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破天驚——即將開始的新法則:存在的意義在感知!

石破天驚——即將開始的新法則:存在的意義在感知!



王建平:《存在的意義在感知》

生命是什麼?生命是物質組合起來的感知體,生命存在的目的就是感知。人是一種生命體,人存在的目的就是感知事物的存在。感知一切,就是人存在的實質。

世界所有事物都是人感知的結果,感知之前無事物,理論上的感知前態對人是沒有價值和意義的,人的感知,使事物產生並擁有價值和意義。貝克萊說:"存在就是被感知",這僅指出事物存在的方式是人的感知方式,而更重要的是:存在的意義在感知,事物的意義是被感知決定的,感知不僅決定事物的存在,更決定事物存在的意義。對感知者而言,事物是為感知的意義而存在的,事物沒有感知以外的意義,感知者是為感知事物的意義而存在的,感知者沒有感知以外的存在意義。人存在的本質意義就是憑藉感知運動使世界存在,人在存在中享受愉悅的感知。感知是人的最終目的,其它均為過程。

世界及一切事物都是人感知過程的質料,人是感知主體,人以外的一切都是感知對象、感知內容和感知運動的結果。人在生存活動中創造事實,就是為了獲取良好的感知。所以,不利於人感知的事實不在目的以內,是沒有理由存在的。人的智慧與理性就是為自我提供良好感知的能力與方法。

人的生存只是前提,感知才是目的。如果人僅維持生存,或者只為生存而生存,以生存為目的,忽略感知,放棄感知即無視感知的人生是沒有意義的。

人的感知來自於存在對象,事物及他人都是感知來源。人有何種感知,就有何種事物和何種他人;相反,有何種事物和何種他人,人就有何種感知,即人生就有何種意義。這就是人、事物、他人三者的本質關係。遺憾的是,人並未認識到其間的關係與意義,將生存作為終極目的,將感知作為服務於生存的活動過程,這種本末倒置的觀念致使生存盲目、孤立而失去意義,並將人綁架於生存中心,造就了數千年人類存在目的不明的生存史。不容辯駁的證據是:迄今,人尚不能明確回答人生存的意義是什麼?

人生的感知決定著人的生存狀態,決定著人與物、人與人的生存關係,感知的終端就是人生命意識的我,我的愉悅感知就是人生存應當實現的終極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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