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癡愛(三)

然而,又過了幾天,在一個風雨交加的晚上,我被班主任“請”出了晚自習的教室,剛走出去,就看到阿達的父親像一位凶神一樣立在那裡。班主任轉身回教室的那一剎那,我知道,我被留在了“虎穴”,凶多吉少。

果然,他第一句話就是:“我希望你不要跟小達一起玩了!……”

要不要這麼直接粗暴啊!

“最好連朋友都不要做了!……”他接著說。

這簡直是太過分了!我憑什麼聽你的!

然後他語調一轉:“我尊重你的姥爺,可是並不認同他的說法,我也知道小達一直成績不好,這並不都是由於你的緣故,但是你不能否認的是,小達和你玩了以後,學習的時間就比以前更少了……”

好吧,這點我倒是承認!阿達有一個這麼麻煩的爹,我還是儘量離他遠一點吧!

其實話已至此,我已經決定不再跟阿達玩耍了,可是阿達的父親卻絲毫沒有停下他那張“臭嘴”的意思,臨末了還說了一句使我耿耿於懷的話——“文科班都是理科刷下來的渣子!”他說這句話的時候,難道一點都沒有考慮到自己也有個“渣子”兒子嗎?我望著他那張可笑的嘴臉,強忍著不讓自己笑出來。

不過,這句話還是深深地傷害了我的自尊心,我雖然嘴上沒有說什麼,也沒有反駁他,但是心底裡早已默默地將阿達的祖宗十八代都問候了一遍!之後的幾天,每當想起這句話,我的心中便會又一次燃燒起無名的怒火,一遍遍地問候阿達的祖宗十八代。

我很能夠理解一個父親為了孩子的未來,是那麼地不顧一切。但是,一個成年人對一個未成年人居然能說出那樣的話,是不可原諒的!

從那以後,我就徹底斷絕了跟阿達的來往。後來,阿達被轉到了別的班級。再後來,阿達成績還是很差,最後在他父親的安排下,終於還是轉學了。

那年、痴愛(三)

“逃課四人組”只剩下我和小尹,他是個“色色”的傢伙,瘦瘦長長的,一口精良的“黃段子”,經常逗得我們哈哈大笑。之前我們偶爾也會一起打籃球,阿勝和阿達走後,籃球場就成了我們經常出沒的地方了。

在籃球場上,我又和班裡另外幾個同學成為了好朋友,隨著接觸的時間久了,我們的關係也越來越“鐵”,成為了好“哥們”。我們給對方取外號——“王子”、“阿黃”、“小馬哥”等等,然後,我們就開始了新一輪的逃課……

那一年,我也第一次知道什麼是——NBA,我跟著他們一起瘋狂地迷戀著它,只要有比賽,我們就會逃課到附近的“碟吧”去觀看。碟吧——是一個出租電影碟片和觀影房間的娛樂場所,是那個年代特別流行的娛樂方式,那裡各種各樣的影片,是年輕人非常喜歡的地方。有時看完比賽,我們也會再租上一張影碟,看完回去,剛好趕上放學,然後回去吃中午飯,下午一群人繼續再到碟吧去虛度光陰。我們幾乎看完了之前五年內所有的美國大片和國內電影,以及幾乎所有的港臺三級片。

湖人隊奪得了總冠軍,科比、鄧肯等球星成了我們的偶像;看完了《第一滴血》、《終結者》、《黑客帝國》等等,史泰龍、施瓦辛格和基努裡維斯也成為了我們的偶像;後來球賽看完了,也沒有新電影可看了,我們就改去檯球廳消遣,丁俊暉又成了我們的偶像。

我們好像總是能夠找到“樂子”,以致於越來越肆無忌憚,直到班主任都放棄了我們,只要我們不在課堂上搗亂,他也懶得再管我們逃不逃課了。

那時候我太貪玩,也許還根本不知道愛情是什麼,也沒有意識到小芳對於我來說,有多麼的重要!我盡情地享受著放浪的時光,慢慢地忽略了她,我經不住外面的誘惑,犯下了戀愛中一個不可原諒的錯誤,從而導致了我們的分手。

