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衡陽市概況

衡陽,為湖南省下轄地級市,是湖南省域副中心城市,湘南地區的政治、經濟、軍事、文化中心。衡陽下轄5區5縣,代管2縣級市,總面積15310平方公里,城區橫跨湘江,是湖南省以及中南地區重要的交通樞紐之一,多條重要公路、鐵路幹線在此交會。衡陽處於中南地區凹形面軸帶部分,構成典型的盆地形勢,屬亞熱帶季風氣候。截至2016年底,衡陽市全域常住人口728.59萬。 衡陽是中南地區重要的工業城市,是“中國製造2025”試點示範城市群城市之一,擁有湖南第一家綜合保稅區和國家級高新區,被定位為國家承接產業轉移示範區以及全國加工貿易重點承接地。衡陽也是國家服務業綜合配套改革試點城市、國家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國家園林城市,中國“中國抗戰紀念城”。2017年2月4日,衡陽定位為湘南地區中心城市。 2018年上半年,衡陽市完成GDP總量1215億元,全國排第94名。實際增速8.3%,名義增速11.94%。

湖南省衡陽市概況

西漢高祖五年(前202年)始建酃縣(今珠暉區酃湖鄉,西漢至隋朝酃縣治現衡陽市珠暉區酃湖,後遷現炎陵縣治)。

西漢末年,酃縣西部設鍾武侯國。

三國兩晉南北朝

三國時期衡陽分屬於衡陽郡和湘東郡,出現二郡分立,分別隸屬於荊州湘東郡和衡陽郡,耒陽、常寧屬桂陽郡。

西晉初沿襲之,後析荊州、廣州置湘州,現衡陽市均屬湘州。東晉廢湘州並其入荊州,先後設湘東郡、湘州,現衡陽市均位於其範圍內。

南朝宋齊梁陳四朝,仍設重安縣、臨蒸縣、衡山縣,南朝陳設新城縣,湘州隸衡陽國;耒陽、衡東先後屬桂陽郡、湘州;常寧均屬湘東郡;現祁東劉宋時分屬永昌、祁陽二縣,隸湘州零陵國,齊梁陳三朝,祁東亦分屬永昌、祁陽二縣,屬零陵郡。

隋唐五代十國

隋開皇七年(589年),隋滅陳並改郡為州,並湘東、衡陽兩郡為衡州,並臨蒸、新城、重安為衡陽縣,州、縣城均設湘江東岸,為歷史上首次出現以衡陽命名的縣。

唐武德四年(621年),置衡州,復析臨蒸、新城、重安三縣。後重安、新城併入臨蒸。開元二十年(732年),複名衡陽,為衡州治。天寶元年(742年),衡州改為衡陽郡。乾元元年(758年),復為衡州。

五代十國時期,馬殷在湖南創建楚國,衡陽為衡州地。

宋元

北宋時現衡陽市仍分屬衡州與潭州,現衡山、衡東、祁東屬潭州。南宋沿襲之。

元朝確定行省制度,省下設路,改置衡州路總管府,現衡陽市分屬衡州路總管府和永州路總管府,在衡州設湖南道宣慰司(後遷治潭州),隸屬湖廣行省。元貞元年(1295年) 衡永郴桂諸路人民抗糧、抗丁,起義頻繁,朝廷于衡州設行樞密院。

明清

置衡州府,隸屬湖廣行省。下轄衡陽、衡山、衡東、常寧、耒陽、安仁、炎陵、桂陽、嘉禾、藍山、臨武地。明朝中後期設雍王、桂王藩國,都衡陽。明末清初順治九年(1652年)十一月,在清統一戰爭中,大西軍安西王李定國率軍于衡州城郊伏擊清軍,陣斬清定遠大將軍敬瑾親王尼堪,史稱“衡州之戰”。

清朝,為衡州府,轄境為衡陽、衡山、衡東、常寧、耒陽、安仁、炎陵、桂陽、嘉禾、藍山、臨武等縣地。雍正十年(1732年),桂陽州升為桂陽直隸州,府境南界北移至耒陽市、常寧市。

康熙十五年(1676年),吳三桂曾在衡陽稱帝,國號周,衡陽稱應天府。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衡陽道

