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試題中的世界


“法考”試題中的世界


近日,法律人議論最多的就是今年的“法考”,它的正式稱謂是“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其前身被稱為“國家司法考試”。無論是“法考”還是“司考”,對於法律人而言,這都是職業生涯中的一次重要考試和考驗,區別更多地在於,“法考”獲得職業資格的涵蓋範圍從法官、檢察官、律師、公證員擴展到了法律顧問、仲裁員(法律類)及政府部門中從事行政處罰決定審核、行政複議、行政裁決的人員。這也表明法律在人們生活中發揮著更大作用,同時也要求更多從事相關法律事務的人員需要通過基本的資格考核。

今年是“法考”元年,但是人們對“法考”試題的“吐槽”熱情更勝當年,各種段子爭相湧現。有的網友哀嘆“法考”的試題簡直是人間奇葩案例的“故事大全”,涵蓋了各種離奇、驚悚和荒誕的世態萬象,沒有想不到,只有“萬萬沒想到”。有的網友感慨“法考”的試題是如此刁鑽和出其不意,就像自己複習的是“延禧攻略”,但考的卻是“如懿傳”。有的網友掩面哭泣,感慨出題老師簡直是混淆知識點的高手,讓人看一眼覺得自己很篤定答案,再看一眼覺得好幾個答案都對,最後看得連考的是刑法還是民法都分不清楚了。

為什麼“法考”中的試題總是那麼“奇葩”,而且還經常是“奇葩”連環混合套裝。出題人聽到這種質問,估計也會滿臉的委屈。無論怎麼說,“法考”是一種嚴格的考試,大家對這個認識不會有爭議。既然是考試就有考核的目標和知識點,但是又不能把所有的知識點全部考了,所以只能在有限的試題中儘可能容納必須要考的知識點。在這個目標下,一方面從試題形式來看不可能直接考法條,那麼試題的案例只能儘可能曲折或“狗血”,才能將更多知識點納入其中。另一方面從試題考核要求來看,必須要儘可能地具有區分度,出題人也不得不人為製造各種“奇葩”案例,並儘可能將容易混淆的知識點納入一個試題案例中。所以,“法考”試題中千奇百怪的事例也是為了考試不得不為之,也算是考核學生能不能有一雙“火眼金睛”,看破虛妄命中靶心。

“法考”試題中的“奇葩”案例真的只是來自出題人的“二次元”世界嗎?顯然並非如此。如果“法考”中的案例都是出題人的胡編亂造,那麼也會偏離考核法律人知識素養的基本目標。面向法律實踐也是“法考”理應重視的方向之一,所以本次“法考”中的不少試題也是脫胎於實踐中的原型。比如說,天上掉下來的隕石應當歸誰所有就是以曾經發生在阿勒泰地區的相關事件作為原型。還有空巢老人愛上照顧自己的保姆,最後引起家庭糾紛和遺產糾葛的試題,這種事情在生活中並不鮮見,甚至比試題中的劇情更為荒誕。也許不是出題人住在“二次元”世界,而是經歷限制了我們的想象。這也從另一個層面說明,法律或者法律人在面對實踐中的問題時不要限制自己視野。

吐槽“法考”試題也許只是一種情緒的宣洩,也許只是對考試壓力的一種事後放鬆。真正重要的在於,我們是否在考試中意識到自己對法律知識的掌握程度,是否意識到考試中的問題有標準答案但現實世界中的很多“試題”需要法律人不斷探索才能獲得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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