跟朋友們四處尋樂,卻不經常去見小芳了。外面的花花世界離我越來越近,各種誘惑也越來越多,生活越來越混亂,變得錯綜複雜,這令我逐漸迷失……

我曾經通過小芳認識了一個女孩,她是小芳同班同學的表妹,早就輟了學在小城裡工作。在我們兩個學校之間,有一個體育場,體育場的旁邊有一家本地的連鎖超市,而她就在那個超市裡上班。我經常會從它門口經過,卻從沒有進去過,自從認識了她以後,我就被她那張美麗的臉蛋吸引,著了魔地瘋狂迷戀著她,想方設法地接近她——這當然不能讓小芳知道,因為我也意識到自己想要“移情別戀”了。

可是有一天晚上,我等到那個女孩下班,然後送她一起回家,在離二中不遠的那個十字路口,卻意外地遇見了小芳。小芳轉身跑回了學校,而她也靜靜地獨自前行,剩下我愣在了馬路中央,在零星往來的汽車鳴笛聲中,在呼嘯而過的晚風中,在路人詫異的眼神中,凌亂了好久,好久……

我就愣愣地立在那裡,大腦裡一片空白,不知道該怎麼辦。也不知呆立了多久,天空開始飄起細雨,如泣如訴。

那年、痴愛(三)

忽然身後有人喊出我的名字:“葉楓!”

我回過神來,轉身看見兩個人走過來。他們是經常逃課去碟吧的一群人的其中兩個,是我的好朋友。我們坐在路邊的欄杆上,其中一個點燃了一支菸遞過來,問我怎麼了。我深吸一口,將方才的糗事簡述了一遍,他們聽完並沒有評論什麼,只是拉著我說:“走,喝酒去!”

小城裡有很多簡易的路邊攤,有些會開到凌晨一、兩點,我們坐著的欄杆對面,正好就有一個。我們要了兩個小菜——花生米和豆腐皮,一瓶杏花村均勻地倒成了三杯。當時我頭腦發熱,一口氣就喝光了杯中的酒,他們兩個怔怔地看著我,將自己的酒杯推到我面前,意味深長地說:“慢點喝,都是你的!”

那個晚上可以說是讓我終生難忘,那是我第一次將煙吸進自己的肺裡,也是第一次一個人喝光了一整瓶酒——也是這輩子唯一的一次!我用這種方式來懲罰自己,雖然我明知道這絲毫不能彌補自己對小芳的傷害!

那是多麼愚蠢的方式啊!我硬撐著隨他們一步步地走回了住處,半夜裡將他們的房間裡吐得一塌糊塗,一直昏睡到第二天下午。

那晚以後,小芳就和我分手了……

分手之後,我才漸漸明白,我對小芳的感覺,早已不單單是喜歡而已。我開始回憶我們在一起的點點滴滴,回想她爽朗的笑聲和甜蜜的笑臉,越是回憶,就越是懊悔不已!每當路過我們曾一起走過的地方,我的心中都不免有些難過。

小城南邊的長河,河水裡流淌著她的身影,每次經過那座老石橋,依然能看見水面上她的笑臉;小城中心的體育場裡,無數次往來穿梭的草地上,我們留下的足跡彷彿依然清晰可見;小城北端的鐵路邊,多少個傍晚,我們挽著手悠閒地漫步,依偎著看落日和晚霞,等到夜幕拉開,數滿天的星星,聽列車從身後疾馳而過,我將她擁在懷中,深情親吻她火熱的雙唇……

可是,這些都已經成為了過去。我才發現,我早就已經愛上她了,愛上了那個從歌聲中走進我懷裡的姑娘,愛上了那個被我深深傷害了的姑娘。

月光灑在我的床上

窗外河水在流淌

靜靜地、緩緩地

流進我的夢鄉

思念充斥了心房

夢裡

又看到你模樣

暖暖的、恬恬的

印在百合花上

想你

一如既往

念你

秋短夜長

不求天荒地老

不要地久天長

只願今生

常伴身旁

回想那年秋月共賞

怎奈今日落寞清鄉

沒有雙飛的翼

沒有渡情的漿

卻嘆一句

月冷花黃

很久沒有再見到小芳,我也不敢再去面對她了……

那年、痴愛(三)

記得剛和小芳在一起的時候,初中那個一直苦苦追求她的同學知道以後非常生氣,曾經揚言要和我決鬥——那時候的我們當真是“可愛”之極。後來他託人傳話跟我說:“不要讓我知道你傷害她,否則我不會放過你!”當初我只是把這句話當做一個笑話,跟小芳分手以後我漸漸覺得,如果真的決鬥一下,被人痛扁一頓,也未嘗不是一件好事!

