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翁詐婿(民間傳奇)

清朝,蘇州鄉下有個少年叫劉實,自幼父母雙亡,生活無依無靠。幾年過去,劉實漸漸長大了。

附近村的一李姓老漢,見劉實日漸成人,人也乖巧,於是將他招入家中當了養老女婿。入贅後的劉實被岳父調教得像家奴一樣。

終於有一天,劉實實在忍受不了岳父的虐待了,於是出走他鄉,遠逃到某一官僚家中賣身為僕。由於劉實勤儉奉事,很得寵愛,幾年之後,主人可憐他與妻子分散多年,便賞他四百兩銀子,讓他回家置辦產業,與妻子過日子。

妻子見虎背熊腰的丈夫滿載金錢而歸,便向父母炫耀,其父一聽,一改過去非打即罵的行徑,連日準備豐盛的酒席,款待女婿。

有一天,正值女婿酒至半酣時,忽聽丈人說:“你外出謀差,這些年掙下錢財實在是不容易啊!你妻子又年輕,這麼多錢是不能讓她保管的,不如讓我替你保管吧!”

女婿點頭,當場讓妻子將錢數清楚交給了岳父。

次日,劉實酒醒後,又覺得這事不妥,找岳父想索回銀子。不料,岳父卻反誣劉實訛詐,將他夫婦趕出家門。

劉實夫婦不甘作罷,跑到縣衙告狀,可是縣令認為他以下告上,且夫婦相互作證,不可相信,因此將他們攆出了衙門。

鄰縣有一聰明的縣官,公正廉明善斷奇案,故人稱其“巧令”。劉實找到他,可“巧令”因劉實夫婦不在自己管轄之地,故對此案頗感為難。然而“巧令”卻心生一計,劉實同意照計行事。

於是,“巧令”發函鄰縣,稱:“我縣捕獲大盜張三,供劫銀子四百兩,寄在貴縣李貪(劉實的岳父)家中,請允許我縣捕快前往捉拿李貪,搜繳其贓銀。”

二日後,“巧令”派衙役在李貪家搜出了四百兩銀子。

審問之前,“巧令”讓劉實將臉上塗黑,對李貪說:“強盜張三供有劫銀四百兩,存在你處,這與從你家搜出的銀兩數目一致,你還有什麼話可說?”李貪大喊冤枉,並分辯道:“啟稟大人,銀子是女婿劉實代寄我處的,可拘劉實與張三對質。”“巧令”命人把劉實臉面當即洗淨,李貪頓時目瞪口呆,無言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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