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技術部科技人才交流開發服務中心關於公開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的通知

科學技術部科技人才交流開發服務中心(以下簡稱:科技人才中心)是科學技術部直屬事業單位,主要承擔國家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的組織管理工作,實施創新人才推進計劃等國家重大人才工程,推動體制機制和政策制度創新,探索開展面向社會的科技創新人才諮詢服務,推進高層次創新型科技人才隊伍建設。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崗位合同制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條件

1.調研與宣傳崗位1名

工作職責:承擔中心調研活動安排、調研報告撰寫、宣傳文案策劃與實施等工作。

應聘條件:公共管理、科技管理相關專業畢業,碩士及以上學歷;具有較強的邏輯思維能力,能夠獨立完成研究報告撰寫。有2-3年科技管理與研究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

2.《中國科技人才》雜誌採編崗位1名

工作職責:承擔《中國科技人才》雜誌部分欄目稿件內容的策劃、採寫和編輯工作。

應聘條件:中文、新聞等相關專業畢業;有兩年及以上相關工作經驗;有較強的新聞敏感度和獨立的採訪能力、寫作能力。

3.人才計劃管理崗位1名

工作職責:承擔創新人才推進計劃的組織實施,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計劃和相關地方人才計劃的評議遴選,及萬人計劃的遴選推薦工作,開展相關調查研究工作。

應聘條件:熟悉科技計劃管理和人才管理等的相關專業知識和政策法規。有相關科技計劃或人才計劃管理經驗者優先。

4.科技創新人才管理服務崗位1名

工作職責:承擔科技創新人才的支持、培養和管理工作,組織落實科技人才創新創業服務活動,參與科技創新人才相關政策措施的研究、制定與落實等工作。

應聘條件:熟悉國家科技相關政策;掌握科技管理或人才管理相關知識與基本技能,具有較強的活動策劃和組織能力。有相關科技計劃項目管理或科技人才管理與服務工作經驗者優先。

5.科技創業人才管理服務崗位1名

工作職責:承擔科技創業人才相關政策措施的研究起草,以及相關工程、計劃、項目等的後續管理及人才服務工作。

應聘條件:瞭解國家和地方的科技創業人才相關法律法規、規劃、政策措施等;具有較強的活動策劃能力、項目管理能力和口頭、文字表達能力。

6.人事管理和培訓崗位2名

工作職責:承擔科技管理幹部隊伍建設相關培訓(含網絡培訓)方案策劃、課程設置、組織實施,科技管理幹部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等考核評價工作的組織與實施,相關政策調研、課題研究、報告撰寫,相關管理辦法擬定與解讀,以及相關考錄與服務工作,科技類社會團體的管理與服務等。

應聘條件:熟悉人事管理工作和培訓工作相關的政策法規;具有人力資源管理專業背景或工作經歷;具有較強的綜合協調和項目組織能力。有培訓工作經驗者優先。

7.科技人才信息資源開發崗位3名

工作職責:承擔高層次科技人才資源蒐集、整理與統計分析工作,參與相關課題研究與報告撰寫,參與開發和應用信息化科技人才服務工作。

應聘條件:理工科背景;掌握數據挖掘、統計分析與可視化的基本專業知識。計算機、數理統計、數據科學相關專業背景優先。

除以上條件外,報名人員還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道德修養和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積極主動,創新性強,身體健康;

(2)具有較強的綜合協調和組織管理能力,良好的口頭、文字表達能力和外語水平,具備團隊合作精神;

(3)年齡原則上不超過35週歲,除調研與宣傳崗位特殊要求外,一般應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對於具有以上崗位相關實踐工作經驗的優秀人員或有突出貢獻者,可以適當放寬年齡限制。

以上崗位,人事關係均採取合同制管理。

二、招聘工作程序

1.科技人才中心在科技部網站(www.most.cn)、中心門戶網站(www.sttc.net.cn)和其它有關媒體公開發布招聘信息,受理報名。

2.自願報名。應聘人員須填寫《科技部科技人才交流開發服務中心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見附件),並連同相關材料(包括本人簡歷、2寸免冠照片、相關證明材料複印件等),於2016年1月17日24:00前發送電子郵件至科技人才中心郵箱([email protected]),郵件主題格式為“應聘-姓名-畢業院校”。

3.資格審查。科技人才中心招聘工作小組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審查,確定參加筆試的人選。原則上按照招聘職位數與報考人數1:10的比例擇優確定參加筆試的人選。筆試名單及筆試的時間、地點將在科技部網站和中心門戶網站上公佈。

4.筆試。擬安排在2016年1月22日前舉行。筆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基本素質、文字表達能力和外語水平等,原則上按照1:5的比例擇優確定參加面試人選。面試人選和麵試的時間、地點將在科技部網站和中心門戶網站上公佈。

5.面試。擬安排在2016年1月29日前舉行。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和能力。面試時需提交本人簡歷以及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戶口本、專業技術職稱任職資格證書和獲獎證書等原件及1份複印件。

6.考察。對通過筆試和麵試的應聘人員,科技人才中心招聘工作小組將組織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調研和考核,並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7.體檢。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2010年修訂)執行。

8.科技人才中心招聘工作小組確定擬聘用人員,並對擬聘人員在科技部網站和中心門戶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9.公示期滿後,對無異議人員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三、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需按時限要求填報《報名登記表》,過期不接受報名。恕不接待來訪。

2.應聘人員在應聘工作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自理。

3.應聘人員請關注並及時查閱科技部網站及中心門戶網站的相關信息,對未通過資格審查、筆試或面試者,恕不再單獨通知。

四、聯繫方式

聯繫 人:梁立赫

聯繫電話:010-68598260

科學技術部科技人才交流開發服務中心

201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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