民國三年(1914年),廢府存道,改衡永郴桂道為衡陽道。衡陽道所轄縣仍如清代衡永郴桂道,治衡陽,轄湘南34縣。後廢道。

民國二十五年(1936年),湖南設立行政督察區,衡陽先後屬於第五和第二行政督察區,專員公署駐衡陽,轄衡陽、衡山、常寧、耒陽、攸縣、安仁、酃縣、茶陵。

民國二十八年(1939年)春,因抗戰的緣故湖南省政府自沅陵遷至耒陽,省政府設在水東江至竹市一帶,秘書廳設杜陵書院(今耒陽一中)。

民國三十一年(1942年),衡陽縣東華、雁峰、西湖、石鼓、江東5鎮和城郊的廣福、奇罡、酃湖3鄉區域設置衡陽市。民國三十二年(1943年)衡陽市改為省轄市。

中華人民共和國

1949年10月8日,中共軍隊進入衡陽,設衡陽專區,專署駐衡陽市。

衡陽的位置

1950年,衡陽市改為省轄市,專區轄8縣。

1952年,衡陽縣析置衡南縣,專區轄9縣,同年衡陽專區撤銷,設立湘南行署。

1954年,撤銷湘南行署,復置衡陽專區,專署駐衡陽市。轄原湘南行署所屬衡陽縣、衡南縣、衡山縣、江華縣、永明縣(1956年改稱江永縣)、道縣、寧遠縣、常寧縣、祁東縣、祁陽縣、零陵縣、東安縣共計12縣,專署駐衡陽市。1955年11月25日,撤銷江華縣,原江華縣的大部和藍山縣的小部地區合併設置江華瑤族自治縣,原江華縣部分地區併入永明縣。專區轄11縣、1自治縣。

1959年,省轄市衡陽市改歸衡陽專區,衡南縣改歸衡陽市管轄。專區轄1市、11縣、1自治縣。

1961年,衡南縣改歸衡陽專區;零陵縣析置冷水灘市;專區轄2市、11縣、1自治縣。

1962年,撤銷冷水灘市併入零陵縣,零陵縣、江永縣、道縣、寧遠縣、東安縣及江華瑤族自治縣劃歸零陵專區,衡陽專區轄1市、6縣。

1963年,由衡山縣析置南嶽縣,專區轄1市、7縣。

1966年,撤銷南嶽縣併入衡山縣,衡山縣析置衡東縣;專區轄1市、7縣。

1970年,衡陽專區改稱衡陽地區,行政公署駐衡陽市。轄衡陽市及衡南縣、衡山縣、衡東縣、常寧縣、祁陽縣、祁東縣、衡陽縣共計1市、7縣。

1980年02月20日,衡陽市由地轄市升為省轄市(1983年改稱地級市),專區轄7縣。

1983年07月,衡陽地區與衡陽市合併,實行市管縣體制。衡陽市轄衡陽、衡南、衡山、衡東、祁東、耒陽、常寧九縣和江東、城南、城北、郊區、南嶽五個縣級區。

1984年05月22日,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設立衡陽市南嶽區,以衡山縣的部分地區為其行政區域。

1986年11月11日,國務院批准(國函[1986]170號)撤銷耒陽縣,設立耒陽市(縣級)。

1996年11月26日,民政部批覆(民行批[1996]86號)撤銷常寧縣,設立常寧市。

2001年4月4日,國務院批准(國函[2001]34號):(1)撤銷衡陽市江東區、城南區、城北區、郊區,設立衡陽市珠暉區、雁峰區、石鼓區、蒸湘區。(2)珠暉區轄原江東區的行政區域以及原郊區的和平、酃湖、東陽渡3個鄉和茶山坳鎮。區人民政府駐湘江東路。(3)雁峰區轄原城南區的雁峰、白沙洲、黃茶嶺、天馬山、先鋒路5個街道和原郊區的湘江鄉(不含楊柳村)、嶽屏鄉(不含聯合、嶽屏、北塘3個村)以及衡南縣的文昌鄉。區人民政府駐湘江南路。(4)石鼓區轄原城北區的人民路、瀟湘、青山、五一、合江5個街道和原郊區的黃沙灣街道、松木鄉、西湖鄉的五一、建設、友愛、江霞4個村以及原屬衡陽縣的角山鄉。區人民政府駐司前街。(5)蒸湘區轄原城北區的蒸湘街道,原城南區的聯合街道和原郊區的西湖鄉(不含五一、建設、友愛、江霞4個村)、湘江鄉的楊柳村、嶽屏鄉的聯合、嶽屏、北塘3個村以及衡南縣的雨母山鄉、衡陽縣的呆鷹嶺鎮。區人民政府駐船山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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