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忍「校訊通」很久了!

我忍“校訊通”很久了!

說實話,“校訊通”帶來的不爽,讓我忍了足足三年,如今我實在是忍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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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的這個時候,我的孩子進入了某公辦幼兒園上學。一開始,為了方便溝通,班主任老師建立了微信群,拉學生家長入群,學校安排事情,老師通過微信群發送消息;課後佈置作業,老師通過微信群發送消息;家長有什麼事情,通過微信群諮詢老師。我嘴上沒說什麼,但內心對這種免費、高效的創新溝通方式非常推崇和讚賞。

突然有一天,班主任老師通知,整個幼兒園各個班級都要開家長會。會上,班主任老師如此這般講了一番,最後圖窮匕見——拿出了“校訊通”業務辦理單,並說“以後課後作業就不在微信上發了”,家長可以“自願”辦理,月費8元。家長們基本上都“自願”簽了字,全程確實沒有人逼迫。

後來,老師還是“自食其言”了,每天下午放學前後,照例將“今日作業”發送到班級微信群裡。

免費的微信群可以辦到的事情,卻要每月花8塊錢。很顯然,這是有悖常理的。那麼,家長們為何還要犯傻?原因大家都知道,“校訊通”抓住了家長的軟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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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正常的商業行為本身都無可厚非。然而,我不明白的是:為什麼電信運營商的業務不讓自己公司的業務員去做,而非要讓學校的老師去推廣呢?

校訊通不是公益產品,而是收費的通信產品,是通過交換實現價值的商品。既然是商品,那麼對其進行推廣,其實質就是做買賣。究竟是誰?憑什麼讓教書育人的老師幹起了通信公司的業務推廣員?

“校訊通”的營銷原罪,是在某種力量的驅使下讓教師越俎代庖,使得家長礙於情面和為了搞好與老師的關係而無奈就範。

2014年9月16日,陝西省教育廳辦公室曾下發文件《關於清理整頓“校訊通、翼校通、家校互動”業務開展的緊急通知》(陝教保辦〔2014〕10號),明令禁止在校園內開展“校訊通、翼校通、家校互動”(以下統稱“類‘校訊通’業務產品”)等收費性業務推廣。

我忍“校訊通”很久了!


然而,時至今日,類“校訊通”業務產品,或者說類似產品依然通過校園渠道公然進行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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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開《西安統計年鑑2017》,在“教育和科技”目錄下“20—1主要年份各類普通教育基本情況”,可以看到2010年——2016年,全西安市小學在校學生數分別為51.6、51.4、50.9、52.0、53.8、56.6、59.8萬人,7年平均值為53.7萬人;全西安市幼兒園在校學生數分別為18.4、24.0、27.1、28.6、29.0、30.9、31.8萬人,7年平均值為27.1。


我忍“校訊通”很久了!



2010年——2016年這7年裡,西安市小學在校學生數平均值和幼兒園在校學生數平均值之和為80.8(萬人)。

在“20—3各級各類教育學生情況(2016年)”裡,普通初等教育(小學)在校學生數為597920人,學前教育(幼兒園)在校學生數為317996人,兩者合計為915916人。


我忍“校訊通”很久了!



根據上述數據,這幾年全西安市每年幼兒園和小學在校學生數合計大約在80萬人左右。

拋開地區經濟發展滯後,學生家庭經濟收入偏低,未被電信運營商定為目標消費群等因素),保守假設全西安市每年有50%(以前述近七年全西安市每年幼兒園和小學在校學生數平均值80萬人為基礎進行計算)的幼兒園、小學在校學生的家長在使用上述產品,他們將集體為此支付

8元/人·月×12月×400000人=38400000元


中學尚未計算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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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反對電信運營商針對校園市場的“通信+教育”產品開發模式,但堅決反對“企業+學校”的企校勾結式變相強迫營銷。

電信運營商們可以在學校門口撐一把大遮陽傘推廣,如果城管允許也可以在學校門口散發傳單,還可以到社區裡駐點宣傳,但是,不能利用老師去做商業推廣。

這種手段很無恥,假教育之名,行牟利之實,不僅自損企業形象,也有辱師道尊嚴,更加玷汙了校園的純潔。

有人可能會站出來發問:

“是電信運營商逼你訂購類“校訊通”業務產品?”“是學校(小學、幼兒園)老師強迫你填寫相關業務辦理單?”“既然通信公司和學校老師都沒有強迫你使用類‘校訊通’業務產品,你還在使用這些業務,那麼難道不是你自願的嗎?”


剛開始上幼兒園的小孩一般是三歲,上小學時一般是六歲,作為一名無權無錢無勢的“三無”普通學生家長,別的家長都聽班主任老師的話‘自願’簽字辦理類“校訊通”業務產品,我要是站出來對老師和其他家長說:“根本沒必要每個月花8塊錢使用校訊通,一個微信群可以免費解決的事情,幹嘛還要花錢?”

那麼,在今後的三年或六年裡,老師會怎樣對待我的孩子?但願我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我不敢想,也不敢說。人為刀俎,我為魚肉。任由宰割,豈敢發聲?

說心裡話,家長們的想法大概是相似的,所以在類“校訊通”業務產品訂購使用問題上,誰都不敢意氣用事。

類“校訊通”產品一年費用100塊錢左右,為了不浪費這100塊錢,站出來說所有家長都心知肚明卻都心照不宣的話,因而得罪班主任老師和學校,豈不會因小失大?

於是,大家都明哲保身,默而不語,客觀上在無形之中放縱了不正之風的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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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以我的觀察,推廣類“校訊通”業務產品,若說能得到什麼好處的人,恐怕也不僅是班主任等一眾老師,至於最終獲利者,我就不提了。

除了“校訊通”,還有一些其他產品,將考試成績發佈也進行綁架式營銷,要求每個家長支付費用,從每月10元到包年360元價格不等。將學生在校期間的考試成績,通知給家長,難道不是學校應盡的義務嗎?

我們歡迎更多更好的互聯網教育產品,但基本原則是交易的公平和自願,而不是強迫與綁架。企校勾結式推銷,是針對家長的綁架式營銷,是一種隱性的教育腐敗,雖然比起“擇校”背後的巨大不當利益輸送,這絕對只能算是小巫見大巫,但是這也是一種實實在在的腐敗,無形中敗壞著純正的校園風氣。

  • 注:更多家長向我們確認了此事,但因為與作者同樣的心態,不便公佈學校名。


西安市民 

版式設計:霹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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