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女子爱犬丢失 却被捡到者索要重金

我们都知道,敲诈勒索是一种犯罪行为,情节严重会判刑。在霸州一个年轻女子,在电话里的向小编讲述了自己的遭遇,最后气愤地说,你说他们这种行为算不算敲诈?这名女子到底遇上了啥事这样气愤,让我们一起往下看:

据家住霸州城关的邓女士(化名)说:我们家养着两条金毛狗,大狗养了两年多了,小狗是这只大狗今年生的狗宝宝。9月22日上午,由于家人没关院门,大金毛带着小金毛从家里跑丢了。我们这里都是平房,从附近的视频来看两只狗朝西跑了,出了村就不知了去向。因为养了很长时间,我们和这两只狗狗有感情,心里一直舍不得,当天在网上发消息寻找这两只狗。

霸州女子爱犬丢失 却被捡到者索要重金

9月23日上午发现一直没有消息,我就和对象商量之后,在启事上加上重金酬谢的字样发布在网络,很多朋友都帮忙发布。没想到,当天下午我的一位朋友就告诉我,一位在益津市场做库管员的人联系他,说狗狗在他那里,两条狗是被这个库管的朋友捡的,小金毛现在被运到外地,早已不知去向。现在大金毛就在他手里,这位库管告诉我朋友,说捡狗的人说了,最少得给他2000块钱的报酬,才能把够还给我们。我们觉得只有大狗没有小狗,就像少给对方点钱。没想到对方说“我知道大狗不值钱,值钱的是跟这狗的感情”,还在电话里威胁我们说:“如果不给钱,就把狗转移到外地去”。

霸州女子爱犬丢失 却被捡到者索要重金

因为我现在怀孕了,老公怕我着急上火,就给我朋友转过去2000块钱,然后由他转给了他们。当天下午四点左右,在益津市场一间库房里,我们见到了家里的大金毛,并把它接回家。

这件事最让我们窝火的就是捡到狗的人,竟然要挟我们不给2000块钱的话,就把我们家的大狗转手卖到外地去,这不是赤裸裸的敲诈要挟吗?其实他也知道我们的大狗不值多少钱,就因为我们对狗狗有感情,才狮子大张口要2000块钱。

霸州女子爱犬丢失 却被捡到者索要重金

听了邓女士的讲述,我们知道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根据最高法院的解释:数额较大是指涉案金额1000元至3000元。从邓女士的讲述中,如果邓女士一方不给钱的话,对方威胁会把狗转移到外地,非常符合敲诈勒索罪的定罪,还有对方要的2000块钱,已经属于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我们建议邓女士报警。

最后我们要说的是,拾金不昧是咱霸州人一种美德。像这种捡到狗的事情,大家还是应当无条件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履行返还义务。作为养狗人士,一定要看护好自家的狗狗,并拴好狗绳,切莫让它们跑出来丢失或者发生咬人的事情。同时,我们也强烈呼吁严打偷狗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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