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積分入學新政明年起嚴格執行總分120 這兩類娃也要參與積分

廈門積分入學新政明年起嚴格執行總分120 這兩類娃也要參與積分

晨報記者許蔚菡

廈門網訊 據海西晨報報道 明年要在廈門上小學一年級的外來娃(即“隨遷子女”),這個月就要把居住證移到積分入學所在的區了,而且要確保居住證六個月不能中斷!

根據廈門2018年最新調整的積分入學政策,隨遷子女父(母)報名前必須在報名所在區連續居住6個月以上。舉例來說,如果你要在思明區申請積分入學,那麼,你的居住證必須在報名前六個月就在思明區,而且,一天也不能中斷。

 趕緊定區辦居住證

島內兩區不能跨區讀

積分入學主要針對兩種人,一種是非本市戶籍欲在廈申請就讀小學一年級的,他們必須參加積分入學;另一種是廈門戶籍人口跨區的,例如,A區戶籍要到B區戶籍。但是,要注意的是,不包括思明區和湖里區戶籍的跨區就讀。

今年隨遷子女的父親或者母親,符合兩個條件就可以申請在廈積分入學:擁有廈門市有效居住證;報名前在所申請的區連續居住6個月以上。因為今年是第一次實行,所以今年秋季招生時,各區都採用了過渡方法———用其他條件代替六個月這一要求。不過,各區均表示,2019年起嚴格執行“報名前在報名所在區連續居住6個月以上”的基本條件。

那麼,家長們就要清楚連續居住6個月是怎麼算的了。以今年的積分入學為例,今年積分入學報名截止時間是4月30日,因此,今年積分入學的報名條件是:2017年11月1日—2018年4月30日必須在報名所在區連續居住。依此類推,假設明年的積分入學報名截止時間還是4月30日,那麼,2018年11月1日到2019年4月30日,要在廈門上學的外來娃的父親或者母親的居住證,就必須在決定上學的行政區,而且,一天也不能中斷,否則就失去2019年在廈門積分入學的機會。

 積分入學總分120

這兩類娃也要參與積分

不過,有資格參加積分入學,也不能保證一定有書讀,還是要看積分高低。2018年積分入學的總分是120分,由務工社保分、穩定居住積分、計劃生育分組成。

另外,要注意的是,積分入學只針對小學一年級的入學申請,無法用於轉學或是幼兒園入學。參與積分入學的,除了無戶籍孩子和本市戶籍但要跨區就讀的孩子外,以下兩種情況的孩子也要參加積分入學:如果父(母)是戶籍人口,孩子不是;有房無戶口。當然,島外一些區有房無戶口,會優先於無房無戶口安排。而跨區就讀的,由於是本市戶籍,無法辦居住證,到時由居委會開具居住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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