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彭宇案後:扶老人就被訛?網絡輿論跟風,救人反成害人!

隨著科技進步,網絡也普及開來。在網上,人們可以相互討論。面對國家大事,人們可以直接發表自己的觀點和建議,它跨越時間、地點甚至國家。可是,人言可畏,當跟風成為一種現象,網絡輿論又成為一把利刃,救人還是害人只在一瞬間……

南京彭宇案後:扶老人就被訛?網絡輿論跟風,救人反成害人!

彭宇案後,老人摔倒扶不扶竟成一個難題!

2006年11月20日9時30分左右,64歲的退休職工徐壽蘭在南京水西門廣場公交站等車時,有2輛83路公交車同時進站。徐壽蘭急忙跑向後面一輛乘客較少的公交車,當她經過前一輛公交車後門時,26歲的小夥子彭宇正從這輛車的後門第一個下車,雙方在不經意間發生相撞。

經診斷,徐壽蘭摔傷致左股骨頸骨折,需住院施行髖關節置換術,費用需數萬元。此時,雙方因賠償問題發生糾紛,先後報警,但未能達成一致。

2007年1月12日,徐壽蘭將彭宇訴至南京市鼓樓區法院,指認他將自己撞傷,並索賠包括醫療護理費、殘疾賠償金和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13.6萬元。

當年4月26日,鼓樓區法院第一次開庭審理此案,彭宇的妻子在代他出庭答辯時,沒有說彭宇是做好事,只提出:“原告受傷非被告所導致的,不應該承擔責任。”

6月13日第二次開庭進行法庭質證時,彭宇在答辯中表示:“我下車的時候是與人撞了,但不是與原告相撞。”當被問及把原告扶起來出於什麼目的時,他回答:“為了做點好事。”

7月4日,彭宇主動打電話給一位網站論壇版主,表示自己因做好事被誣告,將一個老太扶起後反被起訴,希望媒體關注此事。

9月3日,鼓樓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原、被告相撞事實。雙方當事人均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在南京中院二審即將開庭之際,彭宇與徐壽蘭達成庭前和解協議。對於調解結果,彭宇最近也表示,在2006年11月發生的意外中,徐壽蘭確實與其發生了碰撞!

南京彭宇案後:扶老人就被訛?網絡輿論跟風,救人反成害人!

自從彭宇案被曝在網絡起,便引起諸多網友的討論。由於當時彭宇表示自己做好事被誣告,很多人沒有深究事情真相究竟如何,紛紛站在道德制高點上批判老人、法官。雖然最後的結果公佈,彭宇確實撞了老人,當時起訴的原因是賠款過高,可網絡輿論焦點已不在此。明明受害者是老人,在輿論壓力下卻成了施害者,甚至把老人整體形象都惡魔化。

在此案過後,面對老人摔倒究竟扶不扶竟成為一個社會難題。事件調查過程中,網友們對老人口誅筆伐,真正等到真相大白,卻無人澄清。或許,直到現在還有很多人不明真相。真的,直到現在面對老人扶不扶,網絡輿論還是持質疑的態度……

扶起來或許會賠錢,但是不扶,損失的是一條命!

湖北武漢市,88歲的李大爺在離家不到100米的菜場門口迎面摔倒,李大爺摔倒後,面朝下躺在菜市口近一個小時,這期間來往者眾多,但大家僅僅是圍觀,卻無人敢扶他一把。一個半小時後才被送醫院救治,李大爺終因鼻血堵塞呼吸道窒息死亡。

河南駐馬店一女子過馬路時,被一輛出租車撞倒在地,事發後,被撞倒女子橫躺在馬路上一動不動,其間多輛汽車和多名行人路過,無一輛車停車查看情況,也無一人上前施救,一分鐘後,該女子遭到另一輛汽車二次碾壓。

河南開封市,由於剛下暴雨街道馬路積水,水深沒腳踝,但無礙車輛行駛。一名穿深色上衣的老人,駕駛一輛電動車慢速駛過,到路中央時不知何故突然摔倒,車翻人倒地,半浸在並不算深的水中,老人在水中掙扎不起。

其後有多輛汽車駛過失事者旁,均視若無睹,直到過了3分鐘後,老人已無動靜仰躺水面,被水浪衝離原位,才有幾名路人過去,將他拖到路邊,但已無呼吸與心跳。

南京彭宇案後:扶老人就被訛?網絡輿論跟風,救人反成害人!

到現在上網搜一搜“老人摔倒該不該扶”,答案並不是清一色的不扶,但確實“不扶”的觀點越來越多,並且看起來理由讓人信服。

有網友會說,遇到老人摔倒你會扶嗎?我會!我也害怕被訛詐,但是我更害怕我走了之後傳來那個摔倒老人因不扶而去世的消息。在那個時候,回想自己如果扶一把是沒有任何意義的。我們要相信:不是每個老人摔倒,都有一顆想要訛詐的心!

倘若真的那麼不幸被訛上了,不要慌。在一個帖子上看到:我們一直以來都搞錯了的事情是:按照法律,在所有“扶老人”的這類【民事案件】中,【扶老人者】都根本不需要自證清白,反而是【老人一方】需要證明對方撞了自己。因為,【民事案件】的舉證原則是【誰主張、誰舉證】。

也就是說,如果老人認為是扶他的人撞了自己,那麼老人必須在法庭上證明自己提出的這一主張,而不是被起訴的“扶老人者”。

彭宇案已經水落石出,不要再把“老人摔倒不該扶”的鍋甩給它!面對網絡輿論,我們要有自己獨立的思考與判斷。世界,終歸還是好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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