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同學高中時候都有被學校體罰的經歷,但是體罰並不能完全解決問題,還有可能給孩子的心理和身體造成一定的傷害,老師作為教書人,應該找到合理合適的方法來教育學生。
9月16日,湖南新邵縣第二中學高一新生張某宇被老師罰“蛙跳”,過程中突然倒地,送醫救治無效死亡。
據悉,張某宇因為在宿舍午休時間和同學小聲說了幾句話,被老師謝某發現,謝某懲罰張某宇從寢室往操場的一段陡坡路上“蛙跳”,這段陡坡坡度有45到60度的樣子。
張某宇被要求雙手放在身後,從坡下往坡頂跳,當跳了大概有20米的時候,張某宇突然倒地,謝某趕快急救,將其送往醫院。
到醫院後救治無效死亡,張某宇的鼻子,嘴巴和耳朵均有流血痕跡。
9月19日,據張某宇的父親說,在張某宇入學之後,先是軍訓了7天,在此期間,張某宇身體沒有任何不適。
而在“蛙跳”過程中因為跳到頂端後仰面倒下來,後又磕到後腦勺,這才是致死的原因。
張某宇的父親還表示,目前與政府方面已經協商好,學校負全責,賠償20多萬。對於這個決定,張某宇父親說孩子的遺體已經火化,只能接受!
朋友們,對於這件事你有什麼看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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