌|心理諮詢

人生苦難重重,需要用意義澆灌|心理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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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 |《活出生命的意義》

【美】維克多. 弗蘭克爾

我們一定不能忘記,即使在看似毫無希望的境地,即使面對無法改變的厄運,人們也能找到生命之意義。那時重要的是,能夠見證人類潛能之極致,即人能夠將個人的災難轉化為勝利,將個人的厄運轉化為人類之成就。當我們無法改變客觀現實時——比如患了不可治癒的癌症——我們就面臨著自我轉變的挑戰。

舉個例子:一名年邁的、患有嚴重抑鬱症的全科醫生向我諮詢,他無法接受妻子的死亡(她在兩年前去世,他愛她勝過世上的一切)。我怎麼才能幫助他呢?我該告訴他些什麼?我努力剋制自己,不說別的,而是對他提出這樣一樣問題:“醫生,如果你先她而去,而你太太在你死後還活著,那會怎麼樣?”“啊,”他說,“那她可就受苦了,她怎麼受得了啊!”我馬上回答:“你看醫生,她免除了這樣的痛苦,你替代了她的痛苦——當然,代價是你現在還活著,並且陷入了深深的痛苦中。”他沒再說話,搖了搖頭,悄然離開了我的辦公室。在一定意義上,一旦找到了意義(比如犧牲的意義),痛苦就不再是痛苦了。

當然,這不是本來意義上的治療,因為,首先,他的抑鬱還不能稱為病症;其次,我不能改變他的命運,我不能讓他的妻子復活。但在那一刻,我的確成功的改變了他對待不可改變之命運的態度,從此以後,他至少看到了自己痛苦的意義。這就是意義療法的要義之一:人主要關注的不是獲得快樂或者避免痛苦,而是看到其生命的意義。這也是人們為什麼甚至準備著去受苦,在這個意義上,他的痛苦有了意義。

但是,我還要更清楚地進一步闡述:無論如何,遭受痛苦不是尋找意義的必要方式。我的意思是說,即使在遭遇痛苦時,人們也有可能找到意義——假如痛苦是不可避免的話。如果痛苦是不可避免的,那麼有意義的事就是去消除痛苦的根源,不論這種原因是心理的、生理的或政治的。遭受不必要的痛苦與其說是英雄行為,不如說是自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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