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宿州學院皖北文化藝術館作品徵集的通知

為進一步加強大學文化建設,彰顯宿州學院文化育人辦學特色,不斷提升學校的核心競爭力、服務區域發展能力,持續、深入推進“皖北文化藝術館”建設,決定開展宿州學院“皖北文化藝術館”作品徵集活動。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總則

為集中展示我校教育教學成果及校地合作、實踐實訓等方面取得的成績,決定開展皖北文化藝術館作品徵集活動。作品徵集是由宿州學院主辦,黨委宣傳部、美術與設計學院、文學與傳媒學院、音樂學院、工會、校友會等承辦,面向全社會徵集文化藝術作品的活動。作品徵集秉承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邀請專家對徵集作品進行權威評審,繁榮我校大學文化建設。

二、組織機構

(一)主辦單位:宿州學院

(二)承辦單位:黨委宣傳部、美術與設計學院、文學與傳媒學院、音樂學院、工會、校友會

三、徵集範圍

全體師生員工、海內外廣大校友、關心學校發展的社會各界人士。

四、徵集內容及要求

(一)書法、繪畫作品

書法作品:毛筆、硬筆書法

繪畫作品:國畫、油畫、水彩畫、水粉畫、版畫、剪紙等

要求:書畫作品具有較強的藝術性及觀賞性,形式不限。

(二)工藝作品

蘭花印染、藥物布鞋、埇橋嗩吶、民間剪紙、毛筆製作等。

要求:特色鮮明,能夠反映皖北地域特色。

(三)靈璧石

要求:以案頭石、廳堂石為主,具有較高的欣賞價值。

(四)文物

要求:具有一定的欣賞價值和收藏價值;文物須與宿州有關;文物的文化藝術內涵須與建館相應版塊的內容有關。

五、徵集方式

(一)購買:由我校出資對作品(物品)進行購買,價格面議;

(二)借展:鼓勵廣大師生員工、海內外廣大校友、關心學校發展的社會各界人士向宿州學院“皖北文化藝術館”提供作品(物品)用以展覽,署名並宣傳;展館對所提供的作品(物品)妥善保管,確保完好無損;展覽時間由學校和提供者共同商定,充分尊重提供者的意願;

(三)捐贈:鼓勵廣大師生員工、海內外廣大校友、關心學校發展的社會各界人士向宿州學院“皖北文化藝術館”捐贈作品(物品)。

六、徵集安排

(一)發佈徵集通知(9月15日前完成)

(二)對徵集作品整理、分類(11月20日完成)

(三)作品評審:由學校成立評審委員會對徵集的捐贈作品進行評審。(11月底完成)

七、表彰和獎勵

(一)書法:設一等獎5名(獎勵人民幣1000元)、二等獎15名(各獎勵人民幣800元)、三等獎30名(各獎勵人民幣500元)、鼓勵獎若干名(各獎勵人民幣200元)。

(二)繪畫:設一等獎5名(獎勵人民幣1000元)、二等獎15名(各獎勵人民幣800元)、三等獎30名(各獎勵人民幣500元)、鼓勵獎若干名(各獎勵人民幣200元)。

(三)工藝作品:設一等獎5名(獎勵人民幣1000元)、二等獎15名(各獎勵人民幣800元)、三等獎30名(各獎勵人民幣500元)、鼓勵獎若干名(各獎勵人民幣200元)。

(四)靈璧石:靈璧石徵集採用捐贈、借展的方式進行。鼓勵廣大師生員工、海內外廣大校友、關心學校發展的社會各界人士向宿州學院“皖北文化藝術館”捐贈靈璧石作品,對捐贈人頒發榮譽證書,捐贈人享有永久署名權。

(五)文物:文物徵集採用捐贈、借展的方式進行。鼓勵廣大師生員工、海內外廣大校友、關心學校發展的社會各界人士向“皖北文化藝術館”捐贈文物,對捐贈人頒發榮譽證書,捐贈人享有永久署名權。

八、作品提交方式

請在規定的時間內將作品提交(可採用郵寄、當面提交等方式)至宿州學院皖北文化藝術館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地址:宿州學院西區計科樓二樓202室,聯繫人:周勇,聯繫電話:13339023972) 或宿州學院黨委宣傳部(地址:宿州學院東校區逸夫樓A616辦公室,聯繫人:徐會,聯繫電話:15215571057)

九、知識產權說明

(一)書法、繪畫類作品須是作者具有獨立知識產權的原創作品。侵權或抄襲作品一經發現,則終止徵集。

(二)作者擁有參徵作品的完全知識產權,“皖北文化藝術館”可對參徵作品進行媒體宣傳、出版發行、展覽展示等。

十、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相關單位、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作品徵集的重要意義,切實增強使命感和責任感,精心組織、科學謀劃,保障作品徵集活動順利進行。

(二)統籌協調,合力推進。相關單位、部門要積極溝通,密切配合,以此次活動為契機,盤活學校現有文化藝術資源,統籌協調、多方聯動,確保活動實效。

(三)加強宣傳,營造氛圍。相關單位、部門要統籌各類媒體資源,全方位、多層次、有重點地做好作品徵集的宣傳工作,形成宣傳合力。

宿州學院

2018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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