秋天很快就過去了,而整個冬天,我都在無盡的懊悔和對小芳的思念中度過。每一個雨天,天空中滴落的每一滴水中,都映著她的面孔;每一次飄雪,飛舞的每片雪花上面,都藏著對她的眷戀;每一秒愣神,每一分發呆,腦海中都浮現她的笑臉。

可是,她已經離開我了……

“我恨你!”她哭著說,兩行淚水滑落,流淌出蝕骨的痛。

每當回想起那雙流著淚的大眼睛,我的心都疼到無法呼吸。

情場失意,我也就更加放任自己,從跟著別人逃課,到拉著別人逃課。歌廳、碟吧、檯球廳、網吧、遊戲廳,我們走遍了小城裡所有的娛樂場所,逃課的隊伍也逐漸發展壯大,最多的時候,你能想象教室的最後兩排是完全空著的嗎?後來在班主任多次的嚴厲斥責下,我們商量好,大家分批分次逃課,直到老師們都不約而同地對最後兩排視而不見。我也從一個名列前茅的“優等生”,“成功”地轉化成一個冥頑不靈的“差等生”。

轉眼到了第二年春天,新學期開始了。開學不久,就到了我的生日,朋友們提前送來了生日禮物,所以我準備請朋友們出去吃飯。在大家的善意調侃聲中,我終於鼓起勇氣,寫了一封信,託人送到小芳手中。

“對不起,我錯了!……”

我十分誠懇地向小芳承認了錯誤,並祈求能得到她的原諒,我說今天是我的生日,晚上要請朋友們吃飯,希望她能來和我一起。

老實說,我並不知道她會不會來,我甚至都不知道她能不能原諒我。下午放學後,我和朋友們隨著奔湧而出的人流一起往學校外面走。記得那天的場面很是“浩大”,我看到她推著自行車,正來到一中的大門口,我身後跟著七、八個好朋友,讓我突然有種“上海灘許文強”的感覺,自信心瞬間爆棚——那時候“發哥”依舊很是深入人心!

看見小芳出現的那一刻,我就激動不已,心臟狂跳,我很想跑過去把她抱住,但是又不願被身後的朋友們嘲笑,於是我強忍著歡喜,暗暗加快腳步,朝著她“奔”去——那一次我是真正體會了什麼叫“死要面子活受罪”!

“不錯嘛,葉楓,女朋友挺漂亮啊!”

朋友們在後面起鬨,但這卻讓我覺得很有“面子”。小芳和我在一起那麼久,那卻是她第一次見到我的朋友們,她的臉一下子紅了,她那羞紅了的臉竟是那樣的好看。

那年、痴愛(三)

我知道她已經原諒我了!她會出現,代表她依然喜歡我,這讓我很開心!

那天晚上,朋友們輪番地勸我喝酒,我卻如有神助,怎麼喝都不醉——當然這還是他們手下留情,有個傢伙還理所當然地說:“把你喝醉了,正好讓小芳送你回去嘛!”說完還壞壞地偷笑。

太“無恥”了!他居然能脫口而出!

生日宴散場以後,大家各自回去。我騎著小芳的自行車,載著她回去。那時我和另外一個朋友住在“小馬哥”家的老房子裡,那是一個小院子,有一戶人家租住在裡面,我們佔用一間,“小馬哥”卻從來沒有收過我們租金。同住的小夥伴“狡猾地”遞過來房屋的鑰匙,說晚上有事就不回去了。我就在大家會意的目光中,載著小芳回到了我的住處。

回去的路上,我問她:“還做我的女朋友,好嗎?”

她沒有說話,雙手摟住我的腰,貼在了我的後背上……

第二天,雖然我提前做足了心理準備,可還是被朋友們開了一天的玩笑,有人還讓我給“小馬哥”送了一把剪刀——去他的封建迷信!不過我還是買了一把小剪刀,送給了“小馬哥”,俗話說:“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嘛。雖然被他們一再嘲弄,我的心中卻還是美滋滋的……

小芳又重新成為了我的女朋友,我們再一次走進彼此的生活——這是我最好的生日禮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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